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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清远市2021年城乡居保缴费期即将结束

清远发布 2022-05-13


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全年可缴费,2021年缴费期至本年度12月31日结束,还没缴费的参保人请尽快清缴了!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 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尚未办理参保登记人员:

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等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已办理参保登记但未缴费的人员:

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扣费账户。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及时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费,当年已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费时生效。


  温馨提示  


城乡居保缴费方式灵活多样,除委托扣费外,参保人亦可通过粤省事、广东税务、粤税通等进行线上缴费,或到邮储银行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缴费。


 粤省事缴费操作流程 

1.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选择清远市,并点击“社保”图标。 


2. 进入清远社保业务大厅,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3. 进入城乡居民社保服务界面,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进入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界面,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类型根据实际选择“本人缴费”或“为他人缴费”,点击“下一步”即可进行缴费。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陈晓茵

校对:张鍪

编审:樊沃夫 张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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