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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拿到绿卡就万事大吉,绿卡人士必知事宜大解析

2017-02-16 专业移民留学投资 澳华美亚

误区:在美有房产 每年回美一次就可以?

还有人认为,只要在美国购买了房产,并且按时缴纳各种费用,每年回美一次,就不会有问题。其实这种说法并不严谨,让我们来再看一个例子:

已是两个孩子妈妈的日本母亲在美国已购买房产,并持有美国绿卡。她每年都回日本,为了保住绿卡,所以每年(一年内)她都会飞回美国。但却在入境时遭遇跟梁先生一样的情况,最后法院判决,她不符合永久居留要求,因此收回绿卡资格。

因为法官认为:她每次到美国不是住在自己的住宅里,而是与嫂子住在一起;且她从来没有在美国真正居住或工作过;加上她的孩子在日本上学;她本人在日本工作,也有日本持有房产。

这个例子说明,在美国有房产只能是作为证明绿卡持有人有意愿长期在美居住的一个有利因素,但并不能成为持卡人满足持卡条件的绝对因素。海关或移民局不会强制持卡人买房,也不会把“有房产”作为考量持卡人是否符合标准的唯一因素,而他们真正衡量的是:持卡人是否有在美长居的意愿。

解读绿卡的“永久居留”之义

美国每年大约有100万人获得绿卡,有在美“永久居留”的权利。移民律师解释说,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留是用法律术语“domicile”来定义的。对“domicile”的最恰当理解,应该是“家”的意思。这和一般意义上的住所(reside)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你可以在巴黎、北京、伦敦和纽约都有住所,但仅仅一个地方被称为“domicile”,那就是你认为是“家”的地方。你持有美国的绿卡,就需要真正把美国的住所当成自己的家,这是移民局主要考量持卡人资格的关键。

律师表示,自己也曾吃过失去绿卡的苦果。这也正是他决定研究移民法律,成为移民律师的原动力。

移民律师表示,让移民局信服你的最安全的方法是,确保每年你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比其他任何国家所停留的时间都要长。比如说,如果你每年在美国生活6个月(不必是连续居住)、法国生活4个月、新加坡生活2个月,很明显你主要的家是在美国,这样你就没有违背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海关常见问话摘选

如果你离境太久,再次登陆美国时,首先要过的关就是海关。既然海关人员无法了解你的真实想法,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文件以及你对他们所问的问题的答案来推测你是否符合绿卡持有标准。他们通常会问你以下几个问题:

你在哪里生活?

你离开美国多久?

旅行的目的是什么?

现在为什么回美国?

律师建议,无论什么时候,你都必须表明要有意愿返回美国,将美国作为你生活的地方,而不是旅游地。

移民律师表示,很难清楚界定绿卡持有人“是否真的有意居留美国”,但是你可以用:在美国住了几年?工作及收入情况、是否报税、有无信用卡、是否拥有房产、直系亲属是否在美、有无参加教会、社团这些方面提供证明,要求保留绿卡。

如果是因为“特殊意外因素”在境外居留时间超过半年,例如自己生病或家人生病等情况,最好带着可证明意外居留延长的相关文件,例如医院证明等,以备入关查询时有不时之需。

律师补充说,有利于证明你有意愿在美国长居的强有力的证据包括,在美国有房产、有工作、家人住在美国、在美纳税。中等力度的证据包括,在美的有效驾照、银行账户、邮政地址和电话号码、信用卡、社团成员。此外,在美国拥有出租或者娱乐物业、人寿保险、报刊杂志预订、是美国公司主管等都可用来作为挽救绿卡的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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