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66,700张L-1签证,配额是EB-5的22倍···

2016-03-18 权威移民机构 澳华美亚

根据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数据:

2013财年一共发放了66,700张L-1签证。相比之下,EB-5每年只有10,000张签证配额。而且,刚刚提到的L-1A签证发放数量仅指投资人,并不包括他们的家属。实际比较之后你会得出3,000张EB-5投资人签证对比66,700张L-1A签证的结果。

如你所见,L-1A签证计划的规模是EB-5计划的22倍——这绝不是一项冷门的签证计划


一L-1A是一项新的签证计划吗?


不是,该计划1970年就已经推出。
所以L-1A签证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有超过45年的时间了。相比之下,EB-5计划从1990年开始到现在只有25年时间。如果我告诉你L-1A签证费用最开始只要10美金,你就知道L-1A签证的资历到底有多老了。

一美国国会为何要推出L-1A签证?

美国于1970年推出该计划,是为了通过促进跨国公司人才转移来提升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

一L-1签证是有两类吗?

L-1A,适用于管理人员;
L-1B,适用于拥有“专业技能”的工人;
在L-1B申请要求下如何解释和定义“专业技能”是移民领域长久以来最富有争议问题。但对于专业技能的解释与上述理解有很大不同,通常要求表明其专业技能和知识应与所在公司对口,这一点更加难以明确。L-1B签证拥有不确定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只专注于L-1A,因为L-1A比L-1B更可控更容易获得签证。

一L-1的申请程序也是两类吗?

Regular L-1签证,必须以个人为单位向USCIS申请;
Blanket L-1签证,适用于满足条件的雇主。

对于Regular L-1签证,公司必须向USCIS递交申请,每份申请必须对自身价值进行评估。Blanket L-1签证申请的过程中,公司的L-1签证资格是已经被USCIS认定的,所以个人申请签证时只需要递交已获批Blanket L-1签证的副本和证明个人资质的支持文件。如果符合以下一个以上要求,就有资格申请L-1 Blanket签证:美国公司员工人数为1,000以上,美国公司在过去的12个月内为10名以上员工获得L-1签证,美国公司和美国联营公司的年销售总额至少为2,500万美金。

一移民法案是怎么定义L-1签证的呢?

原文件对L-1签证的描述很简单,而且只有如下要求:
“(L)外籍人士在申请登录美国之前,必须连续一年在一家企业或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或子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且需要以管理、行政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继续为同一个雇主或子公司或分公司服务;该外籍人士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可一同前往。”

一L-1签证和EB-5有什么可比性吗?

L-1A签证与其不同的是,你必须是一个有工作经验的经理或主管,在中国公司当经理或主管时有足够的管理权,还需要有12个月的工资单。

一中国企业所有者可以申请吗?

那样更好申请。L-1A签证是完全适合企业所有者的。你只需要保证企业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你可以是一个在越南、韩国或其他任何国家拥有自己企业的中国人。关键在于你担任企业所有人、主管或经理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企业可以在任何国家经营。例如,如果你是一个中国人而你的公司在法国,你只需要证明你经营这家公司超过一年时间。你可能会想,为什么有些人要离开法国去美国呢?只能说这是个人喜好,哈哈··

一那L1签证没有什么难点呀?

具备不少于一年工作经验的经理、高管或企业所有者需要“调任”到美国公司。因此,这些调去美国的人被称为“被调任者”。
最容易调到美国去的人是企业拥有者,他们只需要决定将自己转移到美国就行。过程更为艰难的是中国公司的高管和经理,因为你需要与企业老板/CEO有良好的关系。从那些要求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中国公司至少应该有几个员工,当老板不在时,有人能够管理中国公司。
除此之外,美国移民局还要求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联系。如何构成企业间的直接关系有几种形式。以下定义涵盖了这些关系: “母公司”指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实体。“分公司”是指中国公司在美国的的运营部门或办事处。“子公司”是指一个中国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法人实体,规模是美国公司的一半以上。“附属公司”是指隶属于同一家中国公司或中国人的两家公司之一。
说来说去,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必须存在直接联系。

一那我需要长时间待在美国子公司吗?

公司所有者不需要一直待在美国公司,他/她可以长期在中国经营业务,每年去美国公司3-5次就行了。反之亦然,公司所有者也可以长期留在美国,每年到中国公司访问几次即可。
与EB-5相比,L-1A签证能给予投资者更多的自由;他们可以长期待在中国并每年去美国公司访问几次,反之亦然。这一切都取决于个人的情况或公司性质。

一后期会影响我拿绿卡吗?

L-1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但同时也是一种双重意向签证。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允许持有人有移民倾向啦!


让我们假设你获得了L-1A签证。证明公司成功运营一年以后,你就有资格向美国移民局申请绿卡。反过来,你的美国公司也可以帮助你在EB-1C签证状态下申请绿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