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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院里突然多了条路...东钱湖别墅业主:竟然没人通知我

陈善君 现代金报 2018-11-18

东钱湖已是宁波一张美丽名片,但拥有当地白石仙坪湖边别墅的业主洪先生最近却十分气愤。他的别墅院子在毫无通知情况下,被道路施工侵占,私家土地被填上了塘渣和水泥,新道路的路基紧紧贴着别墅二楼的墙壁。为此,记者最近进行了走访调查。

机耕路拓宽建造建到了私家别墅内

业主事先竟不知情


来到东钱湖镇,从艺术家村连心路拐到仙坪东路,就到了白石仙坪,洪先生的临湖别墅就在这里。今天和10月21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这里查看别墅土地被道路施工侵占的情况。


10月21日,记者一到现场就看到紧挨着白石仙坪一排临湖别墅北面正在破土施工,挖机紧张地平整土地,工人们十分忙碌。今天下午,当记者第二次来到现场查看时,工地不见挖机和工人,应该处于停工状态。



这里一排临湖的别墅约有20多套,新建的道路离洪先生10号别墅及其旁边的2套特别近,因此土地被占用得最严重。


仙坪东路原来是一条山坡机耕路,约四五米宽,本来地势就比别墅高,新建后高度增加到了别墅二楼的位置。洪先生指着别墅二楼北面窗户说:“装修好的别墅玻璃窗被施工人员打碎了,以后小偷可以从路上一步跨进二楼窗户进入我家别墅了!”


最重要的是,新路拓宽至9米,路基打到了别墅的墙脚,直接贴着别墅墙面砌筑。 

   

记者在现场看到,刚刚浇注上水泥,布好钢筋的路基已经紧紧贴到了洪先生别墅的北墙。用尺子测量最近间隙不足3厘米,只插得进一根手指。而这里原先与老路的路基有约3米的间距,别墅北墙长约10米,这样被占的别墅私人土地就达约三十平米。



不仅如此,在别墅西墙边绿化也被开堂破肚,铺设管道。挖开了一个约9米长、2米宽、3米深的沟,里面被放入了粗大的水泥管筒。这块土地也是别墅业主所有,但如此占用私人区域的土地都没有事先告知业主。



新道路贴着别墅墙壁建造

院子还被开堂破肚铺管道


“我是直到马路造到脚墙了才知道这回事!”洪先生说,他在2010年从别人手里买到这套别墅,因为自己大多时候在杭州工作,因此很少回来看别墅,此前一直出租给他人居住。放在别墅花园内价值上万元的木板也被施工单位拿走了。


一星期前,洪先生突然接到白石仙坪当地村民的电话,赶到现场一看,才知道土地被占被毁,心力交瘁,于是向东钱湖管委会相关部门进行多方投诉反映。


洪先生拿出别墅的土地征和房产证给记者看,这房子是70年产权的国有土地。虽然这一排的别墅的院落都没有砌围墙,但根据土地证上图示,别墅的四周一圈空地都属于该别墅院落土地。



而现在北面的马路拓宽路基已经贴到了别墅墙上,道路施工已经超过了别墅区红线范围。根据业主初步测算其中一户大约四十多平米土地被道路占用。


同样被侵占土地的别墅业主李先生也表示,“我们这里的房子不是私家房子,以前也是镇里的房产公司开发的,都有产权证,按理说相关部门不可能将私人土地直接侵占造马路,这问题太明显了!道路施工是需要规划审批,怎么会发生这种问题呢!”


施工方:我们事先向上级部门提过意见但未采纳


记者在工地找到了一名施工负责人,他表示施工公司都是按图施工的。这名未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拿出施工图纸,指着这条仙坪东路给记者看,粗线画出的新道路边线已经贴到了别墅外墙,特别是洪先生那套几乎与马路贴上了。


那么就此问题,施工单位没有疑问吗?对此,施工相关负责人说,他们发现占用私人土地和不符合常理的道路设计后也向管委会主管部门提出过,是不是应该与别墅保持一定距离。但是最终道路设计图没有更改,“我们也只能严格按施工图来施工。”


规划部门:图纸设计归设计,可不可行由执行部门负责

记者事后来到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划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接到过这一舆情反映,并向镇里进行了书面反馈。办公室人员表示,作为规划首先是从道路本身的要求进行设计考虑的,对于一条马路路线走向是不是涉及到占用他人房屋和土地,不是规划设计考虑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民用设施如果都要在规划设计时考虑进去,那么规划都没法做了。“我们只管出方案,具体是不是有可行性,还需要其他执行部门来论证。”


记者提出要一份书面舆情反馈内容,但被规划部门以需统一发布为由拒绝。


建设部门:是规划和国土没衔接好,将停工调整规划


作为一项政府工程,当初怎么做出这样的规划设计?记者来到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问题的投诉他们已经接到。建设局承认规划设计确实出现了问题,确实有一部分占用了别墅红线范围的私人土地。


对于怎么会出这样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初规划和国土没有衔接好,现在将停掉工程,按照老路恢复。也就是将线路变窄,往里面靠,比如将9米宽路面变成7米。“但是现在设计调整还没有出来,等设计方案出来之后,我们会与当事人商量好的。”


另外对于给别墅业主带来的损失,建设部门表示到时候自然会考虑给予补偿。


法律专家:相关部门已侵犯业主权益,应停工并追责赔偿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河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该道路的建设单位、规划单位、施工单位已经涉嫌侵犯了业主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参照《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建筑退让的有关标准,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路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为三米,而仙坪东路与该业主别墅的北墙,最小间隙不足3厘米,与规定的标准严重不符。


通常道路的行政审批环节应包括核发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书和蓝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一个既不符合相关建设规范标准,又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的道路工程如何经过层层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最终开始施工,需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应依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相关侵权单位追责,要求其向相关业主赔偿损失。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现代金报 记者 陈善君 文/摄

编辑:忻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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