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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定要看这个!否则或将无法网签

清远发布 清远发布 2021-02-22


注意!注意!

市民朋友们,

购房不核查这条信息

或将无法进行网签!



20日起,在清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行为的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备案登记获取房屋销售的“合法身份”,市民若与无备案信息的销售购买房屋,将无法进行网签。



据悉,早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发文,要求凡在清城区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代理销售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房地产企业自有销售团队的人员在11月20日前提供真实、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对逾期未办理诚信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实施诚信管理扣分、公开通报曝光和暂停房屋网签资格等惩戒措施。 


另外,凡在清城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应严格遵守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与已办理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无外聘销售代理机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需主动向住建部门报备公司自有销售团队的销售人员信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重新核查梳理合作代理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销售代理合同或自有销售团队的销售人员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与已进行诚信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

而对于清城区新增的楼盘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将合作代理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代理合同或自有销售团队的销售人员信息上报备案。对逾期未上报相关材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建部门将实施约谈整改、诚信管理扣分、公开通报曝光和暂停房屋网签资格等惩戒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醒

为防止出现中介机构或销售代理人员扰乱房地产市场,欺诈、诱骗市民购房的现象,一定要认真核对销售人员的信息。市民今后在购房时要核对拟购买的房屋自有销售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和房地产代理机构销售人员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若与无备案信息的销售购买房屋,将无法进行房产交易网签。



有业内人士表示,清远在清城区首先开展房地产从业人员备案工作,将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失信、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并用好诚信管理这一监管措施,将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定期曝光,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

编辑:黄然

校对:张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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