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 | 消防责任七宗罪,您可知道?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北京市石景山区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员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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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从店长、店员到中控人员,
他们的安全无知和麻木,
致使火灾蔓延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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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视频
审判结果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刘某作为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未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故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值班经理
陶某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经理,发现火情时,未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总经理
李某作为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没有组织员工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其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值班经理
陈某作为杨庄餐厅案发当日的值班经理,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单位负责人及消防管理人
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办公室主任齐某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1、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是否会操作相关设备?
2、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3、消防制度是否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是一纸空文,而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在消防法律条文中,有着以下这七宗罪,了解这些法律知识,预防火灾,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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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郝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