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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红二十军为何兵变反对毛泽东

2017-07-21 罗平汉 水煮历史



来源 / 环球网,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2年第3期 作者:罗平汉 原题为:《1930:“富田事变”的前前后后》。


1931年11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成员合影。左起:顾作霖、任弼时、朱 德、邓 发、项 英、毛泽东、王稼祥


江西吉安市青原区的东固乡和富田镇,如今在江西是两个极普通的乡镇,然而,对中国革命史稍有了解的人,对这两个地名一定不会陌生。前者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创建的较早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一,毛泽东在著名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所说“朱德毛泽东式、方志敏式、李文林式”红色割据中的“李文林式”,指的就是李文林等创建的东固根据地;后者则曾是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1930年12月这里发生了由肃反所谓“AB团”而诱发的富田事变,而富田事变又引发了中央苏区的大规模肃反。



 逼供之下,“肃”出大批AB团分子


富田事变发生已80多年了。从已有的研究文章可知,事变是由苏区肃AB团乱捕乱杀引发的。AB团的名字来自英文“反布尔什维克”(Anti-Bolshevik)的缩写,全称为“AB反赤团”,是1926年12月段锡朋、程天放等人在蒋介石、陈果夫的支持下,于江西南昌建立的国民党右派组织。1927年初,AB团将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排挤出了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控制了省党部的大权,并成立了江西省政府。1927年4月2日,中共与国民党左派联合发动“四二暴动”,组织群众围攻AB团分子控制的国民党省党部,AB团骨干分子除少数逃脱外大部被抓,AB团作为一个组织亦不复存在。


赣西南苏区肃AB团起始于1930年5月。据有关学者研究,其实在赣西南乃至整个中央苏区,根本没有什么AB团存在,在苏区肃AB团当然也就是全盘皆错。可当时赣西南苏区的中共组织已产生一种印象:AB团不只是在国民党统治区与改组派争权夺利,而是已渗入根据地内部,渗入共产党的组织之中,在内部肃清AB团分子势在必行。


反AB团很快反出了“效果”。1930年7月22日,刘作抚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吉安西区AB团有二千余人,自首的有七八百人。”至于其中有多少人被当作AB团领袖而杀掉,报告中没有提及,但在那个白色恐怖之后继之以赤色恐慌的年代,被杀者估计不少。


吉安等地大量的所谓AB团被破获,非但未使人们产生反AB团斗争已经取得胜利的喜悦,反而使赣西南中共组织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1930年9月24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发出《紧急通告第二十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将赣西南肃AB团的运动推向高潮。这个《紧急通告》介绍了AB团的产生经过和内部的组织情形,说它的组织严密,全国有总团部,以下是各省团部……加入AB团时要填志愿书,吃血酒,宣读誓词,颇有点江湖黑社会发展会众的味道。


《紧急通告》中讲到这样一件事情:“团特委发行科朱家诰,因工作消极,言论行动表现不好,时常与AB团通书信,引起许多同志发生怀疑,同时因万安县委破获,AB团供告朱是团员,写信告知特委,特委即把他拿起审讯,在初坚决不肯承认,我们采用软硬兼施的办法严审他,才供出来……”由此可见,当时根据地的肃反之所以犯扩大化的错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预设了一个组织严密、危害严重、人数庞大而深藏内部的假想敌,为了肃清这个假想敌不惜对怀疑对象严刑逼供,随后又依据口供抓人捕人,于是内部肃反越肃越多。事后才发现所谓潜伏之敌,竟是子虚乌有,而错杀之同志已无法死而复生。


由于使用逼供信,赣西南果然又肃出了一大批的所谓AB团分子。这年10月,赣西南特委在关于政权问题的报告中说:“此次破获AB团,赣西南政府副科长……杀了六人。嫌疑犯六七人。全部人员占了四分之一……”据同月召开的中共赣西南特委会议的记录所载:“党过去杀一千多AB团”。赣西南特委同时也承认,这些被杀的AB团分子,“内中一定含有许多可以教育过来。这也是工作中值得注意的”。


可是,这个本“值得注意的”问题,中共赣西南特委并没有真正注意。10月上旬,中共赣西南特委、青年团赣西南特委和工会组织在吉安城合并,成立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以李文林为行委书记,常委有李文林、曾山、陈正人、段良弼、丛允中等人。11月30日,江西省行委印发第九号《通告》,“指示各地一面积极地进行肃清AB团、改组派、第三党等反革命,一面把动摇有反水可能的富农分子通通捉起作抵,以免将来有反水带白军骚扰的事情发生”。


出乎意料的是,在随后不久发生的富田事变中,肃AB团甚是积极的李文林、段良弼等人,也被当作AB团分子而遭整肃。



 李文林指责毛泽东,前委与特委产生分歧


1930年12月发生的富田事变,是在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被当作AB团疑犯扣押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席李韶九前往富田,将省行委常委段良弼、秘书长李白芳等作为AB团分子加以抓捕而引发的。而李文林、段良弼等人之所以被认定是AB团分子,又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包括此前的红四军前委)与中共赣西南特委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有直接关联。


1930年2月6日至9日,红四军前委和红五、六军军委及赣西特委在吉安县陂头村召开联席会议,史称二七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扩大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和地方武装,深入土地革命。会议批评了赣西南地区迟迟不分配土地、不废除债务和按劳动力与耕作能力分配土地的错误,肯定了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办法。会上通过的《土地法》明确规定,“分田以抽多补少为原则”,“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为了实行统一领导,会议组成了红四、红五、红六军和中共赣西、赣南、闽西、东江地区组织的共同前委,以毛泽东为书记,朱德、曾山等为常委,彭德怀、黄公略为候补常委。会议还决定将赣西特委、赣南特委合并为赣西南特委,以刘士奇为临时负责人。


二七会议对于推动赣西南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及巩固根据地起了重要作用,但这次会议对于后来中央苏区的肃反扩大化也产生了某些消极影响。在这次会议上,红四军前委作出越权决定,开除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即张怀万)的党籍,请求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前委认为,江汉波“犯了严重取消主义的错误”,其主要理由,一是“在土地问题上反对群众热望的没收一切土地平分,不知道争取群众是当前任务。二是他反对取消为攻打吉安而设的红军总司令部,反对成立红六军……”会议还作出决定,将原赣西地方武装的主要领导人郭士俊、罗万、刘秀启、郭象贤四人,作为“四大党官”予以枪毙。赣西南党内斗争乱打乱杀的先例由此开启。


1930年5月,李文林作为赣西南苏区的代表,赴上海参加全国苏代会。此时中共中央的工作实际由李立三主持。李文林接受了李立三左倾冒险思想和城市中心论的主张。8月上旬,中共赣西南特委在吉安县的富田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简称二全会议),李文林在会上对毛泽东的主张提出批评,指责毛主张波浪式发展根据地是“保守割据观念”和“农民意识”,说他发展地方武装的政策是“武装不集中”,而将重点放在建立和巩固农村根据地是“取消城市工作”。不但如此,这次会议还将受毛泽东支持的刘士奇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指责刘有“农民意识”、“保守割据观念”,有人甚至辱骂刘士奇是毛泽东的“走狗”。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刘士奇中途退出会场,但李文林、段良弼等人认为他是有意对抗,竟撤销了他的赣西南特委书记之职,并且开除其党籍,交中共中央批准。


实际上,二全会议一方面积极贯彻李立三的冒险主义方针,另一方面又在贯彻中央精神的名义下否定毛的主张,并打击了受毛泽东支持的刘士奇,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1930年6月,红四军、红六军、红十二军整编为红军第一路军,不久改称红一军团,毛泽东任政治委员兼前委书记,8月下旬,红一军团与红三军团合编为红军第一方面军,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兼总前委书记——作者注)及毛泽东与李文林之间的矛盾。


1930年10月4日,红一方面军在赣西南十万群众和地方武装的配合下,一举攻占吉安。这时,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二全会议后赣西南党的组织已不信任。10月14日,毛泽东在吉安给中共中央写信,汇报攻占吉安的有关情况,在谈到现状时说:“近来赣西南党全般的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故平分土地也只是‘抽多补少’没有‘抽肥补瘦’……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决不能挽救这一危机,目前总前委正计划这一工作,但恐为行动所阻,不能很好地完成,中央须大加注意和帮助。”(毛泽东《给中央的信》1930年10月14日,《江西党史资料》第六辑)


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赣西南党组织作出这种判断者,并不只是毛泽东一人。10月19日,总前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周以栗在一封信中说:“关于土地问题,我此行所见及感觉许多地方,发生严重的富农路线机会主义,使革命工作发生严重的危机”。


毛泽东对李文林等人的不满,还与李坚持打大城市,又不赞成以东固、富田作为打破国民党军第一次“围剿”的预设战场有关。在罗坊会议上,毛泽东根据敌情变化,强调在强大的敌人进攻面前,红军决不能去冒险攻打南昌,必须采取“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李文林等人认为,“不打南昌、会师武汉,就是违背中央精神,就会断送中国革命”,并说毛泽东的“诱敌深入”是保守主义,把敌人引入根据地,人民要遭到很大的损失……


在富田事变前,由于在若干问题上总前委与赣西南地方党组织产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使总前委对李文林等赣西南党的负责人产生不信任,认为他们执行的是一条“富农路线”,而这条“富农路线”之所以存在,就在于内部不纯,混入了AB团分子。1931年4月29日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曾这样说:“过去总前委与省行委向来有冲突,如对军阀混战的分析,引敌深入的战术,开除刘士奇等问题,省行委常骂总前委是右倾,总前委常指省行委中有AB团的作用,故有富田事件之爆发。”(邓小平《七军工作报告》1931年4月29日,《党的文献》1989年第3期) 



 乱抓滥捕AB团,引爆富田事变


1930年5月起赣西南地方肃AB团之时,作为根据地和军队最高领导机关的红一军团前委和随后成立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此并没有过问。但地方大张旗鼓地肃AB团,势必对红军产生影响,既然地方打出了那么多的AB团,人们自然联想到活动在这个地方的红军队伍中,也一定会渗入AB团分子。因此,红一方面军集中到黄陂、小布后,总前委一面进行反“围剿”动员,一面动员肃反、反AB团,史称黄陂肃反。


对于黄陂肃反的情况迄今为止未见有专题著述,只有在一些老干部的回忆中有零星记载。由于反“围剿”军情紧急,这次红一方面军中的反AB团时间并不长,但“敌人在我们军队里安的AB团暴动,都被我们打的精光。杀了几十个总团,总共打了四千个AB团”。(《八大胜利的条件》1930年12月2日,《江西党史资料》第十七辑)


在红一方面军黄陂肃反之时,“红军中AB团要犯刘天岳、曾昭汗(汉)以及龙超清、梁鼎元、汪克宽、周赤等的口供,多方证明省行委内安了江西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伯(白)芳、谢汗(汉)昌等为其首要”。其中段良弼曾任青年团赣西南特委书记,时为江西省行委常委。12月3日,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致信江西省行委说:“特派李韶九同志率兵一连代表总前委及工农革命委员会帮助省委省苏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可以把那地方的负责人捉了讯办。”(《总前委致省行委信》1930年12月3日,转引自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李韶九携带这封信,并带着红十二军一个连出发了。12月7日下午,李韶九来到富田,立即将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金万邦等8人全部捆绑关押,随即严刑审讯。在李韶九的酷刑之下,段良弼和李白芳被迫承认自己是AB团,“并招出他们所认识的一些重要人物”。李韶九又根据段良弼和李白芳的口供,于第二天又从省苏维埃政府等组织内抓了10个人,并施以同样的酷刑逼其承认是AB团。李白芳、马铭和周冕的妻子也同时被捕,而且还被剥光衣服毒打。


从12月7日至12日,严刑逼供之下,共“破获”AB团120多名。12月9日,李韶九动身前往东固,去抓捕驻扎在那里的红二十军中的AB团。动身前,枪杀了25人,有的是临时抓来未加审问即被枪杀。


李韶九在富田刑审谢汉昌时,谢胡乱招出红二十军第一七四团政治委员刘敌是AB团首领。李到东固后立即在红二十军抓AB团,并让红二十军军长刘铁超通知时在兴国泰和边境侦察地形的刘敌迅速返回东固。11日,刘回到东固。李韶九见到刘敌后,有了以下的对话:


李韶九对刘敌说:“刘敌!你很危险嘚?”


刘问:“我什么危险?”


李说:“哼,很多人供了你咧!”


刘问:“供什么?”


李答:“AB团哪。”


刘笑着说:“你看咧,我像不像一个AB团?”


李说:“是呀!我也不信哪,但是现在有人供你呀!”


刘问李:“你相信不相信AB团有乱咬共产党员的阴谋?”


李说:“那也不会,为什么单报你呢?”


刘敌觉得,如果不承认是AB就会受酷刑,于是便说:“AB团要乱咬也是没有办法,只要求党放理智点去详细考查,死是不要紧,刑法是受不得的。”


李假意地说:“绝对不会,这绝不是简单的AB团的问题,完全是政治问题,只要承认错误接受教育,绝不是杀和打的问题。”


李韶九与刘敌都是湖南人,而且都在江西红二团工作过。于是,刘用湖南话对李说:“我是你的旧部,我的政治水平很低。我一定遵循你的政治指示,承认错误。我确信毛泽东不是AB团的人,你和军长也不是。走遍天涯海角,我都要跟随你们三位。我自己算得了什么!”听刘这么一说,李韶九的态度也就发生了变化,叫刘不要惊慌,还对刘说,我原本相信你不会走到这条路上去,定是他们陷害你的……


谈话结束后,李韶九派人将刘敌送回第一七四团一营营部。回来之后,刘敌与营长张兴、政委梁学贻召开秘密会议,认为李韶九来肃AB团是一个大阴谋,决定写信让他来开会,趁机将其扣留,逼其讲出阴谋。张兴听说李文林、红二十军政委曾炳春(曾当时在家中养病)和王怀都被怀疑为AB团,乃前往军部质问李韶九,结果一去即被扣押。刘敌闻之,即率第一营将军部包围,将军长刘铁超捆起,释放了被李韶九带来东固的谢汉昌等所谓AB团分子,李韶九闻风而逃。


当天晚上,刘敌与谢汉昌又率部赶到富田,包围江西省行委,收缴了看守人员的枪械,释放了被关押的近百名所谓AB团犯人。古柏、曾碧漪(古柏夫人)、彭儒(陈正人夫人)闻讯连夜从富田逃往兴国,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也从机关逃出,躲在附近沙村的一个农民家里,随后前往宁都的黄陂。这就是史上著名的富田事变。


事变发生的当晚,刘敌、谢汉昌及被释放出来的段良弼、李白芳等人召开紧急会议,认定这次李韶九等人抓AB团有阴谋,并提出了“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即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的口号,决定成立新的省行委,暂由段良弼负责,通缉曾山、陈正人、古柏、李韶九等人。


13日,事变领导人率红二十军从富田前往河西的永阳镇,脱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领导。15日,事变领导人召开自行成立的江西省行委第一次扩大会议,作出了“知情估量与军事行动”、“彻底肃清AB团”、“处置毛泽东、曾山、陈正人、李韶九、刘铁超等人问题”、“派人去中央汇报”、“派人去总前委”等决议。会后,派丛允中(原江西省行委员常委兼组织部长)同被误抓(随后释放)的中央提款委员易尔士先到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汇报,然后前往上海与段良弼一起向中共中央汇报。


12月20日,事变领导人以“中共江西省行委”的名义,致信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主要内容和动机是攻击毛泽东,蓄意挑拨离间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与毛泽东的关系,煽动朱、彭、黄、滕反对毛泽东”。(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这封信中还附有一封由丛允中假造的毛泽东写给古柏的信。丛平时学毛体字,学得还比较像。假信中说:“据各方形势的转变,及某方来信,我们的计划要赶快的实现,我们决定捕杀军队CP与地方CP,同时并行,并于捕杀后,即从我们的布置出击,你限三日内将赣西及省行委任务完成。可拷问段、李、王等中坚干部时,须特别勒令招出朱、黄、滕、彭系红军中AB团主犯,并已与某方白军接洽等罪状,送来我处,以便早日捕杀,迅速完成我们的计划。此信要十分秘密,除曾、李、陈三人,任何人不得告知。”信上说的段、李、王分别是指段良弼、李文林和王怀,曾、李、陈则指曾山、李韶九和陈正人。


事变领导人原本让丛允中将信送到宁都黄陂,但丛中途把信给了一个叫谢鹏飞的人,谢到了红三军团驻地宁都东山坝后,怕被人发觉,将信交给了红三军团前委秘书长周高潮后便匆匆走了。彭德怀很快就识破了信是伪造的,因为假信署日期用的是阿拉伯数字,而毛泽东写信年月日用的都是汉字。彭立即意识这封信“目的在分裂一、三军团,拉三军团拥护省行动委员会”,“这是分裂红军、分裂党的险恶阴谋”。(《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在同滕代远、袁国平等人商量后,彭德怀立即写了一篇《红三军团宣言》,大意是“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的口号,是敌人分裂红军的阴谋。红一、三军团要团结一致,拥护毛泽东,拥护总前委的领导。随后,彭德怀派一个班将宣言和假信送到黄陂总前委处。第二天,彭德怀又亲自请毛泽东来红三军团并在干部会议上讲话。


正如萧克后来所说的:“为什么发生富田事变,主要原因就是乱打乱杀AB团,引起矛盾激化……甚至人人自危,在这种情况下,矛盾一触即发。”而之所以发生乱打乱杀,与身为红一方面军肃反委员会负责人的李韶九刑讯逼供直接关联。不少著述都讲到李的个人品质不好的问题,这固然对富田事变的发生起了一定的催化起用,但李韶九去富田抓捕段良弼等人,并非个人行为,而是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授权,是由于总前委依据所谓已破获的AB团分子的口供,认定江西省行委和省苏维埃政府中存在一批AB团要犯。


在富田事变中,刘敌等人采取武力解救被关押人员,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非常之举;事后事变领导人将红二十军带往河西,也是情有可原;随后派人向总前委和中共中央汇报情况,说明他们不是叛离党的领导,事实上到了河西红二十军仍在坚持斗争。然而,事变领导人在事变发生后采取离间朱德、彭德怀与毛泽东关系之策,尤其是伪造相关信件,虽然意在取得朱、彭等人的同情,但客观上却是分裂党和红军的行为,如果彭德怀轻信其言,必将产生比富田事变更严重的后果。事实上,事变领导人采取这一策略,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不但使自己失去了同情,而且对后来中共中央关于富田事变的定性也产生了直接影响。


富田事变的悲剧在于,当时不论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还是中共赣西南特委,都对AB团问题作了脱离实际的估计,又使用逼供信的手段抓AB团,抓到AB团再用逼供信。如此一来,不但证明AB团确实存在,而且必须加紧肃清,于是继续抓AB团,结果形成了肃反扩大化——再肃反——再扩大化的恶性循环。


周恩来(中)与项英(左)、叶挺的合影(资料图)



 如何定性:项英的努力失败了


富田事变发生后,毛泽东以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六言体的讨伐富田事变的布告:


段谢刘李等逆,叛变起于富田。带了红军反水,不顾大敌当前。分裂革命势力,真正罪恶滔天。破坏阶级决战,还要乱造谣言。进攻省苏政府,推翻工农政权。赶走曾山主席,捉起中央委员。实行拥蒋反共,反对彻底分田。妄想阴谋暴动,破坏红军万千。要把红色区域,变成黑暗牢监。AB取消两派,乌龟王八相联。口里喊的革命,骨子是个内奸。扯起红旗造反,教人不易看穿。这是蒋逆毒计,大家要做宣传。这是斗争紧迫,阶级反叛必然。不要恐慌奇怪,只有团结更坚。打倒反革命派,胜利就在明天。


此前的1930年10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由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余飞、朱德等人组织中共苏区中央局,并让项英先去中央苏区。10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决定中共苏区中央局由项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朱德、吴振鹏、余飞和当地两人组成,周恩来为书记,在周恩来未去之前由项英代理。中共苏区中央局成立时,中央苏区的第一次反“围剿”已经胜利结束,摆在项英和中央局面前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处理富田事变。1月16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对富田事变的决议》,将富田事变定性为“完全是反党的反革命的行动”,决定将事变领导人段良弼、李伯芳、谢汉昌、刘敌、金万邦等开除党籍,“至于在他们影响之下,和其欺骗的党员党是号召他们醒悟过来,回到党的领导之下……”。还强调“今后肃清AB团取消派等具体方法,必须根据一定事实和情形,绝对不能随便乱打乱杀……”,“也不能随便听人乱供乱咬”。


项英及刚刚成立的苏区中央局对于富田事变的处理,已为研究者所充分肯定。实际上,这个决议对富田事变本身的定性,与此前总前委的看法并无本质的区别。项英在这个问题上真正值得肯定的,是将富田事变的领导人与一般干部战士加以区别,在对事变领导人处以严厉的组织处分的同时,希望受“其欺骗的党员”醒悟过来,回到党的领导之下,并没有将参加事变者全部看作AB团分子;同时强调以往在肃AB团“执行中发生许多错误”。


随着对富田事变前因后果的了解,特别是事变领导人和红二十军到河西之后,不但没有投降敌人,而且还将误捕的易尔士释放回总前委,又派人去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情况,继续从事对敌斗争,打土豪分田地,还准备再次攻打吉安。在这种情况下,项英倾向于以内部矛盾问题来处理富田事变。2月4日,项英以中共苏区中央局名义指出:党内领导的互相摧残是国民党才有的,在共产党内绝没有这种事情,是不容许的。2月19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布第十一号《通告》,对富田事变的态度进一步缓和,认为“不能有事实去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部人纯粹是AB团取消派”。


然而,项英用内部问题的方式解决富田事变的计划还未来得及实现,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作出了富田事变是“反革命事件”的最终定性,结果使已经扩大化的苏区肃反,非但未能停止下来,反而进一步加剧……


1931年4月后,以反AB团为主要内容的肃反扩大化进一步严重,而所谓AB团分子几乎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1932年5月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在谈到肃反工作时说:“所谓硬的方法,通常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手指甲内,在各县的刑法种类,无奇不有……每一犯人,至少要用刑一次……总之,犯人不招供,审判的方法,就是用刑来对付。不招供,不停刑。”


用这样的方式去打AB团,自然使许多人屈打成招,而一旦承认自己是AB团分子,又必须把他所在同一级单位的“反革命组织完全招出……等机关内AB团组织完全供出,如供不出,则续刑追”。如此一来,“犯人不(就)在各机关捉熟人诬供,没有熟人的,则看见过某机关袖章上人名的,即据以招供”,以至于人们不得不或把袖章上的名字涂去,或者将袖章放在袋子里面。在让所谓AB团犯人招供时,一定要提供一定数量的AB团同犯名单,如果招得太少,即认为不忠实,“甚至有开一名单向犯人提问的,有用暗示的方法,要犯人招供的”,凡被两个人供出为AB团,“不论事实是否符合,更不耐心去另找旁证证明招出的口供忠实与否,即将被供人拘来”。特别是在第三次反“围剿”战争(此次反“围剿”从1931年7月至9月历时3个月)最激烈的时候,肃AB团“天天在行动中,而拘捕之人犯,又多无时间来审讯,于是把拘捕的人犯或被AB团供有组织的机关内工作人员站队点名,询问,如承认加入AB团的,即允许自首自新,不承认的即认为是AB团坚决分子处以死刑”。处决所谓AB团分子多在夜间进行,“如省保卫处曾于一夜处决六十个保卫队,兴国一夜处决三四十个”,“间有残酷办法,剖腹剜心(各县都有此现象)”。


这一段时间,打杀AB团极其草率,“对消极怠工分子,不采取教育的方式,提高他的积极性,不考察他消极的来源,一律认为这些分子都是AB团,有计划地来捣鬼,如夜间说梦话,不挑禾草,不去开会(胜利县),因家中有困难,不愿意出席全苏会(兴国)等认为是AB团”而被扣,以至于一时间出现了人人自危的局面。由于许多机关团体的干部被当作AB团分子被肃掉,需要相应补充人员,但对于提拔干部,调动工作,大部分人都是啼啼哭哭,不愿意去,原因是到了一个新单位,便有被供为AB团分子的可能。“在打AB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谈话,都可被疑为AB团,所以彼时的党团员如果没有上级来人参加,都不敢开会”。“凡打AB团不毒辣的,都认为与AB团有关系”。(《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1932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



 谁是我们自己人?


1931年1月7日,周恩来主持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检讨中央苏区的肃反工作。会议通过了《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这个文件虽然也肯定“过去反AB团斗争是正确的,是绝对必要的,的确给AB团一个致命的打击,破获了AB团的重要组织,巩固了苏维埃的政权”,但整个决议案的核心内容,是指出反AB团斗争的简单化和扩大化错误。


1932年1月2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去错误的决议》,认为李韶九“在肃反工作中所做的严重错误,一般的是在党当时错误的领导之下造成的,而他加以扩大,甚至违背上级的决定去独断独行,以致形成极错误的肃反中心论”。在这之后,中央苏区肃AB团的工作逐渐进入“停顿状态”。一部分所谓AB团分子被允许自首,属于工农出身者自新自首后可以不杀,区乡政府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捕人杀人。“此后,虽然还打AB团,也杀了一些著名人物,但没有1930年到1931年那样大规模地乱打乱杀了。因为,当时各级领导知道中央及周恩来同志对中央苏区肃反‘简单化’、‘扩大化’作了严厉批评,同时建立了司法机关,对于犯人,逮捕、审讯和处决,都要经过一定的手续了”。(《萧克同志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党史研究资料》之四,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土地革命时期各个革命根据地肃反出现严重的扩大化错误,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1980年,邓小平在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曾说过这样的话:“开始打AB团的时候,毛泽东同志也参加了,只是他比别人觉悟早,很快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到延安时候就提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在那种紧张的战争环境中,内部发现坏人,提高警惕是必要的。但是,脑子发热,分析不清,听到这一个口供就相信了。这样就难于避免犯错误。从客观上说,环境的确紧张。从主观上说,当然也有个没有经验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依笔者的理解,这里所说的“没有经验”,除了没有肃反的经验外,恐怕亦包括对于如何搞革命、如何分清敌我友没有经验。


苏区肃反扩大化,还与当时盛行越“左”越革命的潮流有关。大革命失败后,因全党对于右倾错误给革命和党自身造成的危害有切肤之痛,对于国民党右派利用共产党的退让对革命者大开杀戒产生了强烈的阶级复仇情绪,因此,全党在克服右倾错误之后未能预防左倾错误的产生,而是认为“左”才是真正的革命,并且越“左”革命越坚决彻底。在许多地方,革命暴动之时,均曾提出“杀尽一切土豪劣绅”的口号,而对土豪劣绅又没有具体的评价标准,误杀甚至乱杀也就难免发生了。对于AB团,不论中共中央、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还是赣西南特委,无一不认为它是江西最反动的势力,自然要彻底肃清。所以,当时在要不要肃AB以及在AB团遍及于赣西南各地的认识上,各方并没有不同之处。


毛泽东曾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说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个“革命的首要问题”中,似乎还有一点:谁是我们自己人。肃反扩大化就是没有搞清楚敌我,把大量自己的同志误当作敌人处置。为什么连谁是自己人都没有分辨清楚,一方面如邓小平所指出的:“环境的确紧张”。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是在指导思想上将革命的敌人设想得过于强大和过于无孔不入,并且将本不应当作主要敌人看待的可争取力量,也视为敌对力量,进而认为中间阶级是最危险的敌人,如此一来,肃反岂有不扩大化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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