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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律合规、风控审计都该看的二战经典故事:飞机为什么没有飞回来?】

2016-09-12 法律读品

来源:公司首席法务【作者投稿】,“法律读品”投稿邮箱:leo1934@qq.com



编者按

在企业从事法律合规风控审计等管理工作好难,专业知识、智商、情商一个都不能少,感觉身体都快被掏空了!如果你还没有从这份工作中找到方法,是不是因为忽略了幸存者偏差定律呢?《飞机为什么没有飞回来》是一则发人省醒的二战故事,值得一读。


飞机为什么没有飞回来?


【故事梗概】二战时期,两军空战激烈,双方都想着法子让更多的飞机安全的出去,消灭更多的敌人,然后安全的返航,以此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为此,盟军成立一系列组织机构来为此服务,其中,有一个专门做统计研究的小组。


于是,问题来了,盟军不希望自己的飞机被敌人的战斗机击落,因此需要为飞机披上装甲,但是装甲会增加飞机的重量,这样飞机的机动性会减弱,还会消耗更多的燃油。防御过度并不可取,但是防御不足又会带来问题。为此,需要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找一个方案。


因为美军飞机在欧洲上空与敌机交火后返回基地时,飞机会留有弹孔,但这些弹孔分布得并不均匀,机身上的弹孔比引擎上的多,军官们据此认为,如果把装甲集中装在飞机最需要防护、受攻击概率最高的部位,那么即使减少装甲总量,对飞机的防护作用也不会减弱,但这些部位到底需要增加多少装甲,军官们需要统计研究小组给出建议。


于是他们找到小组负责人亚伯拉罕.瓦尔德,瓦尔德给出一个预期之外的答案。瓦尔德说:需要加装装甲的地方不应该是留有弹孔的部位,而应该是没有弹孔的地方,也就是飞机的引擎。


瓦尔德的回答延伸出来,可以这样理解:飞机各部分受到损坏的概率应该是均等的,但是引擎罩上的弹孔却比其余部位少,那些失踪的弹孔在哪儿呢?瓦尔德认为,这些弹孔应该在那些未能返航的飞机上。


大量飞机在机身被打得千疮百孔的情况下仍能返回基地,这个事实充分说明机身可以经受住打击,因此无需加装装甲。(网上有人说用膝盖想就知道给引擎和发动机装装甲,想必此人必定不会犯此类思维谬误!关于该案例网上讨论的非常热闹,大家可自行脑补)


后来基于这个案例,此类现象被概括为“幸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现象,也有人称之为“沉默的数据”、“死人不会说话”等,这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意思是人们只能看到经过某种筛选而产生的结果,而没有意识到筛选的过程,因此忽略了被筛选掉的关键信息。



幸存者偏差定律


人们都试图在幸存者身上寻找一些特质来说服自己每一位幸存者都绝非偶然。之所以产生偏差,是由于我们经常想当然地选择样本。
比如媒体调查“喝葡萄酒的人长寿”。一般是调查了那些长寿的老人,发现其中很多饮用葡萄酒。但还有更多经常饮用葡萄酒但不长寿的人已经死了,媒体根本不可能调查到他们。
再比如说“老婆都是别人的好”。这话有很多生理和心理层面的解释:一是你看到的别人老婆有很多,但你往往记住那些漂亮优雅贤惠的少数人,自觉不自觉地忽略大部分;二是你记住的别人老婆的样本信息并不完整,你看到的更多是淡妆华服而不是睡衣素颜,是温柔体贴而不是唠叨抱怨,而后者可能只是她老公下班回家后才能看到。
再有,在投资理财类电视节目中,我们经常看到取得成功的投资者谈论其投资经验和方法,但观众往往会忽略了一个事实:采用同样经验和方法而投资失败的人是没有机会上电视的。
2000多年前罗马的思想家西塞罗讲过一个故事:
有人把一幅画给一位无神论者看,画上画着一群正在祈祷拜神的人,并告诉他,这些人在随后的沉船事故中都活了下来。

无神论者淡淡一问:我想看看那些祈祷完被淹死的人的画像在哪儿?

所以,克服偏差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死人”说话,要扩大选择的样本,努力寻找那些失败的案例。


法务管理要让“死人”讲话


在日常法务管理工作中,如何克服幸存者偏差这一现象呢?


一、你是否因为审理一份合同而跟业务部门吵起来,业务部门甚至指责你阻碍他们业务的开展?你是否考虑过为什么我认真的审查一份合同,到最后却得来一顿抱怨?合同的审查对象是文本,如果单纯基于文本进行合同审查,那就犹如你仅看到飞回来飞机上的弹孔,那些没有回来的飞机被你忽略了,你没有抓到问题的关键,合同仅是商业合作模式的最终载体,而在最终形成该载体之前,双方为什么合作、为什么选择这种商业模式、我方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让步等信息,才是这份合同的“隐形弹孔”。




案例一

某大型外企总法曾经分享过一个案例,在其任职期间,有一个合同双方一直谈不下来,双方一直纠结于几个合同条款,相互都不让步,最终业务部门只能请总法出面做协调。总法首先就双方有争议的条款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公司的谈判底线及真实想法,同时经过与业务部门沟通,总法也清楚了本次双方合作的意图,于是总法建议让双方开会当面解决分歧,在会议现场,总法根据事先与业务部门制定的策略,针对可以妥协的条款进行让步,步步为营,在底线性条款为自己争取主动权,在会议休息期间,总法同时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与对方进行友好交流,对方也将底牌透露给总法,最终在总法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合作得以顺利开展。


可见,只有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不断的去寻找“隐形的弹孔”,你才有可能给业务部门一份满意的合同。沉默的数据不会说话,需要你自己去找线索。


二、你是否抱怨过,明明打赢了一场官司,却没有得到领导肯定?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办案高手,立案、组织证据、出庭答辩等如探囊取物,俨然律政先锋,但你却没有办法在公司内部处理好一个纠纷。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仅是其中的方式之一,案件办理从来就不是目的。



案例二

一个劳动者起诉公司,要求经济赔偿金,你接案后潜心研究应诉策略,隔天你却接到该劳动者上司的电话告诉你劳动者已经撤诉,其实该劳动者只是因为和某位领导闹矛盾而找了一些理由(当然这些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出气。此时你是否有一种挫败感?太局限于案件办理带来的后果就是把自己束缚了,无法从全局去考虑问题,对方当事人的意图、领导如何看待纠纷、不同的处理方式给公司带来的后果预设、公司经营战略等因素,都是处理纠纷过程中的“隐形弹孔”。


可见,在公司办理案件,不像社会律师可以当专家那么简单,一言不合就撂摊子,且往往一个案子办完可能双方就不会再往来了。法务人员不仅需要对案件结果负责,基于案件本身所引发的合规治理问题,甚至有些公司法务的KPI挂钩业务部门等问题,都需要你处理好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而这些因素要求你考虑的更远一些。


幸存者偏差现象之于法务管理工作而言,值得每一位法务工作者思考:


1、掌握信息源。处理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掌握足够多的信息,然后从各类信息源中筛选出关键信息。理想的状态是法务部负责人进入高管系列,可以从决策层获取最原始的信息源,这类信息源往往也是最核心的。此外,法务部负责人需要考虑各部门间沟通机制的常态化,具体而言就是法务部应当与对接部门进行定期性的沟通,例如可通过业务相关法律介绍、新业务介绍等形式增强与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从整体上对业务信息来源的及时性;具体到法务个人而言,需要在以上信息源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法律事务特点再次进行信息源的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来源的通畅和真实,即“偏听则暗,兼听则明”。


2、处理问题的思路。思路是信息筛选的决定因素。瓦尔德不是军事家,却可以让美军战机减少损失,最关键还是在于其处理问题的广阔思路。企业法务们要时常给自己醒醒脑,不要拘泥于角色定位,被动的接受信息,在做出专业判断或解决问题前,需要主动获取足够多的信息,解决问题的关键往往不是你第一眼看到的,法律人处理法律事,换一种思路,或许就会柳暗花明


3、先忘掉自己律师的身份。在处理任何项目和纠纷前,建议请先忘掉自己律师的身份,而以一个非法律人的视角和心态去观察和分析事件本身,从最基本的合情合理的角度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再加上你专业的判断,这样做的方向可能更接近最有效的处理本身。



小结


法务管理工作中的幸存者偏差现象不胜枚举,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推演,但原理应是相通的,给我们法务人员的启示是:先不要拘泥于角色定位,被动的接受信息,在做出专业判断或解决问题前,多从非专业的角度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尽量主动获取足够多的信息,解决问题的关键往往不是你第一眼看到的,法律人处理法律事,需要换一种思路,有那种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的睿智和潇洒,那或许你以后就是一名出色的法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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