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到最爱,需要走多远?

红肚兜儿 红肚兜儿

还记得第一次尝到爱情的滋味吗?


有个朋友说,他十五岁时喜欢一个女孩,就在某个秋日午后的教室窗外,下课铃响过,窗外人来人往,忽然她就出现了,像一缕光,偶然一瞥,他的心“扑通”一声。


要怎么形容呢?不是看动画片的兴奋,不是吃红烧肉的开心,不是读武侠小说的刺激,而是一种从未经历过的情绪,莫名地从心里窜出来。


从此,一个人不再是榆木疙瘩,他的心开始敏感。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见爱情,它通常随机出现,有人要历经世事才能认出爱情,有人要千帆过尽才能选出爱情,也有人像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十几岁的少年阿里萨,看了少女费尔明娜一眼,他就知道——


自己这条命,只能用来爱她。



世上的爱情故事那么多,只有这个爱情故事成了“史诗级”,不是因为它多浪漫,而是关于一场爱情,如何爱到极致,它颠覆了人们的想像。


这是一部透着极浓烈情绪的书,你可以逐字逐句体会其中悲喜, 也可以用一种更high的方式来享受它最精彩的部分, 腾讯视频《一本好书》节目,就以舞台剧+讲述+嘉宾解读的新阅读姿势,赋予文字更丰富沛的情感和更直观的画面。


王洛勇饰演的老年阿里萨,满头白发透着苍凉,声调中的感情却仍如江河奔流,他回忆自己初遇费尔明娜那一刻,那场爱情曾如何销魂蚀骨,又如何残忍绝望。



那场初恋,曾和所有初恋一样,美好热烈。他锲而不舍地追求她,情话滚烫让她的心沸腾;她回复的只言片语,都让他如痴如醉;他嚼着玫瑰花瓣,爱情的汁液淌进血液里。



他只是邮局小工人,而她是商人的女儿;他们不顾一切相爱,秘密许下婚约;直到她的父亲用枪抵住他的额头,要他放手。


他大喊,开枪吧,没有什么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事了!



为了爱情,他什么都不怕。她被父亲带回乡下,他发誓为她守贞;她一别三年,他日夜给她写信;她的消息零零落落,他如饥似渴地铭记每一缕音讯。






三年,少年定格在爱情的时钟里,少女呢?


当他终于在集市上发现她的身影,“她长高了,身材更加丰盈,她是那样地优美,那样地迷人,那样地与众不同,她的鞋跟踩在石板地上的美妙声音,让人神魂颠倒……”



他站在她身后,压抑着激动,轻声说,“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她回过头,眼中的惊讶一闪而过,瞬即变成冷淡。阳光炽热,人群鼎沸,他胸腔里的爱正急欲爆发,却被她一摆手,当场击毁。


那一天,他收到她只有一句话的来信,“今天见到你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时间像一头无情的野兽,把他一个人掷在爱情的深渊里,却把她推入了现实。


爱情在特定的环境里,才显得更美好浪漫,更像爱情。那是躲在房间打着手电筒悄悄写的情书,那是在巷口刻意制造相遇时对视一笑,那是年轻的心被生活催熟之前的单纯。


当年我也喜欢过眉清目秀会写情诗的男生,以为这一生只会为他心动,然后他转学异地四年,再回来时,我们只有相见尴尬……不仅因为面目变了,还因为各自成长,眼界变得更开阔,个性三观都变了,对方已不符合如今的“爱情标准”。


三年前,费尔明娜喜欢的是爱情的光环,是月光下浪漫的小提琴和甜言蜜语的情书。三年后,她早已不是人群中羞怯的少女,而是大大方方地走在嘈杂集市上的成年女人,她已对庸俗而真实的生活了如指掌。


在《一本好书》的嘉宾吴伯凡看来,“三年时间让她接受了现实生活,这个女孩子已经被同化,已经跟这个世界融合为一,而他还一直冷冻在自己的世界里。”



爱情是什么?爱情也许是一个人的事,正如《一本好书》的嘉宾史航所说,“阿里萨是一个人的人浪”,费尔明娜是悬在天际的月亮,一缕光影就引起他潮汐汹涌。


此后一生,他再没有风平浪静过。



《霍乱时期的爱情》之所以成了史诗级的爱情,就因为最初一瞬间的心动,被阿里萨紧紧攫住,揉进了生命里,“他一直用一生忙着这件事儿,剩下的有什么社会地位、成就、政治信仰,都没关系,他就是为爱情而生的人”。


真正的情种,才敢把爱情放在生命中第一位,俗世规则甚至人类道德,都无法遏制他内心的激情。


中国文学史上也有一位情种,就是金岳霖,他对林徽因一见钟情,但在她的婚姻面前选择了克制和成全。一生默默地跟随她左右,只要能看见她,只要能和她说话,不必流露任何感情,他都知足。


爱情令人无助,你不知道为何爱上那个人,只知道从此以后,她存在,这世间才值得留恋;和她相比,其他异性味如嚼蜡;少了她,你心里的洞永远空荡荡地刮着冷风。


所谓爱情的排他性,不是你一生只为一人守贞,而是你踏遍千山万水,阅尽百般容颜,全世界最美好的事物加起来,都比不上她。史航形容这种爱情,“当你出现,你就是光源,他们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东西。”







对阿里萨来说,费尔明娜就是他的光源,当她嫁给别人,他的世界坠入黑暗。


他登上一艘远去他乡的船,悲伤如河水一般奔淌无尽,直到一双温热的手把他拽进船舱客房里。


“一个没有穿衣服的女人,浑身淌着潮热的汗水,把我推到了床上,我们陷入了无底的深渊,四周泛起爬满青虾的咸水沼泽的味道,喘息平静之后她对我说,‘现在,你走吧,忘了它’。”


短暂的肉欲快感,让他发现了一件自己都不愿承认的事,“我对费尔明娜的虚无飘缈的爱,可以通过世俗的激情所代替。”她们不是光源,但她们像萤火,带给他些许慰藉。



从那时起,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阿里萨再没能和费尔明娜单独见过一次面。


他在不同的女人身上寻找爱情的影子,女学生,已婚少妇,寡妇……在她的家、他的家或街上。时间如洪流冲过,欲望的泥沙褪却,露出的却是更赤裸的爱情渴望,没有一场肉体欢愉能治愈他灵魂的痛苦。


他像卑微的乞丐,拣拾着关于费尔明娜的一切。


节目里有一幕,极度浪漫又令人心酸——中年的阿里萨,在餐厅见到费尔明娜,他躲在角落透过一面镜子悄悄注视她, “看着她吃东西,看着她抿酒,看着她美丽的笑容,她的笑声就像烟花一样。”


他激动地沉默着,待到她离去时,他买下了那面镜子。



史航说,这是一个人跟岁月掰腕子,已经做到了最勇敢的尝试,既然一切都流逝,我买下这个载体,所谓“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明知镜花水月片刻光影,也要尽力留住。


总有人,用一生等待爱情的到来。


我敬佩那些不屈服于现实的人,就像一个女友,四十未婚的她,孤身在城市单打独斗,有很多次可以走进婚姻的机会,但她不肯将就。她说,真爱一个人时,你能感受到灵魂颤动,你能在嘈杂世界里听到他的频率,其他人不过是替代品,生活在一起,比一个人更孤独。


人类终其一生,最需要满足的不过心中那一份孤独。所以,阿里萨执着地等待费尔明娜,从少年等到暮年,从她结婚等到她守寡,只要爱她的机会一出现,俗世一切享受都能抛下。


肉体或欲望,时间或性命,跟爱情相比,都是陪衬。



在《一本好书》的光影里,重温《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看到的是人心里的宇宙,可以容下无穷无尽的爱,可以经受暗无天日的折磨,可以浸在世俗纷扰里,却一尘不染。


抚平一切的,不是时间,而是爱情。正如史航说,这部小说讲述的爱情证明了,丰富的,芜杂的,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被爱情光顾,并被它贯穿始终。



那艘挂起霍乱旗的船,驶向空无一人的天际,只有他和她。她缓慢地脱去裙子,佝偻松弛的身体躺在雪白的床单上,他拥抱她,轻轻拥吻她,她是他的尤物和神灵。


一生所求,不过这一刻,我与你。


这是故事的结局,却不是爱情的结局,那些藏在这片宁静中的惊涛骇浪,唯有捧起书读一遍,才能真正感受它的伟大与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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