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在清远购房,最高补贴5万元!申报流程→
今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清远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
开展安居消费活动
对在清远市域内购买90平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支持1-5万元。据了解,截至5月18日,已有69人递交材料申请购房支持。
4类购房者可申请 最高支持5万元
此次安居消费活动将对4类购房者
予以一次性购房支持
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4年以上,支持1万元
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2年以上,支持2万元
硕士研究生,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半年以上,支持3万元
博士研究生,在清远连续购买社保满半年以上,支持5万元
符合申请要求的市民成功认购并网签备案后,可携带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学历证书及本人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购房支持资金。
市住建部门日前正式发布《清远市安居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活动详细细则进行了说明。
本次活动实行“认房兼认人”的方式:“认房”即支持资金与所购房屋一一对应,1套房产给予1次支持;
“认人”即符合支持对象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双方一起购买同1套房产,按学历就高不就低原则支持1人次;如夫妻单独各自购买房屋,则按购房合同确定的购房人进行支持。
不限于市区 8个县(市、区)购房均可申请
本次安居消费活动不限于清远市区,在市内各县(市、区)买房均可申请。《方案》强调,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购房支持资金的个人,除追回相应资金外,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申请人购房后,2年内如解除网签,撤销合同或转卖的,要全额退回支持资金。
安居消费活动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至9月30日止,实施期限为5个月。对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申报人购房时间在实施期限内的,享受购房支持。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现场审核受理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支持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
按照“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发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接受申请。
安居消费活动咨询电话:
0763-378839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今年全市房地产市场毫不动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健全市场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加强预期引导,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加强政策协同,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何帆
制图:陈晓茵
编辑:陈晓茵 肖阳
校对:张鍪
编审:田芳编委:钟志宏“广东技工”主题宣传片:曾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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