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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就是一不高兴就想立法

2014-09-10 吴主任 理性乐观派

新闻:男子穿旭日旗登泰山惹众怒遭扒衣。6日的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据称来自天津的30岁左右男子,穿着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恤衫登山,被现场民众包围,更有人愤怒地将其T恤扒掉。该男子称自己从小在日本长大,在日本就是这样穿。执勤民警为防事态恶化将其带离。


泰安,让我知道中国还有一个有民族气节的地方!——网易跟贴(53637个赞)。微博上众网友也纷纷拍手称快,扒衣服扬我国威!


先说这个T恤男,要么没礼貌,要么是个缺心眼。这种衣服引起某些中国人的反感甚至愤怒应该是意料之中的。我们常说出门穿衣得体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说的也是这一层意思。怎么穿是自己的事,但要看在什么场合是否会引起他人的不适。有时候甚至是生理上的厌恶。


但……我们就算承认此T恤引起了他人生理上的厌恶,把人家衣服给扒了显然是不对的。穿让人看着不舒服的衣服算一种表达,扒衣服就是实实在在的侵犯了。天壤之别。


对该男子的T恤厌恶可以鄙视嘲笑,也可以穿一件“小日本滚出中国”的T恤给予反击(如果闲的话)甚至可以人肉此人晒出来给和自己一样愤怒的人们,抱团谴责,不间断羞辱。身边的人也可以孤立他等等,这些才是所谓的表达反击,且都属于个人表达自由。但说扒人衣服是思想表达就是连文盲都不如了。但真有个叫五岳散人的知名评论家这么说,一字不差地说扒衣服也是“思想表达”。


别说T恤了,想想各地球迷的各种横幅。知道国安球迷的人应该比较熟悉。看看我随手搜的一个标语:要问足坛谁傻逼,国安永远争第一。


本来写到这也就差不多了,理解能力正常的人能听懂在说什么。但是看到一些公知时评家说这件事我们要好好讨论下“自由的边界”问题。我看到不少人都被这些文字搞糊涂了。比如某篇文章说,扒衣服来表达不满属于违法行为,所以为了避免冲突,就应该立法禁止某些特殊标识的出现,因为要尊重传统与历史,因为我们要认清自由的边界。


有了“尊重传统和历史”“自由的边界”这些深刻的字眼,容易让人忽略这种提议本质上荒谬。如果以尊重传统和历史为理由,以多数人的不满为依据就可以立法来限制他人的穿着自由,就具体这一件事而言可能并不是什么大的破坏,但此思维方式却是一种令人发指的无知。这恰是一种严重破坏了自由边界的野蛮行为。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若是谈起“自由”二字,都会很自然说,自由是好的,但不能太自由不应该有绝对的自由。据我观察他们好像也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隐约觉得,好像是这样……又或许是所谓中国人智慧上身:极端总是不好,中庸之道blabla……总之觉得“太过自由”会破坏秩序。人们对安全和秩序的渴望是天然的情感。因此界定自由的边界的确很有必要。然而自由的边界如果是由多数人的“情感或情绪上的喜好”而定,那么反倒是侮辱了“自由”两个字,而最讽刺的是,结果只会事与愿违,并不更秩序,只会造成混乱,并且着实是对法的不尊重。


法如果是由多数人投票来定,“劫富济贫法”的出台打土豪分田地再重演基本是必然。其次自由的边界是指人身财产有不被侵犯的自由。这里不仅要求不能有矛盾冲突,并且是清晰的。因此绝不可能以人的情感情绪受到影响为依据。有些人浓妆艳抹有些人奇装异服,甚至长相就让人厌恶,如果因此就认为自己受到了侵犯,并且还要立法禁止。生活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你很难想象自己的生活什么时候就被别人的喜好给禁止了。至于“历史和传统”这种幌子就是个笑话。


某天一帮疯子提出“弘扬传统文化,汉服复兴之路”并且很意外居然也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眼里容不下非汉服装扮,见到就扒,一度造成混乱。后来又有一帮男人觉得裹脚的女人最美艳,也是中华的一项伟大传统,光看小脚女人走路他们都醉,至于女人喜不喜欢裹脚不重要,咱们立个法……例子不举了,让多数人不舒服的穿衣打扮言谈举止数不胜数,要多历史就有多传统。


最后姑且按照这一弱智原则来界定自由的边界,势必要面向全中国做个调查,统计到底有多少人对别人穿印有“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的T恤反感。毕竟“立法禁止”是如此严肃的事情。这在操作性上并非不可能,但显然听起来是很滑稽的。再进一步假设结果表明80%的中国人对此反感,那么按该原则,立法禁止该标识在公共场合出现。全中国的爱国老中青欢天喜地。


……


多年后的一个夏天,一名少女穿着超短裙大吊带登泰山,浑身湿透。她突然被现场民众包围,很快就有几个泰安男子脱了裤子扑上去,女子的衣服被扒光了。好在民警及时赶到,尽管有民警在冲突中差点被爆菊。历史重演,全网热议女子穿着让人性奋,值得反思。文盲评论家再次提出“自由的边界”,严肃提出性骚扰强奸等罪名的法律修订工作。


泰安,让我知道中国还有一个硬了就上的地方!——网易跟贴(536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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