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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汤兰兰案”:其母串联他人借媒体炒作,企图翻案

2018-02-02 法律读品

来源:央广新闻、北京青年报、知乎。原题:《“少女称遭至亲性侵,父母等11人入狱却坚称被冤”,官方最新回应来了》。“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近日,发生于2008年黑龙江的一起系列轮奸案在网上引起争议。


一篇名为《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本人“失联”》的报道,讲述了2008年发生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的一离奇案件:14岁少女汤兰兰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2008年10月,14岁的汤兰兰向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当月底,仅有60多户人家的大旺村(化名)陆续有16人被抓,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

汤兰兰交给警方的举报信。受访者供图(来源:澎湃新闻)


被告集体申冤 其姑父拒绝减刑坚持申诉


案发至今,10个涉案家庭一直秉持着申诉信念,没有被判刑的仍旧坚持申冤,被判刑的甚至抵制减刑申冤。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便是其中之一,背上“轮奸”罪名的他被判15年,但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来源:澎湃新闻)


目前,被告人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是最近出狱的那个。服刑8年零8个月出狱的万秀玲,在该案中的罪名是强迫卖淫,汤兰兰称其在两村民与她发生性关系后,向两人一人收了50元钱。对此,万秀玲全盘否认,“我到现在都蒙在鼓里”。

  

出狱后,她便和汤玉梅一起进行申诉,她迫切希望能找到女儿,还原当年事态。但这一切并不容易,因为汤兰兰已经从原来的户口本上消失了,基本处于失联状态。而原告方的重要证人——汤兰兰的干爹王凤朝倾诉意愿却很勉强,甚至在万秀玲电话询问孩子下落的第二天也失联了。


2006年春天,万秀玲(左)抱着小儿子与女儿汤兰兰(右)合影。当日是汤兰兰的叔叔汤继彬的婚礼,两年后,汤兰兰向公安举报汤继彬对其强奸。受访者供图(来源:澎湃新闻)


官方回应:其母串联他人借媒体炒作 企图翻案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今日发出回应,称“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网文称“汤兰兰”)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全文如下: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10月28日立案。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黑河中院判决后,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0月26日省高院经审理,依法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


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五大连池市政法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要听信、传播网络上别有用心之人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炒作,同时我们将支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诉求。


  五大连池市委政法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媒体:性侵还是冤案?复核程序应尽快启动


澎湃新闻针对此案存在的一些疑点表达了关注:


然而,问题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10年之后回顾这个案子,会发现有很多疑点。


比如,案件庭审时,多人当场翻供,并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诱供,真实情形究竟为何? 

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他们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他们的声音该被忽视吗?

案件卷宗里的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日期相同,名字和年龄也不对,判案时如何采信?

汤兰兰“人间蒸发”,这中间有无人为操弄情节? 

作为汤兰兰社会关系中唯一的好人,她的干爸干妈何以失声,为何不能直面媒体和公众?


针对这些问题,文章表示,

从情理上讲,眼下汤兰兰“蒸发”,并非不可理解。毕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波及如此广泛、一个当时年仅14岁的小女孩想必很难接受,换一个环境,开始新的生活,也是情理之常。但既然案件存在疑点,当事人也一直在申诉,有关部门就不能“蒸发”。


这一离奇的案件已经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据披露,1月30日下午,最高检两位工作人员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双方就申诉一事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面谈。


当下之计,有必要迅速启动复核程序,跟进调查,给社会一个真相,给所有当事人一个公道。


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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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裁定书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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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经过近两年侦查 才移送审查起诉


2月1日,五大连池市通报了当年的案件办理情况和刑满后个别涉案人员违法情况。通报称,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2008年10月27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于(当年)10月28日立案。


经过近两年的依法侦查,查清“汤案”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移送审查起诉,交付审判。


2010年10月22日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了“汤案”,审判机关分别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汤某海无期徒刑,判处万某玲、刘某海、纪某才、梁某权、王某军、李某才、刘某友、徐某生、陈某付、于某军10人5至15年有期徒刑不等。


通报称,2017年6月29日汤某秋的母亲万某玲释放后,相互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此外,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


细节:判决书内容显示 涉案人员曾串供


记者注意到,此案的判决书内容显示,案件中,共有26份“由检察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证据,“综合证实(此案)第一起至第八起犯罪相关事实”。


这些证据中,包括证人高某、张某、佟某、丛某某、孟某、吴某某、朱某某等的证言。以证人高某的证言为例,他称,“2008年11月份,其在五市看守所羁押时”,曾听到同监舍的9名被羁押人员在议论,“纪某某曾说梁二和二军他们几个和小姑娘发生关系的事”;“小姑娘他爸说:‘如果判刑了也不能怨我,是你自己说的,如果你们不瞎说就没事,就能出去,瞎说咱们谁也出不去’”。


记者注意到,上述证人,均是与当时涉案人员同期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和本案无关人员,但他们的证言指向“涉案人员在看守所串供并承认了性侵”这一情况,这些证言被法庭采用。



两天前,25岁的她以正义之名把被性侵少女送进地狱,然后她消失了(摘录)

文:Jackie.Meowww

来源:知乎


2018年1月的尾声,年仅二十出头的澎湃新闻(原东方早报)记者王乐,用一个惊悚标题,在公众面前揭开了十年前一个少女曾经遭受的非人待遇,并曝光该女生的户籍信息,呼吁网友找到女生,把这个如今已经在中国某个地方开始新生活的女孩,再次进了地狱。


王乐记者显然是一个非常有法律意识的人,她也知道,倘若直接把汤兰兰的身份证号,真实姓名,都公开出来,她也会有麻烦。于是她非常贴心的,给汤兰兰的照片打了马赛克。


虽然爆出了汤兰兰的大学(这是所有被曝光信息里唯一让人欣慰的一点,即使在那么艰难的时光里,汤兰兰还是考上了大学,有多少被性侵者一辈子靠酒精和毒品排解痛苦,但是汤兰兰从来没有放弃自己,会有多努力的人,多坚强的人,才能做到这种程度,命运给了汤兰兰一个地狱般的黑暗童年,汤兰兰却能抓住那一点点微茫的光,涅槃重生),她也给汤兰兰的住址打上了马赛克。


虽然精确到了街道号码,也给汤兰兰的身份证号打上了马赛克,虽然露出了9位数字,也给汤兰兰的真实姓名打上马赛克,虽然今天被她的同事,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斯远在文章中无意透漏。


呼格吉勒图案也好,聂树斌案也好,所有的焦点都在被告和国家机器间,在过往的新闻报道中,不曾有一家媒体把镜头对准当年的受害者家属,要求他们站出来,在聚光灯下重述一遍当年的案件。


而王乐记者,可谓力求新意,将笔杆子对准了直到现在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受害人,要求受害人站出来,说清楚当年的事,在公众面前揭开自己已经结疤的伤口,洗一洗,晒一晒,给大家看一看,看看是不是真的那么深,是不是真的会流血。


在王乐记者亢奋的洒下正义春药时,她从来不曾想过,性侵害对于一个女生来说是多么的耻辱和难以释怀,她从来不曾想过,在中国这样一个对婚前性行为尚有激烈争议的国家,遭受如此巨大的性侵害对于一个女生意味着什么,她从来不曾想过,哪怕这起案件只有1%的可能性是真的,她的这篇报道也足以毁掉汤兰兰全部的人生。


正如某位网友所言:保护一个被性侵的小姑娘需要动用公安检察院法院一大群人抓捕搜集证据诉讼审查判决四年时间一审二审特批隐姓埋名转移户籍,而再一次杀死她,只用澎湃新闻新闻记者王乐轻飘飘一篇《寻找汤兰兰》就足够了。


我佩服那些曾经的调查记者们,揭发地沟油的记者李翔;第一个站出来报道三鹿奶粉事件的记者简光洲等等,在这些人的身上,是新闻拷问了社会良知,也是这些记者,向公众展示了新闻和媒体所存在的意义。他们新闻里的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


而在今天,流量为王的新媒体时代,王乐记者以一己之力毁掉了无数调查记者前辈们真刀真枪打下的江山上,攒下的名誉,并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示了一个词,叫:无耻文人。


说来讽刺,我们有着《熔炉》的环境,却操着《狩猎》的心,我们有着《韩公主》的舆论,却操着《狩猎》的心,我们广大的农村有着无数现实版《狗镇》在上演,我们TMD却还是操着《狩猎》的心。


即使在《狩猎》里,当所有人以为小女孩性侵的时候,她的家长,她的老师,她的邻居,她的同学,是如何的保护她,是如何的为她发声,是如何的坚定不移的站在她的一边,没有指责,没有羞辱,只有保护。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性侵案件的受害人不敢发声,耻于发声,就算发声后,也要东躲西藏,避开被流言蜚语所重伤,所羞辱,最终,拖着这个沉重的包袱过一生呢?


即使在《狩猎》里,一个颇有心计的小女孩也只能污蔑一个男人,如果你把这份一个小女孩污蔑11个成年人还包括自己父母的剧本发给好莱坞编剧,好莱坞也只会说:WTF,我写不出来。


以我们现实社会对性侵受害人保护之低,对性侵行为之宽容,还远远轮不到谈《狩猎》的程度。


【小编提示】


是非曲直、法理情理,诸公自辨!

欢迎理性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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