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院干嘛?】

2016-08-25 林立 法律读品

来源:水煮法律【作者投稿】“法律读品”投稿邮箱:leo1934@qq.com



(长按图片选择“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法律读物”阅读更多好文)


昨天,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就女教师刘伶利患癌症被开除一事在官网刊发道歉信,向刘伶利老师的家人道歉。


这封道歉信也许出自博文学院某高级材料狗的生花妙笔,写得相当“有水平”:有公考申论之风,无极生太极;有太极推手之妙,四两拨千斤。


“近日,社会上对我院刘伶利老师‘因患癌被开除’一事极为关注。”



社会不关注就不道歉了吗?早干嘛去了?


刘老师患病后,在没有掌握真实情况前,学院草率做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实属不妥。”


没掌握真实情况,依据什么解除劳动合同?一问便知的“真实情况”有那么难掌握吗?真不知,假不知,不得而知。真不知,是草包;假不知,是法盲。


历经开除、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陈院长居然都不知道刘老师患癌,任由“年轻没经验”的人事处长瞎搞,搞出事了再把她停职,推的一干二净。无知者无畏,无法者无天!不是“不妥”,而是不法!


“而就在我们与你们商议即将解决相关问题时,刘老师却不幸去世。”


这句真妙极也,意思是学院正要和刘老师及其家属协商时,刘老师却去世了。


可是,就在我几乎就要相信时,陈院长又说了,“我们学校一直不知道刘老师得癌症这件事,我本人也是18号看新闻报道才知道,非常震惊,马上就给人事处江处长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打电话,责成他们尽快到律师事务所联系家属解决这件事。”


既然陈院长是在刘老师去世后看新闻才“非常震惊”地知道了刘老师患癌的事情并责成下属联系家属协商解决,那么道歉信里说的刘老师去世前就在协商的说法又从何来呢?




道歉信中的“我们”是学院,还是“选择再上诉”和对刘母说“不要给我哭”的江处长呢?我仿佛听道“啪啪啪”的打脸声!就冲这封道歉信,真应该给博文学院颁个最佳编剧奖;就冲这次道歉秀,真应该给陈院长颁个最佳真人秀奖。


“在此,我们再次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法院判决了,不理睬,新闻曝光了,才道歉。即使拿着十倍的放大镜,我也实在看不出所谓的“诚挚”究竟在哪里?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迟来的道歉非真心。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院干嘛?


无论知不知情,都不能成为无视法律,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借口。


如今不把法院当回事,已经是中国社会的潮流了。


学院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说句领导不知情就可以。


医院不把法院调查当回事,说句你没带身份证,没穿制服就可以。


请问博文学院陈院长,没抬头看红灯,就可以闯红灯吗?不知情,就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把一个身患绝症的大学女教师逼上摆摊卖衣服被城管追也救不了自己的绝路吗?


请问河南省人民医院,是《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大,还是《民事诉讼法》大?《规定》的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吗?如果一个普通人拿着身份证来调病历,医院给调吗?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官执行职务时必须穿制服吗?


顺便说一句,除了中国法官有制服,还有哪国法官有制服?如果不明白法官的制服有什么意义,可以参看本人拙作《制服不诱惑》。


当医院可以行使所谓的“法律解释权”,拒不执行法律时,法律就是一张废纸!


当学院可以行使所谓的“解除合同权”,无视劳动者权利时,劳动法就是个屁!


我的一位同学曾经和我说起一件“小事”,他姐姐在怀孕时被企业开除了,他找企业老板理论,老板却很嚣张地对他说,劳动法就是个屁!


企业和大学都不把劳动法当回事,因为在利益面前那一点可怜的违法成本实在不值一提。法院给拒不执行的医院开张罚单,都要被医院和网民在网上口诛笔伐,还能指望法院拿拒不执行的学院怎么办?


显规则之外还有潜规则,显规则就没用了。


《鹿鼎记》是金庸的封笔之作,也是巅峰之作。然而,很讽制的是,这部武侠小说的主角几乎不会武功却可以把天下武林高手玩弄于鼓掌之间。韦小宝倚仗的不是屠龙刀,也不是倚天剑,而是市井青年对潜规则的纯熟运用。


武侠的世界,看似没有规则,其实有规则:谁武功强听谁的。狂如令狐冲,也只能吹牛说坐着打天下第二,因为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的东方不败都是他惹不起的。然而,韦小宝不讲武林规矩,所以他可以用不讲规则的规则打败讲规则的武林高手。这正是金庸所说的武功最高境界——“无招胜有招”。


有位西方文学评论家说,这部小说标志着冷兵器时代的没落。他没搞懂中国,这部小说标志的是显规则的没落和潜规则的盛行。金庸选择这部小说作为封笔之作是大有深意的。


《流星花园》的道明寺有句名言,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这句话不合逻辑,道不道歉和警察有什么关系?即使我把“警察”改成了“法院”,也不合逻辑。但是,不合逻辑的话在不合逻辑的时代里,恰恰符合逻辑!

猜你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