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陈世峰不服20年判决提起上诉,日本法院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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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消息,江歌案嫌疑人陈世峰已经提起上诉,欲减刑一至两年,并已提交控诉状。
江歌母亲对于陈世峰的上诉做出了回应:“所以,杀人犯只有判处死刑,让他自己面临生命的威胁时才会忏悔罪过!!!”江母发微博说,“陈世峰想用表演换取法官的同情,没有半点悔悟之心。很多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时,才会心痛。必须惩罚!!!”此前他因杀害中国留学生江歌,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日庭审后,江歌母亲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接受”,并表示“回国后将和刘鑫对簿公堂”。
据媒体报道,法官陈述认为,陈世峰自己带了水果刀,不是江歌或刘鑫的;陈世峰当晚洗衣服之说不合理;陈世峰有强烈的杀意,准备了行凶后的衣服,去江歌公寓是为了杀刘鑫。状况不同预想时,被告可以选择离开,却杀害了无辜的受害者;陈世峰当时没有帮助江歌,不可能是误杀;陈世峰在法庭不断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和刘鑫,完全没有反省之意;陈世峰的辩解不可信,不能采纳陈方律师说法。
宣判时,陈世峰倒在证人席桌上,大约半分钟后被警察扶起来。
由于日本法律规定,只有检察官、被告人以及其代理人可以提出上诉,因此江歌母亲无法再提起上诉。面对陈世峰的上诉决定,江歌母亲发微博回应“必须惩罚”。若法院进行二审,此前一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改变么?根据日本以往案例,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差距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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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大家》签约作家俞天任:陈世峰以及律师在二审之后能够争取的只有适用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判重了,应该少判几年,但就这个要求也很难实现
日本司法制度为三审结审。一般从地方裁判所(地方法院)开始一审审理,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两周之内向高等裁判所(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进行二审,对于二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向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上诉进行三审,三审判决即终审。
一审这个阶段叫“事实审”,就是审定围绕这个案件的事实以及证据,然后做出结论的一审判决。一审之后的上诉审理叫“法律审”,主要是审定一审判决是否违反了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是否违反了过去最高裁的判例,至于事实或者证据的争论,如果没有很正当的理由或者新的事实或者证据,一般是被驳回的。
现在回到江歌案来,应该说对于陈世峰的一审判决是非常严厉的,估计陈世峰一方向东京高裁(高等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二审颠覆一审判决的可能性非常小,这是因为一审审理中所认定的事实基本上无法推翻,当然在二审之前陈世峰一方能拿出凶器的那把刀是江歌所有的过硬证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陈世峰以及律师在二审之后能够争取的只有适用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判重了,应该少判几年,但就这个要求也很难实现。熟悉日本的人都知道这个案子判的重,但并不出格。如果正常的话陈世峰应该是获刑16年左右,多出来的那4年应该说是他自己“争取”来的。本来陈世峰的法庭策略应该是老实认罪,强调太冲动,鬼迷心窍,现在非常后悔,以争取法官和审判员的“悔罪”认可。
但陈世峰在法庭上数次挑战法官和公诉人权威,并且在往自己身上贴“说谎”和“狡辩”标签了。本来在量刑时取轻的理由是法官认为犯人已经悔罪,还有“更生”的可能性,一个说谎和狡辩的人是不可能更生的,法官肯定挑重的判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可以预想陈世峰会在二审之后的法庭上还是这么一副腔调,不会给法官留下什么好印象。所以,这个案子即使有二审甚至三审,也就是走一个程序,想推翻一审判决非常困难。
等待旁听法庭的人们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陈世峰提出的二审,即是控诉审
根据日本以往案例来看,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差距不会太大。日本在审级制度上实行三审终审制与二审终审制并存的制度。在三审终审制下,基层法院包括地方法院、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为第一审;上诉至高等法院为第二审,经常称其为:控诉审;再上诉至最高法院为第三审,称其为上告审。陈世峰提出的二审,即是控诉审。
一般情况下,对于控诉审,法庭审理的事项为法定的控诉理由。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方面:诉讼程序违法。第二方面:适用法律错误且显然影响判决的,这种情况是指适用实体法错误。第三方面:量刑不当,指刑罚的裁量不当;第四方面:错误认定事实且显然影响判决的。
回到陈世峰案,我们知道陈世峰案的量刑在日本是比较重的,很多日本律师和学者认为在15-2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最终法院的量刑是20年。因此陈世峰提出了上诉。
在一审中,法院基本完全采纳了检方的求刑意见,可见对陈世峰的陈述基本给出了否定的结论。因此,在控诉审中,虽然有关于事实认定的审理部分,但是必须是极为明显的事实认定错误,也就是说除非陈世峰能提出完全推翻一审事实的新证据,否则法院是不会在事实内容上再做过多的审理的。而会把主要精力放在程序和法律适用上。因此,可能出现变数的地方可能会在量刑问题上,但是可能性也是很低的,毕竟陈世峰一审时的表现确实体现出他拒不认罪,不进行反省的恶劣态度。
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律师: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会有更重判罚
预计不会有差别或者差别很小。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律权利,其行驶自身权利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另外大家可能会关心的一点,就是上诉之后会不会反而判罚更重?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检方未抗诉的情况下,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不会有更重判罚。
若日本法院同意进行二审,那么与一审相比,二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审理周期会持续多长时间呢?看看法律专家怎么说。
腾讯《大家》签约作家俞天任:因为不是事实审,所以一般不会开庭辩论,98%以上的案件在文件审查之后就被驳回,驳回也就意味着维持原判
刑事案件在日本法院的二审流程大概是这样的:如果下达的判决不服,可以从判决的第2天开始,到从这天开始计数的第14天上诉。上诉是向下达判决的法院递交想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的上诉申请。上诉申请提出之后的一个月左右,高等法院会把案件的记录送到最高法院,然后再过一个月会要上诉方提交上诉理由书,提出上诉的具体理由。大多数场合,上诉判决提出上诉的一个月之后做出,也就是说二审上诉结果出来要花4个月左右的时间。
一般来说日本法院的二审之后的审理,是区别于一审“事实审”的“法律审”,除了上诉方能够提出新证据或者新事实,否则对事实不做审理。因为不是事实审,所以一般不会开庭辩论,98%以上的案件在文件审查之后就被驳回,驳回也就意味着维持原判。但是一旦开庭辩论就意味着肯定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原判决了,因为改变原判决时必须要给被上诉一方申诉的机会。现在还不知道陈世峰的上诉理由,所以具体到陈案会怎么发展不清楚。但是觉得如果陈世峰一方如果不能提出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单纯在法律条文的应用上争论恐怕比较难成功。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二审的重点会在量刑上
与中国的二审相比,日本的二审最大的区别在于对于事实部分基本不再审理,主要是对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理。第二审主要是审定一审判决是否违宪,或者是否存在法律适用或者法律解释的错误。二审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是事实或者证据的争论如果没有新的非常有力能够改变案件结果的事实或者证据一般都会被驳回的。本案的事实认定几乎不会再发生变了化,如果陈世锋上诉,那么二审的重点会在量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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