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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上演熊孩子暴力取车“升级版”!42辆公共自行车及42个桩位被破坏,损失高达15万

2017-04-19 现代金报

公共自行车解决了

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颇受市民欢迎,


但这两年却频频遭“黑手”。

这一次下“黑手”的

竟然是一群10来岁的熊孩子。


短短半个月时间,

他们强行骑走了42辆自行车,

破坏了42个锁止器。

他们为什么会暴力取走自行车,单纯只是贪玩?这些自行车是否会成为“流浪车”?谁该为孩子的这种荒唐行为买单?

【他们是怎么做的?】


破坏锁止器 强行骑走42辆公共自行车“作案”的竟然是三个10岁出头的小学生

顾仲新是北仑公共自行车公司的系统维护员,平日的工作就是对公共自行车网点的桩位和中控箱进行日常巡检和维修,最早发现异样的就是他。


4月3日,他和往常一样上街巡检。在北仑“华庭公寓”公共自行车网点巡查时,他注意到,桩位上的锁止器看似好端端的,桩位上却没有自行车。


“实际上这些锁止器已经被人为破坏,自行车不是被刷卡租走的,而是破坏锁止器,被强行拉走的,当天就有好几个锁止器坏了。”


随后,公司同事查看监控发现, 下“黑手”的竟然是一群10来岁的小学生。

   “从监控来看,有三四个孩子强行拉车。有个孩子拉不动,索性一人一边合作,硬生生将自行车从锁止器中拉出来。得逞以后,这些小孩就堂而皇之骑着公共自行车走了。”

来源:保税-西区生活区视频监控


宁波公共自行车北仑区域负责人王秀珠说,起初他们以为只是个案。没想到,4月8日同样的事再次上演。一波小学生趁着没人,在锁止器前硬拉,随后就骑着自行车就离开了。4月13日,紧跟着有10几辆自行车被强行骑走。


王秀珠有些坐不住了,她打算在网点“守株待兔”,揭开这些“幕后黑手”的真面目。


4月17日一早,6名工作人员一早就在北仑“新碶东街”、“华庭公寓”和“芙蓉社区”三个网点现场蹲点。一见到有学生模样的走进网点,他们就会不由自主警觉起来。


10:45分,华庭公寓网点来了4个孩子,其中一个骑着自行车。另外三个孩子在网点前捣鼓一番,强行推出了三辆公共自行车,动作相当娴熟。得手以后,四个孩子一人一辆车骑车走了。


工作人员赶紧尾随其后,同时报警。在三江超市附近,三个暴力破坏公共自行车设备设施孩子被民警带走。  经查实,他们均来自北仑东城小学,该校属于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最小的孩子10岁,最大不过12岁,上六年级。


(来自北仑芙蓉社区视频监控)

半个月时间强行骑走42辆自行车初步估算涉及金额高达15.3万元

王秀珠说,从4月3日开始,他们就注意到,北仑“新碶东街”、“华庭公寓”、“芙蓉社区”三个网点常常有公共自行车设施设备被破坏的情况发生,仔细查看监控发现破坏公共自行车设备设施的竟然是几个熊孩子。

短短半个月时间已经接连发生五起,分别发生在4月3日、4月15日和4月17日,其中4月15日当天,华庭公寓、新矸东街和芙蓉社区三个网点都发现有小孩破坏锁止器,强行骑走自行车。


根据宁波公共自行车公司的初步估算: 4月3日到4月17日这段时间内,三个孩子强行骑走自行车42辆,损坏锁止器锁扣42个。按照车辆均价600元/辆,锁扣440元/套及网点设备主板等硬件设施的赔偿价格来估算的话,涉及金额高达15.3万元。


记者打听到,这是宁波公共自行车上路三年半以来,遭受恶意破坏最严重的一次,也是涉及金额最高的一次。


那么,这些被强行骑走的42辆公共自行车到底去了哪里?会不会成为流浪车?


这些孩子众口一词:公共自行车已经还到了就近的网点。


但是,北仑公共自行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直言,因网点的监控无法识别车号,目前被骑走的车辆无法进行统计是否已归还,不排除有些车辆可能会成为“流浪车”。


【为什么要这么做?】

强行取车只是为了贪图好玩吗曾有孩子想买自行车被家长拒绝

 4月17日当天,三名学生被民警带进派出所,随后学生家长火急火燎赶来。


北仑新碶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唐警官说:“这些孩子说强行取走自行车,就是贪玩。大多发生在周末,都是几个小朋友三五成群一起强行把自行车从锁止器中推出来。”


他们的“作案”手法,就是持续用力摇晃在桩的自行车,通过蛮力将自行车暴力取出。因涉案学生为未成年人,无法依据法律进行处罚,做完笔录后由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这些孩子强行骑走自行车,真的单纯是贪玩吗?


采访中,记者听到了另一种声音:这些孩子的父母大多在宁波打工,平时工作比较忙,很少能陪伴孩子。


做笔录时,有个学生家长直言:孩子前阵子嚷着要我给他买自行车,但孩子太小了,我怕骑自行车危险,就没给他买。没想到,他却干这样的事。


有市民猜测:这些孩子偷骑公共自行车,可能只是想路上方便一些。


记者打听到,这些孩子大多居住在芙蓉社区和华庭公寓等。而这里恰好是他们最常“光顾”的两个公共自行车网点。其中,芙蓉社区距离学校大约有3公里多,步行需要半小时左右。但从监控视频来看,这些孩子的“关顾”的时间大多是在周末,或者是在夜间。

      

【这样的事如何杜绝?】

这样的事该谁来“买单”下一步锁止器将更新换代


“孩子你们抓走好了,我不管了。”在派出所,当公共自行车公司相关人员向孩子家长提出经济赔偿时,学生家长态度冷漠,有学生家长甚至丢出这样的话扬长而去。


有的家长提出质疑:连这么小的孩子都能强行取车,公共自行车的设备是不是有瑕疵?


北仑东城小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说:“这些大多在周末发生,学校没法管。这些孩子平时在学校都挺乖,现在已经写了书面检查,我们都批评教育了。”


其实这样的事,并非第一次发生。去年,北仑就发生过未成年孩子恶意破坏锁止器的情况,在公安部门的调解下,三户人家赔偿1万多元。


采访中,宁波公共自行车公司机务科负责人吴斌说,被恶意破坏的事时有发生,下一步供应商将进一步对锁止器进行升级换代,提升强度,加强科技防盗。


他透露,下一步,公司将提高锁止器的科技含量,利用技术手段来减少恶性事情的发生。“比如恶意破坏会有报警提示声音,后台会显示。但从其他城市的情况来看,这种智能锁止器往往不太灵光,无法判断是恶意还是无意,这需要进一步研究评估。”


接下来,自行车公司将加强一线管理,增派人手,尤其对民工子弟学校附近的网点加大巡查开度。一经发现,轻者现场教育,严重的立刻报警,让监护人出面解决并严加看管,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那么,谁该为熊孩子的这些行为买单呢?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雪说,未成年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肯定是要承担经济赔偿的。从孩子的行为来看,这明显属于一种盗窃行为,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承担民事上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侵占或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而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些家长应该为孩子的这种荒唐行为买单,而不是听之任之。

 


来源:现代金报 记者:薛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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