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花都挂牌一宗宅地,规划为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居住用地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块位于
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
广花公路东一(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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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广花公路东一(C1)地块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
宗地面积:50001㎡
容积率:≤1.5
建筑面积:≤64179㎡
挂牌起始价:42637万元
起拍楼面价:6346元/㎡
沿涌一线限高≤24米,其他控制高度≤40米
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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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用地,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
2.本次拟出让地块位于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该地块的规划功能为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服务的居住用地。
3.竞得人须在广州市花都区办理商事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竞得人若进行股权转让,须经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同意。
4.项目建成后,住宅物业只能销售给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级人才(由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认定),销售均价不得高于14,000元/平方米(毛坯)。购买对象受让物业网签备案后10年内只能转让给上述范围且经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认定的员工,受让物业在转让时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房市场价格与该房屋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20%计算。
5.该地块出让条件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实施监督管理。若竞得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出让公告中出让条件有关约定的,须按本宗地出让金总价50%加罚违约金(非竞得人自身原因除外)并按出让公告中出让条件有关约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经整改仍未达到出让公告中出让条件有关约定的,由土地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无偿收回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已对外销售部分),免息退回须收回部分对应的土地出让金。
6.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成交原则: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61824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中国电科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由中国电科主导,项目总投资总额100亿元,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湖片区,以通信网络、卫星应用、信息服务三大类业务为核心,重点发展专网通信、卫星通信、网络安全、电波观测与服务、宽带数字集群、智慧应用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和完善的产业生态系统,成为立足华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集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智能制造和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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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花小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