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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认马蓉出轨,原王宝强“声明”说的都是真的!

2018-02-11 法律读品

来源:京法网事。“法律读品”投稿邮箱:89189002@qq.com


【王宝强离婚案、马蓉名誉权案一审宣判】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


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中,法院认定王宝强微博所发的《声明》相关内容基本属实,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语言,故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期间,王宝强及双方代理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事件回顾



备受关注的王宝强离婚案从2016年10月开庭以来,已过去一年半,今天一审终于有了结果。


2007年,与王宝强相识并开始热恋,于两年后成婚。婚后,马蓉为王宝强生下一子一女。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发声明称经纪人宋喆与妻子马蓉有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宣布与马蓉离婚。次日,朝阳法院正式受理“王宝强离婚案”,同年10月该案开庭,2017年8月底进行了二次庭审。


据腾讯娱乐报道,二次庭审中,双方没有提供更多新证据,但马蓉一方却在审理过程中表示,不同意和王宝强离婚,称自己还和王宝强有感情。



2017年12月25日,离婚风波一年后,马蓉在个人微博喊话:“对于过去的十年婚姻,我只想说一句,十年家庭,生儿育女,付出所有,问心无愧!”在此之前,2017年9月11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2017年12月27日,王宝强律师张起淮在微博发布了“年终总结”,称轰动全国的演艺明星王某案等,在经过艰辛努力后,案件已拨云见日、稳步推进。微博中,张起淮并未透露更多该案的最近进展。


2018年2月4日,有媒体曝光,近日律师张起淮带着两名助理来到王宝强公司夜访,两人疑似为离婚案再作商讨。


2018年2月8日,微博认证为著名律师、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律师表示:有说法院判不离,王宝强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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