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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疾控最新提醒:来(返)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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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返)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红码人员。
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近14天有中风险地区、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清人员。
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近14天有“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
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近14天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清人员。
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注意健康短信提示和粤康码状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开展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凭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后可只检测1次)。
五、其他省外来(返)清人员,省内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来(返)清人员。
需持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省内其他地市来返清人员。
倡导抵清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七、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需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全市核酸采样点(含黄码采样点)设置情况可在百度或高德地图搜索。
从省外和涉疫地市来返清人员,抵清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清远发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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