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 | 40万补贴新引进博士生!清远推10条“含金量”极高举措激励科技创新
昨日上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引进创新力量、扶持企业上市提出了“含金量”极高的举措。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要求,要尽快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强《政策》《办法》的可操作性,推动清远加快创新发展、实现本土企业上市“零”突破。
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单项最高奖500万元
《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10条政策中9条是奖励政策,分别针对企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技术、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发明专利、科技专项等创新力量的引进,单项最高奖励为500万元。
在引进创新人才方面,《政策》提出,对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高端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引进创新人才
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的项目落地后直接获500万元资助。
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专技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每人40万元,分5年发放。
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每人30万元,分5年发放。
同时,符合我市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月津贴和安家补助。
引进创新团队
在引进创新团队方面,加大科技双创资助计划实施力度,分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三个档次,每年资助3~5个创新创业科研团队。
引进研发机构
此外,《政策》对创新技术、团队、平台、发明专利的奖励金额从1万元到300万元不等。其中,对引进落地或获得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新型研发机构的核心管理团队。
信贷支持
除了奖励政策以外,《政策》还明确鼓励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单笔贷款上限1000万元,单个企业贷款上限200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予以贴息支持,并对银行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信贷支持予以奖励和风险补偿。
郭锋表示,要加快有关事项的落实,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标准条件、部门职责、办事流程等,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同时,优化创新服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快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团队、人才的宣传、培育、奖补工作,为吸引更多项目、企业、人才提供便利,有力鼓励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要努力扩大《政策》的知名度和吸引力。”郭锋特别强调,要多形式和多渠道开展宣传,让《政策》广为人知。
对上市后备企业多方面给予扶持或优惠
会议还通过了《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对上市后备企业在申请扶持资金、税务、土地、人才落户等多方面给予扶持或优惠。
郭锋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扩大扶持上市企业的规模,提高企业上市的奖励力度。同时,要成立促进企业上市的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清远的上市企业达到6家以上。”
至目前,我市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共有7家,同时有5家企业启动了IPO。今年3月28日,我市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聚石化学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接受中泰证券的上市辅导。今年7月21日,聚石化学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市金融局局长刘锋昨日透露,聚石化学已于今年9月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正在排队。
会议还听取了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汇报,审议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会议还研究了其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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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编辑:方寸
校对: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