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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花都即将严查!

今日花都 2022-01-14


花都所有驾乘汽车
骑摩托车的人一定要看看!
即将严查!
开车出行一定要注意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
自2020年6月1日起
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
消息一出,“头盔涨价”涨上了热搜





对此,公安部密切关注
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涨价问题
昨日发文明确表示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行为


当然,
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
再次冲上了热搜!



然而,

小编认为公安部发文补充的目的

在于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安全驾乘骑行仍是永恒不变的倡议

毕竟生命无价,保命要紧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而其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未规范佩戴使用头盔或安全带。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不戴头盔会有什么结果?

未佩戴和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不系安全带有多危险?


下面这段IIHS的碰撞测试,

模拟时速56公里时出现正面碰撞事故。↓↓↓


为进一步做好

2020年我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5月20日上午,

我区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组织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防护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花都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校车公司、网约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外卖送餐公司代表等参加了活动。此次宣传活动旨在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驾乘汽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
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讲解并示范了
如何正确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
事故中队民警讲解了
涉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事故案例;


外卖骑手代表、网约车驾驶员代表、
校车驾驶员代表分别宣誓,
表示将坚决支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自觉遵守交通法则,
自觉佩戴头盔,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活动最后,
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交警大队民警
向群众派发安全头盔。


下一步,区公安交警大队将针对“一盔一带”行动开展路面执法,对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如此看来,
使用质量合格的头盔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关键
市面上的头盔产品良莠不齐、鱼目混珠

如何选购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呢?



摩托车乘员头盔简介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专用装具,一顶头盔通常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其中壳体和缓冲层是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关键部分,护目镜能对眼部起到较好的保护,佩戴装置是否“牢靠”也会对头盔的防护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按形状和结构不同

头盔有全盔和半盔两类,两者的主要差异是保护范围不同,全盔相比半盔增加了对下颚部分的保护。


按适用对象不同

头盔可分为A类头盔和B类头盔两类,A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上摩托车,形状有全盔和半盔两种;B类头盔适用于总排气量为125cc以下摩托车,其体积和重量均小于A类头盔,形状全部为半盔。



头盔种类示意


通常情况下

A类头盔的保护范围和防护性能等

要好于B类头盔



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管理要求



国家标准:

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标准版本为《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GB 811标准从保障乘员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头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系列要求。


CCC认证:

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0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规则


质量辨识:

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规定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后,才能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摩托车生产企业在选择头盔供应商时,可核验工厂的CCC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勿使用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


CCC认证证书(左)和CCC认证标志(右)


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关键性能


严格的技术检测是保障头盔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根据《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要求,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需要通过“视野”、“护目镜”、“刚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等10个项目的检测,其中,“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是头盔安全防护性能的代表性指标。


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主要反映头盔在发生撞击时吸收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伤害的能力。在检测试验时需要将固定在头模(模拟人体头部)上的头盔从规定高度坠落,并考核1个现象和2个技术参数。


以A类头盔为例,试验后头盔壳体不得出现裂口现象,碰撞后传递到头模的峰值加速度(表征冲击力大小)不得超过300g,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表征伤害性冲击的持续时间)应小于4ms。


碰撞试验数据


合格品(左)和不合格品(右)头盔的碰撞试验结果



耐穿透性能
主要反映头盔遇到尖锐物时,防止穿透对头部造成伤害的能力。在检测试验时,采用质量为3kg、直径25mm、锥角60°的钢锥,从规定高度(A类盔为3m)坠落,对头盔进行穿透试验。
试验后,钢锥不得穿透头盔与头型产生接触,且头盔壳体不得出现裂口,试验结果见下图。



合格品(左)与不合格品(右)头盔穿透性能试验结果


无论您是自驾,还是乘车出行

无论您是骑摩托车、电动车还是自行车

都一定要记住:

安全带是生命带!“头”等大事必须牢记!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在此倡导广大市民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正确戴好头盔,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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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公安部、文明花都
部分图文:冯理聪 通讯
员 汤永坚编辑:花三文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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