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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述3个强奸、猥亵案:2个橘子、1包辣条…(附卷宗)

2017-08-20 萨丰 法律读品

来源:作者投稿,原题《搬 冰 山:( 强 奸 )猥 亵 女 童 案》。“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南京猥亵女童案,据说被猥亵女童已随养父回家,警方称其兄承认实施违法行为,养父表示自己教导无方,现在后悔不已。本案发生未久,重庆某医院也曝出猥亵女童事件,施害者是女童的姑父。

 

猥亵事件频发绝非偶然。事实上,在所有类型的犯罪案件中,真正如冰山一样,只露出尖尖角,但水下却有着惊人庞大体量的,正是强奸和猥亵幼女案。

 

 

这类犯罪,事先是猥亵(亲嘴,摸胸部),后来就极可能发展为强奸。我国刑法对强奸幼女采用的是“接触说”,远比针对成年人的“插入说”更为严厉。——只要下体接触幼女的生殖器,就可能被认定为强奸。所以,很多猥亵行为其实后来被“吸收”到了“强奸罪”之中,难以分割讨论

 

另外,和大城市里发生的猥亵案事件不同,留守地区的作案者常是高龄老人。但目前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司法困境: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后,看守所和监狱都不愿意接收,因为他们年老多病、体衰力竭,判处的刑罚只能被兑换为“养老福利”,管理方甚至还要负担丧葬。这是很容易理解但却又非常奇怪的现象。

 

所以,这些案件即使案发、侦破、公诉、审结,成功走完所有程序,但由于作案者年事已高、重病缠身。最后判处的刑罚却难以执行,甚至无法执行。我接触的三个案件,无一不指向了这一严峻事实。


冥冥之中,非常巧合的是,三个案子的发生地,自然构成了农村、乡镇、城市的排列。足见其在任何一个地域发生的几率有多大。

 

第一案:农村 | 两个橘子


她七岁,读小学一年级。

 

那个下午,她在家门口的地坝里吃橘子。一瓣一瓣吞咽入腹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刚刚经历了什么。

 

她可能同样也不知道,橘谐音“吉”,有吉祥美好的意思。

 

橘子是“大爹爹”给的,他66岁,住得不远,算是邻居。

 

爷爷奶奶都赶集去了,空落的村庄里,到处都没有什么人。

 

爸爸妈妈呢?和同村的很多人一样,都在大城市里打工,每分每秒,都远在千里之外。

 

橘子很快吃完了,她继续写作业。爷爷奶奶出门的时候,叫她顺便看着点喂养的鸡,菜地里刚打了农药。

 

如果不是次日晚上,她感到下体疼痛,吃不下饭,也许昨天上午发生的事将永远的隐藏下去,最终湮灭在时间里。

 

在爷爷的追问下,她不明就里的将实情一一道来:昨天上午,写作业的时候,大爹爹来了,知道家里没人后,忽然抱住了她,手探进衣服里,揉她的胸部。她不知道也不懂对方要做什么。揉了一会儿,他放开她,给了她两个橘子,还有五元钱。

 

关于这五元钱,案发后,“大爹爹”说是欠她家的菜苗钱两元,叫她花了后剩下的三元还给他。

 

但是,她的记忆里不是这样。她说,大爹爹就是说给她的五元钱,叫她买糖吃。

 

事实上,爷爷奶奶赶集回来,她第一时间就说了大爹爹给钱的事儿。爷爷有些疑惑不解,大爹爹家本来就穷,怎么还给她钱呢?但或许是年纪大了,或许是农活太多,他没有太在意这个事儿。轻易的忽略掉了。


 

大爹爹给了橘子和钱后,就把门关了,抱着她上了楼。那是冬天,当天她穿了三条裤子,但大爹爹一把都脱掉了。亲脸、亲嘴,摸胸,她还是不知道也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

 

最后,他脱了自己的裤子,扑到她身上,用下面去顶她的下面。因为他几年前丧失了性功能,硬不起来,所以几分钟后,她说想上厕所,这一切才仓皇结束。

 

懵懂无知的她,只知道他拿撒尿的东西,对着自己撒尿的地方。她推不开他。

 

事发之后,大爹爹的亲兄弟前来调解,说愿意拿200元私了。爷爷不同意,次日早上报了警。

 

在大爹爹向警方的供述里,责任完全落在了她身上。大爹爹说,当天他本来是去摘点藤菜,结果她在地坝写作业,看到他,就叫他过去教她,萤火虫三个字怎么写?另外还有一道应用题。他都不会,准备离开了。但是,她说自己打过针,身上痒。于是,他就伸手进她的衣服里,帮忙抓抓。

 

然后,她又说带他上楼看碟片。但是没电,没看成。她又说痒,他就问她,是阴道(实际的用语更加粗俗)里面痒,还是外面痒……

 

事情就此不可逆转。

 

她爷爷找大爹爹吵架,说他把自己的亲孙女强奸了。大爹爹不承认,向警方叫屈,说,“根本不可能,我又没有把我的生殖器插到她的阴道里去,只是挨了她的阴道,而且我生殖器是软的。”——实际用语更为粗俗不堪。

 

她对发生的一切完全懵懂。以至当天下午,还去大爹爹家地坝玩耍,大爹爹说,又给了她两个橘子。

 

警方问她,他之前有没有找过你?

 

她说,去年热天(夏天)的时候,他来我家借油菜籽,当时家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耍。他也将我抱起,手伸到我的内裤里摸了我的下身(阴部)。他给我讲,不要告诉奶奶,还给了我一元钱,并且说今后还要来给我钱买糖吃。去年我没给我奶奶讲。

 

钱呢?

 

后头给我奶奶了的。

 

——奶奶也没有在意。

 

案发之后,“大爹爹”因为常年罹患肺病,咳血二十多年,无法对其执行逮捕。开庭也法官上门开的。

 

后来判处有期徒刑,同样由于他的疾病问题,监狱方面迟迟无法收监执行。法官屡发催办函。但公安由于相同的原因,一样束手无策。2012年11月13日判决,2013年3月3日,大爹爹终于众望所归的死掉了。


所有盯着他的人好歹松了一口气。


第二案:乡镇 | 一包辣条

 

她三岁左右,生活在镇上,警方问她问题的时候,她都嘻嘻的笑。

 

事发当天上午,她在他家里玩耍,但是并非落单,一起玩耍的还有两个男孩,小的叫耗子,2岁,大的叫俊杰,8岁。应该说是比较安全的。

 

然而,他竟然当着他们的面,强奸了她。

 

她叫他祖祖,75岁,是辈分很高的长辈。

 

上午十点左右,妈妈看到她没在家,赶紧跑到池塘边和公路边到处喊她。妈妈很担心她的安全问题,但是怎么也没想到,噩梦会以这样的方式袭来。

 

妈妈听到女儿的声音,是从祖祖家传出的,立即跑了过去。卷闸门拉下来,只留了半米左右高,女儿在内的三个孩子都在堂屋玩耍。

 

但是,这时候,恶行早已结束了。

 

妈妈叫出了女儿,她发现她手上拿着几毛钱。妈妈立刻警觉,问她,钱哪里来的。女儿说,她给祖祖“骑马”(实际用语更直接粗俗),祖祖给的。

 

后来,警方问小女孩,你知道什么是“骑马(xx)吗?”

 

她嘻嘻的笑,不知道,是祖祖讲的。

 

那天,妈妈很生气了。夺过钱,进屋扔到他脚下,并大声斥骂:你老颠倒了吗?要找就去发廊找小姐嘛。

 

他躺在堂屋的破烂椅子上,说给小孩买吃的嘛,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妈妈气不过,但看到他这么大岁数,拿他没有办法,只好离开了。路上遇到了耗子的奶奶。

 

耗子奶奶说,当天自己在找耗子,碰见了她。她很生气的跟我说,“二嫂,怎么得了哦?祖祖给我女儿几毛钱,让她和他发生了性关系。(非实际用语)”

 

耗子奶奶听了也很生气,拉着她一起去理论。

 

她们还发现了留在她女儿裤子上的精液。

 

祖祖说,是俊杰向她女儿撒尿造成的。

 

俊杰在场,说,哪里是我哦,明明是你撒的尿,你还抱着别人的下面耸。

 

祖祖遮掩不过,不出声,算是默认了。

 

警方问小女孩,你和妈妈来派出所有什么事吗?

 

她:是我妈妈带我来的,让我向你们说一下我和祖祖的事。

 

警方:你和祖祖有什么事情啊?

 

她:(嘻嘻嘻,不好意思的捂着嘴)就是祖祖摸我和亲我下面,抱我、亲我的事……

 

事发之时,俊杰和耗子始终在场,他们看到了一切。俊杰说,祖祖还叫他过去亲她,他没去,只是和耗子在旁边耍。

 

祖祖拉下卷闸门,将她抱起,亲了嘴,接着就伸手去摸了她下面。然后将她的裤子脱到大腿位置,露出隐私部位,掏出自己的生殖器,来回摩擦,两三分钟后倾泻了。

 

完事之后,他抱着她去了厨房,找纸巾擦了。后来,给了她一元钱,给了俊杰和耗子各五毛钱。三个小孩去了小卖部,她买了一包辣条,他们又一起回到这里来玩。辣条吃完后,包装袋被祖祖扔到了厨房里,落在擦拭精液的纸巾边。


 

祖祖默认之后,女孩的妈妈气得哭。但顾忌到孩子一辈子的名声,她居然没想报警,并且将残留精液的裤子洗掉了。最后,是女孩的爸爸回到家气不过才报了警。

 

爸爸气不过的理由,太令人咋舌。他并非仅为自己女儿的遭遇感到愤怒,而是知道对方一直有这方面的劣迹,觉得他太过分了,不能让他在镇上继续为所欲为。忍无可忍,才报了警。

 

耗子的奶奶提供的证词,也证明了这一点,她述说的真相令人感到震惊。

 

警方:他还猥亵过其他人吗?

 

奶奶:他去年还猥亵过张小燕、张小琼,王雪莲、白欣等人(都为化名),当时是算了的,这些小孩儿的家长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吃了哑巴亏。

 

案件公诉后,他由于年老多病、力不能支。在邻县工作的儿子回来,开车送他到法院参加了第一次开庭。但后来儿子再也不出现了。


据说,他们一是觉得父亲丢了他们的脸;二是大概觉得他这么老了,监狱也不一定会收。如果收了,那更好。这样再也不用管给他煮饭,照顾他起居等等养老问题。

 

但法律是严肃的。第二次开庭,宣判,法院和警方紧密合作,由警方联系120急救车(以防万一),将其押运至法院,听候判决。

 

判决生效后,同样由警方联系120急救车,直接送往监狱服刑。

 

幸运的是,监狱也顺利接收了。

 

庭审期间,女孩的爸爸拒绝任何调解和赔偿,唯一的要求就是严惩不贷。

 

女孩的妈妈说,她一辈子都会记得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女孩没有只语片言,她除了嘻嘻的笑,什么都还不懂。

 

第三案:城市 |10元钱

 

这是所有案件(不仅限于猥亵儿童案)中最令人发指的案件,没有之一。

 

如果拍成电影,绝对有着和《熔炉》一样摧天坼地的影响力。

 

因为它直指了人性中最卑劣的部分。

 

人,居然可以那么坏,完全坏到了骨头里。

 

案发后,警方在他的卧室搜查出了一张光碟。光碟名叫《各国幼女》,右下角印着“第一部”。

 


他住楼下,女孩住楼上。秘密被发现是在天快黑的时候。吃完晚饭,收拾完,外婆下楼找她。结果看到楼下的门开了一条缝,居然是她蹑手蹑脚的从里面出来。

 

他79岁,和妻子分居两地。他的妻子离开前,早就跟外婆说过,这人不是个东西,一定要小心提防。还举了例子,他只给女孩子糖吃,从来不给男孩吃。

 

所以,外婆看到她从里面出来,心里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她莫不是被这个老头给“害”了。正在这时,他走到门口,看见外婆,赶紧退了回去,将门关闭了。外婆使劲去拍他的门,也拍不开。

 

外婆追着她回到了楼上的租房中,见她头发披散、神情有异,便一顿责骂,还朝她脸上打了两巴掌。她哭了起来。

 

外婆叫她躺到床上,除下内裤,一看是稀的,就全明白了。

 

就这样闹了起来,外婆和外公敲开他的门,劈头盖脸推搡抓扯他,后来叫来了警方。

 

前两次的讯问,他都闭口不谈,大概是拿定主意,只要不交代,警方就不能将他怎么办。他后来说,“前面没有如实交代,因为我当时考虑到如果承认了,会影响到我的名誉,同时也会让我女儿抬不起头,如果坐牢了,退休工资也可能会没有了”。

 

他一开口,警方就发现,事情远比预料的复杂。

 

他在两年多前就认识她了,当时她11岁,还在读小学。初次见面,是在他家里,她来找他老婆借五元钱。

 

他说当时他就注意到她了。后来通过观察,他发现这个小女孩又好吃又喜欢耍,就开始慢慢接近她。

 

第一次猥亵是这样发生的:她下楼路过他家门口,伸头进来看他老婆在不在。他老婆出门去了,他就招呼她进来,然后关了门开始摸她胸部。她没有什么反应。他很担心老婆忽然回来,于是带着她出门,说要给她买零食,买完之后就一起去了山上,又摸了胸部、和她亲嘴很久。

 

第二次呢?

 

第二次是在一个超市后门过去的空厅里,也是摸胸部、亲胸部、亲脸、亲嘴。“我跟她讲,这个地方以后就叫老地方,下次打电话,就直接来这里。然后,给了她10元钱,让她自己买糖吃,就各走各的了。”

 

还有哪些地方?

 

在这个老地方,一共11次。

桥头山上,一共5次。

夜市旁边空房,一共2次。

她读初一后,银行楼上的一个空房,一共2次。

我妻子去我女儿家住,和我分居后,在我自己家,一共七八次。

每一次,我都给她10元钱。

 

警方:你一共摸她胸部、亲嘴这样的事,干了多少次?

 

他:大约有30次左右,具体的我也记不清楚了。

 

然而,令人震惊的情节并不是这个。他接下来要说的话,才真正令人终身难忘。

 

警方:这30次,除了这些行为,你还对她做过什么没有?

 

他:没有。因为我知道她2010年9月15日,也就是农历的2010年八月初八,才满14周岁。

 

他异常准确的将这个时间脱口而出。

 

他说,我懂法律。知道她如果没满14周岁,那属于幼女,是要犯强奸罪,要坐牢的。

 

——他一直在等她满14周岁!


 

事情暴露之时,刚刚跨过了这一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一个月。他和她发生了两次性关系,稳稳的站到了安全线后面。

 

他等了两年,忍了两年,就是为了避开这道“天条”!

 

他成功了。

 

外婆撞破时是第二次性关系后。第一次,发生在前一日。

 

他加价,每次给了她20元,算是交易。没有强迫她,没有威胁她。

 

两年之中,女孩不是没有动摇过,但后来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觉得自己已经是坏女人了,索性沉沦到底。

 

事情暴露后,女孩忽然失踪了。父母家人到处找她,人海茫茫,生死不明。

 

他没有过问过她一句,向法官问得最多的是,“如果坐牢了,我的养老工资会不会被取消?”

 

他是地质局的退休工人,有文化,懂法律。

 

另外,女孩曾向警方提到,她的初中同学也和他关系很好。有一次,他叫她等一下,说“你的同学就快过来了,一起耍”。她等了一会儿,没有等到,就走了。关于这个提到的同学,情况不明,未有下文。

 

刑罚只针对了他的猥亵行为,后面的两次性关系,依法不能归责。

 

宣判之后,他又叫又跳,才知道事情糟了。送到看守所之后,整个人都蔫了,路都不会走了。

 

但是,他并没有被成功的送到监狱。因为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办了监外执行。他没看到监狱的门口就出来了。

 

他就在我们身边,

或许,

每天还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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