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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饺子融媒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06-21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学校全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招生对象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2020年,我院面向两个高职扩招类别招收新生。分别为:(一)退役军人;(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我院招生专业中,轮机工程技术对考生身体条件有限制,报考条件为: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招生计划400名,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一)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0名:


(二)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300名:


注:1.以上两类招生专业及计划均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核定并公布为准。 



六、报名办法(一)填报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报名系统,选择填报院校: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志愿设置:本次招生我院共设置两个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类;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类。其中,两个类别各设置1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修改本人志愿填报信息。(三)网上缴费:完成志愿填报后,请于11月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报名费缴费,报名费130元/人。未缴费考生其报名无效。(四)公布考试名单:11月17日—20日12:00前,我院将通过“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在线”公布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考试相关安排,通过审核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五)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11月27日17:00前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不具备免试资格。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内容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注: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11月27日当天17:00前到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并于当日下午持准考证熟悉考场。2.考试地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三)成绩查询12月5日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在线查询本人成绩。


八、录取规则(一)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3.考生考试成绩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如已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同一类别尚有缺额的专业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职业道德、综合素养、职业倾向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二)免试录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学院审核、省教育厅核实,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三)录取查询及公示我院于12月5日公布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录取后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调整,不得突破。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就读地址: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

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院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等按学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学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由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本次高职扩招新生采用线上与在校集中教学结合的模式。总计2500学时,在校集中学习时长不低于10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其他代收代支费用按自愿原则收取。


十三、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本章程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就读地点: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182号)咨询电话:028-82680050监察电话:028-82680056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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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招生就业处

图片:饺子融媒影像部

编辑:郭怡

审核: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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