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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科普】危险玩具!省教育厅:严禁“萝卜刀”进入校园

花都融媒
2024-09-01





栏目介绍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加大群众科普宣传力度,都区科学技术协会联合花都区融媒体中心在本微信公众号开设“每周科普”专栏。
专栏将围绕花都区科普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定期发布优秀科普作品,以科学实用、及时高效、通俗易懂为目标,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第239期《每周科普》


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幼儿)群体中走红“萝卜刀”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彩色塑料玩具刀儿童可迅速将刀甩进甩出并进行插刺或割喉动作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加强有害玩具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
《通知》指出,由于该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会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就加强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教育管理发出该《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地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幼儿)认识到“萝卜刀”等玩具的危险性,自觉拒绝“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
同时,加强对家长的安全提醒。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务必选择正规厂商出产的、适合孩子年龄阶段、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不要为孩子购买“萝卜刀”等危险性有害玩具。在玩具使用前,要仔细阅读包装上的警告和提醒内容,做好孩子使用时的安全防范。

《通知》还要求严格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禁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进入校园,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对仍带入校园的此类有害玩具,要清查封存。被封存的危险性有害玩具,要通知学生(幼儿)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在作出承诺之后可由家长领回,并督促其销毁。
此外,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理。学校要管好校园内商店,不得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要关注校园周边商店,发现有售卖此类危险性有害玩具的,要报告属地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查处。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扫黄打非”、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心理暗示等危险性有害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一旦发现存在售卖危险性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的,要严肃查处。
根据《通知》,广东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要于11月10号前,将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反馈给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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