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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8号)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19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秀全街
马溪路牌坊至西河新村区域,西河社旧村至西湖社庙口区域,南岳社曾仔岭新村至马溪村路牌坊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狮岭镇
(一)河滨大道以南、旗岭大街以北、金狮大道以东、杨仙路46-2至旗岭大街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二)雄狮西路、铁路线、老鸦斗大街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三)康政西路以南,康政西路16-2号至16-4号以北,狮中路以东,康政西路32号至16-2号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四)新扬村旧学校以南、新扬村村委会以北、新扬小学街以东、水渠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五)金狮大道东、滨河园五巷、富誉路、河滨西路合围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六)新联路白池塘片区(高风险楼栋除外)。
(七)芙蓉大道北40-9号以南、芙蓉大道北34号以北、芙蓉大道以东、旗岭公馆以西区域(高风险楼栋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花都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2号)
花都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1号)
花都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190号)
狮岭镇部分区域公交暂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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