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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子女使用已故父母的宅基地建房如何申请?看过来~
本着解决问题、方便群众的宗旨,
1对于房屋现状结构完好,且符合房屋继承办理要求的:
申请人需先行向所属镇(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待取得新《不动产权登记证》,完成登记变更手续后,再按照流程办理房屋报建手续。(具体可看“花都村民必看!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来了,你想知道都在这~”)。2
房屋结构破损,
不符合房屋继承手续办理要求的,
可持下列资料先行申请办理规划报建。
1、原有的土地或房屋的权属证明;
2、村社代表表决同意使用宅基地的会议纪要;
3、全部有继承权人签订的同意申请人使用宅基地建房协议书(经村社见证并签名盖章确认);
4、申请人出具的房屋建成后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的承诺书;
5、其他申请报建材料(具体可看“花都村民必看!农村建房条件详细解读来了,你想知道都在这~”)。
待房屋建成后,申请人需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并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完善产权手续。
房屋现状完好,符合房屋继承办理要求:
张三需先向所属镇(街)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在取得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后,按规定向所属镇(街)村民建房主管部门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房屋已破损,不符合房屋继承办理要求:
(一)由张三自行协调其母亲、兄弟姊妹等具备继承权的全部家庭成员签订同意张三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协议书。
(二)张三持父亲的原宅基地证及协议书向村社提出建房申请,村社收到张三的申请后,组织村社代表召开村民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社代表表决同意张三使用该处宅基地建房后,村社出具相关会议纪要。
(三)由张三持上述家庭成员签订的协议书、原宅基地证、会议纪要及张三本人出具的房屋建成后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的承诺书和其他所需资料向所属镇(街)村民建房主管部门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并完成测量放线后方可动工建房。
(四)房屋建成且通过规划核实后,由张三按规定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完善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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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编辑:花三文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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