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交警:这四类情形不再抓拍!因为……
抓拍一次,就是
3分50元!
在济南,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已经成了一张新的城市名片。
不过,有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的时候,
该不该礼让?
会不会抓拍?
9月25日济南交警支队明确表示:
四类情形不再抓拍!
自2017年以来,济南交警本着构建文明、和谐、有温度的通行秩序的总体目标,持续强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整治。
经过一年多的不断努力,济南市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但是,相比创城期间的情况,行人、非机动车的违法却有所上升。
济南交警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为积极回应市民需求,9月25日起确定对四类涉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不再予以抓拍,分别是:
1、在灯控路口,遇有行人违反信号指示通行的,不予以抓拍;
2、在无灯控路口,遇有行人未进入车辆相邻车道的,不予以抓拍;
3、在无灯控路口,行人在安全驻足区,且无过街意图的,不予以抓拍;
4、遇有交通管理人员在斑马线区域指挥疏导交通的,不予以抓拍。
同时,济南交警将继续采用人脸识别、违法曝光、通报单位等方式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的整治力度,在全社会倡导“车让人、人快走”的路口通行规则,特别是针对行人过街时低头使用手机、攀谈嬉戏打闹等故意在斑马线逗留的现象开展劝阻整治行动,着力构建文明、和谐、有温度的路口通行秩序。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社会公德,更是法律责任。
济南交警特别提醒: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礼让是相互的,文明是大家的。行人和机动车同是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在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前提下,行人也应该做到在斑马线上靠右、快速通过。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安全,车让车让出秩序,人让人让出和谐。
稿件来源:生活日报·济南头条 首席记者 吴永功
编辑:朱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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