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17年4月30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律师讲述:为精神病杀人犯辩护,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2017-02-23 宋福信、李晓月 法律读品

来源:作者投稿,宋福信,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晓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题:《我曾面对的精神病杀人嫌犯》“法律读品”投稿邮箱:leo1934@qq.com


我体内的魔鬼没有死去,

他活着,活得很好。

在肉体中仿佛在监禁中,

在自我中好似身处单人牢房。


——《我体内的魔鬼》,茨维塔耶娃


有一位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资深媒体人说过,杀人狂魔往往隐匿在我们的生活中,看上去稀疏平常并不起眼,人山人海中,你可能向他打听过路,向他借火抽烟。你根本就不会意识到他的存在,直到他的内心像波涛汹涌的怒海,对周围人随机发起攻击。这些杀人狂魔看似凶残狡猾冷酷无情,但事实上他们都是魔鬼驾驭的玩偶,走不出成长阴影的孤儿。


武昌火车站杀人砍头案印证了以上的话,人们议论着猜测着,这个年轻人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残酷的行为? 他当时是怎么想的?他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吗?


在我们为刘纪平辩护之前,上面这些疑问也一直在我们脑海中盘旋。


2015年10月24日,震惊全国的“10.24河源客家公园杀童案”,三个八九岁的小学生,两死一伤,浑身刀伤。



翻开卷宗材料,残忍的现场照片让我们震惊悲痛,不忍直视。刘纪平就是这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事后,他也被查明患有精神分裂症。



2016年3月6日,我们专门去到了刘纪平的家里,试图了解他的个人情况,结果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同时也让人感慨唏嘘。


这三个小学生到底是不是刘纪平杀害的?如果是他,那他为什么要毫无征兆的残忍杀害三个无辜的小孩?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去到了看守所会见刘纪平。但去了几次,看守所的警察都说刘纪平不愿意见律师,我们写了信请警察递进去给他,带出来的时候信上加了一行他的字:“不用了,谢谢”。


但是几个月后,他又同意见律师了。随着一次次的会见,我们一步步接近这个精神病杀人嫌犯的世界。


当我们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他的时候,我们很难将他跟震惊全国“10.24河源客家公园杀童案”中的杀童恶魔联系起来。



他拖着残疾的右腿走进来,1米6左右的身高,很瘦弱,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他的眼神很飘忽,从始至终没有和我们对望过,唯一引起他注意的,是桌上那几根抽剩的烟头。在交谈过程中他显得很焦躁,不时站起来走动一下。他的话不多,语气总是带着无所谓的平淡,对于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听起来却像是说一个毫不相关的别人的事。


我们问他:“为什么之前你不愿意见律师?”他回答:“没有啊”,我们向他出示了他写了字的那封信,他摇摇头说:“这不是我写的。”


我们非常慎重的问出了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你有没有伤害那三个小学生?”


通常听到这个问题的嫌疑人,都会有着明显的反应,要么坚决否定,要么惶恐不安,要么懊悔不已,但是刘纪平的眼神甚至没有一点变化,他淡淡地说:“是我杀的。”


当时感觉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捏了一下,停了很久,我们才问出了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杀他们?”他的眼神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淡淡地说:“没有为什么。”在我们继续追问之下,他才加了一句“我思想不好”。



然而第二次会见刘纪平的情况却让我们如坠五里雾中。他若无其事地说:“我在公园旁边的荒山上看见了两个人,一胖一瘦,他们杀了那些小孩,还用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不要出声。”


第三次会见,还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语气,刘纪平说:“我看到了小孩,我没有杀他们,我没有看到别的了。”


这三个不同版本的说法我们原以为是刘纪平脱罪的理由,在公安机关讯问他的笔录中其实早已轮番出现过。我们翻阅了他的病历、法医鉴定结果,发现他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严重的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在案发时处于发病期。


我们越来越相信,这三个不同版本的故事,在他自己的意识里,都是他的亲身经历。


后来在法庭上,他一开始说了第一个版本的故事,但后面他又说了第二个版本的故事。这让在场的人感到很愕然,完全不能理解他的意图,但我们已经不觉得意外了。


我们查找了国外关于精神分裂症病人杀人案例的分析资料,很多刘纪平过往经历对他的影响,在他的言行中得到了体现。


刘纪平的父母告诉我们他中学的时候成绩很好,看守所的管教也说过刘纪平在监仓里打牌很厉害,总是赢别人。这些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警方发布了A级通缉令,全城搜捕,他依然可以逃了几个省,92天后才被抓到。



我们问刘纪平想不想念他的父母,他毫无反应。他的父母说过刘纪平因为家庭贫困从中专学校辍学,回家后才诱发了精神病。我们也感觉到刘纪平对于父母强制捆绑他去精神病院治疗一直耿耿于怀。


我们问过刘纪平:“你想出去吗?”他回答:“不想,这里很好,有很多人一起玩,出去会被别人害了。”由于相处的障碍,刘纪平无法正常工作,手脚也曾被人打断,案发前他已经在公园门口捡垃圾漂泊很久了。


公安在当地一所基督教堂附近找到了一件沾有受害儿童血迹的衣服。那就是刘纪平换下来的,而那个教堂就是他经常去接受救济的地方。


在法庭辩论的后半段,定罪似乎已经变得没有悬念,由于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我们围绕是否适用死刑展开了辩论。以下是我们辩护的最后一段话:


他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家里严重贫困,长期在外无业漂泊,和家人没有了联系,他的手脚被人打断,没钱治疗,凶手无人追究。当他年迈的父母无力监护的时候,我们的社会没人关心他,我们的政府没有建立他的精神病档案,没有将他列入管制的对象,在我们将他推上审判席时,我们的政府、社会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是否应该反思这起悲剧,是不是我们长期冷漠所付出的代价?最后,辩护人想跟法庭说,对精神病人适用死刑,既不能实现正义,也没有必要。


在春节到来之前,我们收到了法院的判决,刘纪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死缓。我们问他要不要上诉,他说不上诉。也许对他而言这是最好的归宿吧。


我们尝试向他解释判决书的内容,但他丝毫没有兴趣,他盯着桌上抽剩的烟头对我们说:“你能把烟头给我吗?在里面一根烟头可以换两包方便面。”


猜你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