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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老板,2022年度年报开始咯!
近日,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花都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需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gz.gov.cn/)或者“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需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报送2022年度纸质报告表,表格在辖区市场监管所申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并在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限制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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