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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农民给老妈祝寿摆酒被罚“违规办宴席认识费”650元,真是日了狗了!】

2016-08-26 凤梨村的青柠檬 法律读品

来源:作者投稿。“法律读品”投稿邮箱:leo19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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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这样一幅景象,你家老妈子,80多岁,辛苦操劳一辈子,子贤孙孝,要给老太太祝寿,左亲右戚的,摆了十几桌。农村嘛,免不了随点礼,可能亲戚经济条件好点,拢共收了一万多。不好意思,吃完饭请到镇纪委写个检查,顺便把650块的“违规办宴席认识费”交了。


咋看像开玩笑,但是当看到四川某村村名曹某的缴款单,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曹某委屈了,我一农民,给老妈办个寿宴怎么还违规了?镇上纪委工作人员解释说,制定村规民约时,参照了当地对党员干部办酒席的规定。


像思聪说得,真是日了狗了,这是哪门子的参照规定啊,这可以乱参照吗?这是限制公民自由的行为啊,再说如果村规民约都有罚款的权力,我看《行政处罚法》应该也效用不大了吧。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确实在反腐败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基本绝迹(就本人工作和生活所在区域而言)。但是有些中央的规定到最后落实的时候就走了样,变了味儿了。就比如《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它反对和禁止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公权力或者影响力通过操办宴席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搞清楚这个出发的和落脚点。


有些规定让人啼笑皆非,比如婚庆车队不能有超过30万。真是可笑,一个车新车多少钱,二手车又多少钱,含保险多少钱,含购置税又该是多少钱,你这30万以哪个价格为准?一辆30万的婚车跟35万的婚车有什么区别吗?多出来五万块钱就真的很腐败,影响很恶劣吗?


某同事,副处级干部,女儿嫁给同学,男方家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开头老丈人说你们家车都超过30万啊,我去恐怕不合适,违规了。也是,男方家的车真没有低于30万的,最差都是奥迪Q7。又说不能超过15席,人男方本来就是大家族,光是兄弟叔伯都不止15桌。后来这同事真的就缺席了唯一的女儿的婚礼,为这事女儿跟老爸半年没说过一句话。


党中央在反腐败方面的努力和成效都有目共睹,但是有那么一批歪嘴和尚在落实规定的时候,细化又具体之后,舍本求末,原来应有的功效没发挥出来,却把规定变得不近人情,失去了人情味,而这些变味的规定又确确实实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希望那些落实政策的人要准确领会意图,别做歪嘴和尚,因为改变我们的同时,你自己也在被改变。另外,曹某所在镇纪委,您真的没有权力对一普通村民罚款,况且您的依据是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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