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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审第3天:刘鑫出庭作证,否认锁门、否认递刀,庭审证词与案发后口供不一致

2017-12-13 法律读品

来源:澎湃新闻、凤凰网、每日人物等。“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12月13日,江歌案庭审第三天,今日庭审的主要内容是询问证人。


辩方展示了相关证据,以证明陈世峰案发当日不具备计划性杀人目的,但上午的庭审由于辩方的唯一证人缺席而提前结束。


北京时间中午12点15分(东京时间下午1点15分),刘鑫以视频形式出庭接受法庭询问。

今年8月23日晚,刘鑫和江歌母亲见面。图为刘鑫(来源:新京报 局面)


今日庭审重点信息


1、上午辩方证人突然宣布不出庭,致提前休庭。陈世峰方面提供证据,其中包括陈父的书信。


2、下午刘鑫以视频形式出庭,称自己没有锁门,接警报告里写的“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其实是“怎么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并否认给江歌递刀。


3、陈世峰律师质疑刘鑫“没有听到门铃声、没看到门外发生了什么”的说法,称与报警记录矛盾。

江歌案庭审第三日


上午 8:30

第三日庭审于北京时间上午9点(东京时间上午10点)开始。

12月11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门前等待的民众(来源:腾讯新闻)


今日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即东京地方法院)外排队等候抽签旁听的民众达二百五十余人,今日进入法庭进行旁听的名额为三十三人,主要为中国媒体记者和旅日华人。



上午 9:00

辩方的举证情况

1、关于凶器:

辩方律师首先通过东京律协取得凶器水果刀制造公司的协助,出具证明确认:江歌住所生活圈内的中野区有5家百元铺可以买到该款水果刀;另外,在江歌和刘鑫经常经过的新宿车站,也有3家百元铺出售同款水果刀。

与检方展示的证物一样的水果刀,在日本普通的百元商店就可以买到。(来源:凤凰周刊微信公众号)


辩方律师随后出示申请调出的鉴定书,称现场遗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上检测出人的血迹。而对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不能证明存在血迹。


2、关于陈世峰携带换洗衣物的说法:

辩方律师还调出证据,证明去年11月2日,陈世峰出门后,曾边在家附近的高岛平路上行走,边用日语“干洗(クリーニング)”在手机中检索干洗店。在附近共搜出4家干洗店。

案发现场周边环境。(来源:搜狐网)


辩方律师解释说,陈当天出门是为了找干洗店洗衣服,这也是他不从更近的三田地铁线高岛平站或西台站,而是从更远的莲根站上车的原因。


此时检察官提出异议,称辩方律师所做解释超出说明证据的范围。法官认可。辩方律师停止做进一步解释。


3、关于陈世峰是否有计划性行凶:

辩方律师还出示证词,证明事发当天,陈世峰离开江歌家后,乘坐出租车,但身上仅携带4000日元。出租车司机建议他到附近便利店取钱。陈世峰照做。辩方以此证明陈未携带足够现金,没有事先预谋。

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来源:澎湃新闻)


辩方律师还出示陈在高岛平住所附近的监控视频,证明陈世峰出门时,有时戴眼镜,有时不戴眼镜。


辩方律师认为,据此可证明陈世峰行凶并非具有计划性。


辩方律师有两项证据调查请求遭检方和法官以出证理由不充分为由拒绝。


庭上还原画(来源:澎湃新闻)



上午 9:12

关于陈世峰父亲的道歉信

庭审第一日,就有媒体报道,陈世峰的父母没有出现。知情人说,他们给法官和江歌母亲江秋莲写了一封信,表达他们的歉意。


今日上午的庭审中,辩方律师向法庭罗列的证据中,就包括陈世峰父亲的道歉信。


律师在法庭上朗读了道歉信的部分概要,信中称陈世峰平时是非常认真的孩子,认真学习、生活态度良好。


这封信是为了向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所以信中提到“道歉”“谢罪”等词。

疑似载有陈世峰的囚车进入法院(来源:澎湃新闻)



上午 9:16

法庭宣布辩方证人未到庭

法庭于今日上午宣布:辩方证人未按预定计划出庭。


听到证人未到庭的消息,旁听席人员表情错愕。陈世峰和江歌母亲没有过多反应。


据悉,该名证人是一名日本女性,和陈世锋关系较密切,也是辩方的唯一证人。


据凤凰网消息,该名证人今天才做出不出庭的决定。

庭上还原画(来源:凤凰新闻)



上午 9:20

辩方律师证据调查结束。


法官宣布辩方证人尚未到庭,上午就此休庭。上午的审理不足20分钟,北京时间9时20分许(东京时间10时20分许)休庭。


本案证人刘鑫于下午通过视频直播出庭。



下午 14:02

刘鑫出庭作证

12月13日下午的庭审中,刘鑫首次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此次她是被安排在东京地方裁判所的一间房间内,以视频连线的方式作证。


在她作证期间,陈世峰不动声色,看向前方,没有特别的表现。江歌妈妈一直在做笔记。


刘鑫作证期间一直在哭泣,但说话声音很清楚。


其作证的视频只有法官、陪审员和检方电脑屏幕能看到,其他人包括陈世峰和江歌妈妈以及旁听的人都看不见画面,只能听到声音。



下午 14:05

刘鑫接受检方提问

否认锁门、否认递刀

1. 检方询问:案发时玄关的门是不是锁着?


刘鑫回答:没有,门是自动关的。

刘鑫陈述案发当天自己和江歌回到房间后的情况:


刘鑫回房后取卫生巾和内裤,听到外面一个“啊”的声音,尖叫声很短促,忽然被人打断了。


刘鑫说当时自己心里想了很多,猜测江歌可能被打或被人捂住了嘴,甚至还想过有谁在开玩笑。


之后第一反应是去开门,但“完全推不开门”,只能打开一点,被外面一股很大的力量推了回来。


刘鑫称门外推回来的力量“非常大、很快、很猛”。门关上后她又推了一次,完全没有推开。


检察官询问门打开的距离,刘鑫用手比划了一个距离(刘鑫在另一个房间,看不到大概的距离)之后检察官询问门打开的距离是否有20厘米,刘鑫回答“是”。


陈世峰说刘鑫怀孕,刘鑫否认怀孕,暗示陈世峰可能说谎。


2. 刘鑫的证词与检方提供的录音有出入。


刘鑫表示并没有说自己把门锁上了,她以为门是外面锁上的。


她说的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并说,“怎么”是在接通电话前,警方没录上。


而检方提供的录音证词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当时的话里没有“怎么” 二字,不是疑问, 而是命令。

法庭上公开了刘鑫在案发时报警时的电话录音,在接线警察还未开口说话前,就听到刘鑫用中文喊了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图片来源:每日人物)


检方为了确认,让刘鑫把“闹”和“骂”两个字再重复说一遍。刘鑫重复后很肯定地表示“自己讲的是‘你不要闹了’”。


3. 检方询问:为什么报了两次警?


刘鑫回答称,第二次报警是想催一下,表示自己一直坐在门内侧,期间也有看猫眼,但是一直看不清楚。


4. 检方询问:在第二次报警时,你说明了很多内容,你还记得吗?


刘鑫回答称,那些内容都只是猜测,案发时很慌乱,什么也没有看到、听清,报警时在脑海中有非常多的想法。如果她当时不说这些话,怕警察不会来,于是说了很多猜想的内容,比方说“突然有人袭击了”。直到警察来了,她想推门的时候,被警察制止了。


5. 检方询问:家里是否有凶器那样的刀?


刘鑫回答:家里有两把菜刀,没有水果刀。她也没有见过、买过这样的刀,更没有递刀。



下午 15:30

刘鑫接受陈世峰律师提问

第二阶段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半小时,刘鑫接受了辩方提问。


1. 刘鑫称“猫眼里看不到外面的情况”遭质疑


检方公开了一段刘鑫的电话录音。刘鑫当时的报警电话里提到“拜托了,我的姐姐很危险”等话语,当时刘鑫使用的是日语,声线非常高,显得很慌乱,这个声音与刘鑫在庭上的说话声线区别较大。


辩方律师质疑,既然刘鑫声称猫眼中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只听到了一声尖叫,就在电话里让救护车也来,对刘鑫的证词的可信度表示怀疑。


对此,刘鑫承认当时声音很高,不是因为听到是什么,而是非常无奈所致,叫救护车是为了以防万一。


2. 刘鑫“没有听到门铃声”的说法遭质疑


刘鑫在第一阶段证词中说自己当时一片混乱,没有听到门铃,没有听到别的声音。


但是检方提供的报警录音中,警察问,按门铃的是男的女的,刘鑫回答“男的男的”。


辩方律师质疑刘鑫之前说“没有听到门铃声“这一说法。


3. 辩方律师质疑报警电话录音内容


辩方律师质疑,检方提供的口供是命令型,为什么今天证人庭上陈述又变成了疑问型。



下午 16:00

下午庭审结束。



江歌案12月11日庭审第一日


庭审内场图。(来源:澎湃新闻)

东京时间上午10点,该案在东京地方法院开庭。陈世峰被带上法庭,身着蓝色上衣,黑色裤子,看起来很白净,头发打着发胶,没有表情。与此前媒体报道中使用的照片相比,似乎胖了一些。这是陈世峰时隔一年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来源:澎湃新闻)


上午 10:20

关于罪名

检方指控恐吓罪和杀人罪,陈方的律师主张过失杀人罪。陈否认部分罪行,否认携带刀具。


陈世峰的律师说,刘鑫未给江歌开门。



上午 10:22

江歌案庭审暂时休庭,双方争议在于是否有计划杀人。



上午 10:40

关于凶器来源

检方主张陈世峰随身携带刀具陈方律师主张是刘鑫把刀递给江歌护身,并且迅速关上了房门。


据陈世峰的律师说,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陈进行正当防卫致江歌死亡。


陈方律师主张江歌致死是因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上午庭审现场素描画面 

法庭内不允许拍摄、录音,画家把庭内情况还原。

(来源:凤凰卫视、凤凰网)


中午 12:02

关于杀人动机

日本检方指控陈世峰是故意杀人罪,是事先预谋杀人。


检方给出指控要点,陈世峰在犯案过程中行为恶劣,受害人江歌身中十数刀。其次陈世峰杀机强烈,具有计划性,造成结果十分严重,江歌不幸被杀害。检方还提出,陈世峰当天特意带了换洗衣服,在杀害江歌之后换衣服逃离现场。


陈世峰方面否认检方杀人指控。陈世峰律师指出,陈世峰携带衣物并不是为了杀人后换衣服,而是因为要在陈世峰家附近洗衣服,由于日语不好没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根据陈世峰方面律师的陈述和陈世峰现场描述,辩方还原的案发现场情况如下


当晚刘鑫先进入江歌家门,陈世峰从三楼下到二楼找江歌。当时江歌已经把门开了一半,陈世峰用手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希望江歌出来。


在家门内的刘鑫在里面似乎注意到一些情况,于是问 “怎么了”。


刘鑫将水果刀递给了江歌,江歌见到陈世峰戴着口罩,穿着带帽子的衣服比较害怕,江歌在拿到水果刀后与陈世峰发生了争执,在与江歌夺刀的过程中刺到了左颈动脉,造成失血过多。


陈世峰方面描述,陈世峰见到江歌倒地后,他很害怕,不想给自己父母带来经济负担只能选择彻底杀死江歌,向江歌又刺了九刀。陈世峰承认这个时候他是存在杀意。



中午 12:42

江母朋友圈发文:“我安好,大家勿念!谢谢大家!

11日上午庭审要点:


1、凶器为一把长9.7厘米,宽2.7厘米的刀具,该刀具的归属目前是控方和辩方的争议点之一。


2、检方指控陈是有计划性的杀人,凶器是他的。


3、陈的律师说,凶器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4、陈世峰说第一刀是误伤,后续的几刀是故意的行为。


5、被害人江歌衣服显示正面有14处伤痕,衣领处有8处伤痕,致命伤在左颈脉。


6、陈世峰曾发信息恐吓刘鑫求复合,对于恐吓罪,辩方无异议。


7、陈世峰家人未出现在现场,江歌母亲坐在原告席,听到验尸报告时,失声痛哭。


下午 13:29

关于受害人致命伤

为受害人江歌进行尸检的法医下午到庭陈述:


江歌被刺颈部11-12次颈部左总颈动脉,失血如同瀑布,瞬间几秒失去意识,同一个部位伤口很深,被刺两次多处伤口被刺后,刀又被拔出,再刺。江歌手指多处防御伤。


江歌妈妈多次出声痛哭。听颈部伤状况时,倒在旁边中国友人肩上。听到江歌被刺11-12次,江母伏在桌上,抬不起头痛哭。



下午 13:55

庭审细节公布:受害人在致命伤之前已有5-6刀防御伤。


根据尸检,受害人江歌身上的伤口分为两种刀伤,一种是垂直的刺伤,一种是平行的切伤。


江歌致命伤为左侧动脉的刺切伤。凶器从受害人江歌颈部右侧进入,伤口很深,直接到颈部左侧。江歌左颈部动脉被刺切后,瞬时大量出血,无法发声,很快失去意识。此外,江歌手腕上也有防御性伤口。


据此推测,在遭受致命伤之前,江歌先和陈世峰发生了冲突。



庭审引起中日媒体和民众关注

东京地方法院门口聚集了大量民众与媒体。(来源:看看新闻)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11日,日本东京,江歌案今日开庭审理,现场媒体和普通民众关注事件进展。 (来源:视觉中国) 



下午 14:59

辩方主张,江歌手心上的伤口是持刀向陈世峰挥舞时所伤,但检方并不认可这个说法。


另外,陈方律师提出陈世峰脸上的疤痕有可能是江歌持刀所伤法医明确否定了该说法。



下午 15:39

下午庭审现场速写发布。

(来源:澎湃新闻)


下午 15:53

法医在庭上表示,江歌的致命伤被刺了2次,总共有11-12次刺伤。江歌气管被割伤后很快失去意识,无力躲闪陈世峰的攻击。江歌遇害所穿衣物有22处刀口,江歌颈部伤口深6.5到8厘米。

江歌受伤示意图(来源:澎湃新闻)


下午 15:57

关于刘鑫是否出庭作证

据前方最新消息:刘鑫本人不会出现在法庭,会在特定的房间用视频方式出席法庭。



下午 16:30

日中韩文化交流协会会长李小牧参加了今天的“江歌案”庭审。他说,现场给他印象较深的是目睹女儿被刺伤口照片对江母的冲击较大,几次趴倒在桌上抽泣,坐在对面的陈世峰没有看一眼现场旁听人员和江母。有5、6次陈世峰不敢看屏幕,低头,咬牙。眼镜也是摘了戴,戴了摘。


日媒对此次事件并不关注,李小牧也在媒体上呼吁日本民众关注发生在自己国土的事件。很可惜今天来了日本当地纸媒,并没有看到电视媒体。


据悉,12日江母将出庭作证。




江歌案12月12日庭审第二日



12月12日,江歌案庭审今天进入第二天,江歌母亲首次在法庭发声,回答多方提问,同时警方会继续提供证据和陈述,涉及陈世峰事发前后24小时的行进路线、公交路线、电话路线和作案工具等。

12月10日上午,江秋莲在日本东京召开小型媒体见面会。(来源:视觉中国)

今日庭审重点信息


1. 江歌妈妈出庭陈述与江歌最后通话内容,江歌告诉过妈妈陈世峰当天下午曾到过江歌家,并复述了当时场景,表示三人曾发生争执。在江歌与江妈通话结束8分钟后,江歌遇害。


2.江歌曾对妈妈说“他(陈世峰)好小人”,江妈劝女儿“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要得罪小人”“小心他打你”,江歌安慰妈妈道“我不会跟他动手,日本很安全,出了事警察会立即处理”。俩人还谈到了江歌未来的打算。


3.下午讨论的是根据刘鑫的供述做的调查。刘鑫称自己曾多次被陈世峰施暴,还被其拿内衣照威胁复合。刘鑫与陈世峰在事发当天下午曾微信交流。刘鑫向检方表示,她怀疑是在一次送月饼的事件中,陈世峰知道了江歌和刘鑫的住处。


4.检方展示证物凶器,是一把在普通的日本百元商店就可以买到的水果刀。正是这样一把刀具,造成了受害人江歌6.5-8厘米的致命伤。


5.现场播放了刘鑫的报警电话,其中就包括“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但音质不太清楚。警方问刘鑫你锁门了吗?刘鑫回应称“はい”(日语“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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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庭审第二天:江歌母亲出庭提供证词↑


江歌案庭审第二日


上午 8:50

北京时间8点50分(东京时间9点50分),江歌案庭审开始,人员正在陆续入场。



上午 9:30 

江歌妈妈江秋莲出现在庭审现场,捧着江歌的照片。江歌妈妈向法官宣誓时,陈世峰直视江母三十秒。

庭审现场还原画(来源:凤凰网微博)



上午 10:00

关于母女间的微信聊天记录

江歌妈妈接受质询,检方问江歌妈妈多久与江歌联系一次。江歌妈妈回应每天都通过微信和女儿联系。并已经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在江歌遇害前几分钟,江歌妈妈还在与女儿保持联系。


据早前媒体报道,女儿去世后,江秋莲还一直在微信上跟她说话。左为江歌手机,右为江秋莲手机。(来源:澎湃新闻)


陈世峰穿着与昨天保持一致,仍然面无表情。


日本电视新闻中的陈世峰(来源:看看新闻)



上午 10:08 

江母对案发当日的证词

庭审现场,江歌妈妈描述:


案发当天下午江歌、陈世峰、刘鑫三人曾争执。


江歌曾对江妈说:陈世峰好小人哦。


江妈回应称: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小心他打你。


江歌称:你放心,我不会跟他动手的,日本很安全,出了问题警察马上就来。


江歌与江妈还聊到未来的打算,称将来想留在日本,并在日本开一家小酒吧,想接江妈来日本居住。


庭审上江歌妈妈描述这段时,陈世峰用手帕擦脸。

庭审现场还原画(来源:凤凰网微博)



上午 10:20

江妈描述称:当天下午陈世峰来到江歌家门外,刘鑫让江歌回来把陈世峰赶走,江歌赶回家并让陈世峰离开,陈世峰说“你凭什么管我”,江歌说:“这是我家,我当然要管了。”


江歌在与江妈聊天时曾表示有点不想跟刘鑫一起住了。因为刘鑫不买家用消耗品,不做饭、不打扫卫生也不丢垃圾。



上午 10:40

关于今年八月刘鑫和江母的那次见面

上午庭审结束,江歌母亲回答陈世峰律师的辩护内容。


陈世峰的律师问江歌妈妈:你今年8月接受采访时是不是指责过刘鑫?


检察官立即起身:法官,这个问题与本案无关。


法官:被告律师,请换问题。

庭审现场各方所在位置(来源:凤凰网企鹅号)



中午 12:30

今天下午,检方会有三次置证,根据昨天提供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如下分歧:


①陈世峰的罪名有哪些?

(恐吓罪、杀人罪 VS 杀人未遂罪)


②凶器水果刀来自陈世峰还是刘鑫?

(陈世峰自带 VS 刘鑫开门递给江歌)


③陈世峰是否有计划杀人?

(有计划性杀人 VS 误伤后继续行凶)


④江歌是否持刀伤害了陈世峰?

(陈世峰律师方面主张,检方和法医否认)


⑤江歌手上的伤口来自陈世峰还是自己?

(防御性伤口 VS 持刀挥向陈世峰时造成)


⑥陈世峰为何当天要去江歌家?

(双方就陈世峰当日行踪轨迹和造访动机有分歧)


⑦为何行凶当天,陈世峰会携带换洗衣物?

(行凶准备 VS 单纯的换洗衣物)



下午 13:32

关于刘鑫和陈世峰的关系

今天下午主要讨论的内容是,根据刘鑫的供述做的调查。


刘鑫认识陈世峰是在学校,觉得陈世峰的课堂发言很有想法,于是被他吸引,2014年开始交往。


大东文化大学,刘鑫和陈世峰就读的学校。 (来源:凤凰网)


2016年8月,刘鑫跟陈世峰吵架。因为刘鑫要睡觉,但陈世峰还不想睡觉(因为他想要发生关系),但刘鑫拒绝了,陈世峰就推了她一把,叫她出去。于是刘鑫就在外面朋友家住了一晚。刘鑫把自己跟陈世峰的事情多少有向江歌分享,江歌有劝她不要再跟陈联系。


2016年10月份,刘鑫拒绝与陈世峰复合,陈世峰拿刘鑫内衣照片威胁。


11月2号案发当天下午14:50,刘鑫单独在家,门铃被按了两次,刘鑫用微信联系江歌,江歌说不要开门。


随后江歌回来了,刘鑫听到江歌在门口说:你为什么在这,这里是我家。刘鑫觉得是陈世峰来了,江歌家的住址暴露了。


陈世峰曾在临近中秋时试图给刘鑫送月饼,刘鑫不要。刘鑫向检方陈述时怀疑是在这次事件中,陈世峰知道了江歌和刘鑫的住处。


刘鑫曾让打工店的林某假扮自己男友,以便拒绝陈世峰希望复合的请求。


陈世峰在事发当天下午给刘鑫发微信,称“我失去你,感到很难过,你总是让我做很艰难的选择”。


刘鑫回应称:你放了我吧,你都威胁我了,我不可能和你复合。



下午 13:40

关于凶器来源

检方展示证物凶器,下图是与检方展示的证物一样的水果刀,在日本的普通百元商店(6、7块钱人民币)就可以买到。正是这样一把刀,造成了受害人江歌6.5-8厘米的致命伤。

与检方展示的证物一样的水果刀,在日本普通的百元商店就可以买到。(来源:凤凰网)


检方关于凶器呈上证据:


江歌身上没有水果刀(凶器)的刀鞘部分。


案发当天上午10点多,陈世峰借过学校一个房间的钥匙,检方称行凶所用的刀此前放在这个房间的茶柜里。


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导师称:自己曾经买过这种刀,但没有拆开包装。



下午 13:50

关于刘鑫的报警电话

现场播放了刘鑫的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的时候刘鑫非常慌张,很害怕,断断续续的说江歌的地址,和我害怕、快点来。


录音在庭上播了一部分,其中就包括“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但音质不太清楚,还有一些悲惨的现场的声音,但警方不愿播放了。


警方共接到3通报警电话,第一通和第三通都来自刘鑫,第二通来自一位名叫“小北”的邻居。


警方问刘鑫你锁门了吗?刘鑫回应称“はい”(日语“是”的意思)


江歌遇害公寓。(来源:澎湃新闻)


案发当天隔壁外国邻居的供述:


听到恐怖的叫喊声。他打开门,看到江歌倒在地上,一个男的蹲在旁边两手捂住江歌的脖子。


但邻居是外国人,以为他们是喝多了,看了三秒钟之后,觉得一直盯着不太好,就关门了。


但邻居的同居者又去看了,发现情况并不简单,于是返回房间,通过阳台敲隔壁日本人的窗户,希望隔壁能够报警,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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