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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对主麻拜后礼响礼拜的阐述

2017-05-26 伊斯兰播报


古兰经,圣训和教法的关系,如同根与果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对立,经训是原则原理,法学判例则是对经训的解析和实践,除这两大原理之外,学者们根据古兰经的指导,又演绎出另外两条原理,即公议和类比,在伊斯兰法学原理学中,学者们针对法学判例把承担教务者分为两类,一:借创制的途径有能力从经训中刨取法学判例者,他们就是创制演绎学家。二:不具备创制资格者,他们就是追随学者的大众。法理学家把大众又分为两种,一是纯粹的不通经典者,二是知晓部分经典知识,但达不到创制资格者。


法学经典上记载的每个教法判断都是经教法学家们对天经,圣训,圣行以及圣们弟子们的做法研究后,创制演绎规定的。圣学知识来源于“瓦哈伊—— 天启,穆圣  在世时,穆圣 教导了圣们弟子们,穆圣 归真后,圣们弟子们又把圣学知识传授给他们之后的再传弟子,而后,再传弟子再把它传授给他们之后的三传弟子。

     

穆圣 说:“这门知识,只有每代人中的公正者传承它,他们为这门知识清除极端者的更改,破坏者的冒充,无知者的曲解。”------伊本•阿布杜•巴勒辑录。


伟大的真主在古兰经第四章《妇女章》第59节经文中教导我们说:

“归信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服从使者,服从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对某件事产生了分歧,当把他归给真主和使者判断,若你们归信真主和末日的话。那是最好的,是结果最优美的。”------(4:59)


经注学家在研究这节古兰经文后,得出了伊斯兰教立法的四大原理和依据:

1 古兰

2 圣训

3 公议会同

4 类比。

一般普通人遇到教法问题时,应当去请教学者,而学者中深谙经训知识者能据真主的引领,依经训知识创制和演绎教法哈坤,信士们则应当服从学者们对法学知识所创制和演绎的结果。


伊斯兰历史上公认的四大教法学伊玛目的法学观,因为他们离穆圣 的时代最近,所得的知识都是圣们弟子中的优秀学者和再传弟子中的优秀学者们所传授的,在领会经训含义;公正不偏;超尘淡泊;虔诚敬畏;知识造诣;精确背记;精益求精;功修拜主方面,他们都堪称后辈学者们的榜样。


在哈乃非学派辈辈传承的著名法学典籍中,对主麻拜的阐述是:主麻拜是一项独立的主命拜,这是被古兰经,圣训和整个伊斯兰民族的学者们所一致肯定的,凡是成年的、住家的、健康的、男性穆斯林都要遵守。


古兰经62章第9节经文,真主教导我们说:

“信仰真主的人们啊!当主麻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迅速去纪念真主,放下生意,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六二:9)


圣训中,穆圣 说:

“须知!至尊至大的真主,确已在今年今月今日,在此地把主麻拜给你们作为定制。”——见《伊本•马哲圣训集》。


主麻拜的条件有十二件,其中六件是礼拜者本身所要具备的:

①是成年;

②是居家;

③是自由公民;

④是健康;

⑤是男性;

⑥是有理智的;

其证据是圣训的规定,穆圣 说:

“谁信仰真主和后世,那他就必须礼主麻拜,除非他是旅行者,或是奴隶、儿童、妇女、病人。谁借口娱乐或有生意而不去礼主麻拜,真主就会无视他,真主是无求的,可颂的主。”——《达尔•古图尼圣训集》。


另外六件是归于主麻拜本身的:


①  要在大城市举行。


传自先知的圣训说:

“只有在大城市才礼主麻拜和节日拜。”——《扬起圣旗圣训集》第二册199页。


传自大贤阿里说:“只有在大城市才礼主麻拜和节日拜。”——《阿布杜•兰扎古圣训集》第三册第168页第5177段。


穆圣 在世时,麦地那有九座清真寺,但在主麻日时,他们全都集中在圣寺里做主麻拜。圣们弟子时期,伊斯兰的版图扩大后,他们在被解放的地区也只在大城市里举行主麻。“城市”是做主麻拜的条件之一,这是圣们弟子们的一致公议。


“城市”一词的定义在教律上是指:能执行伊斯兰法度,实施伊斯兰法律的地方,或是指当地最大的清真寺容不下当地所有礼拜人的地方。


②  是要有经过授权的伊玛目法官主持,一旦在人群高度集中的时候,有突发事件就由他来负责解决。其证据是穆圣 说:

“谁有伊玛目法官,——无论法官公正与否——而放弃礼主麻拜,那么真主不会让他做事顺利,不会赐他吉庆,他既不会有拜功,也不会有课功,朝功,斋功。除非他悔过自新,谁做了讨白,真主才会接受谁。”

———《伊本•马哲圣训集》第一册履行拜功章第78门第1081段圣训。


学者们主张:本段圣训中,先知穆圣 用“他有伊玛目”一词来限定,说明了在主麻拜中有穆斯林长官参与是其条件之一

③ 是要在晌礼的时间内

④ 是要公开举行

⑤ 是要聚众礼

⑥ 是要念呼图白

上面提到的哈坤律例,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其中的每一条都是伊斯兰教内的教法学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指示研究后制定和规范的,某些他们据经训创制演绎出来的哈坤,是因为时代的发展,教门的需要而引发的。因为穆圣 时期和圣门弟子时代,他们都是在每个地方的大清真寺统一礼主麻,后来,人口增加,城市发展,人们发现客观上一个地方像以前一样只在一个大清真寺统一礼主麻有了困难,所以,教法学家对能否在一个地方多处清真寺礼主麻拜有了讨论和研究。虽然大家对特殊情况下在一个地方多处清真寺允许礼主麻达成了共识,但对在一般情况下,能否允许在一个地方多处清真寺礼主麻拜则产生了分歧,不允许礼的学者认为:鉴于几个地方同时礼主麻,违背了圣训指出的主麻拜只在一个地方统一礼的事实,那么,这种主麻只针对这个地方最先礼的人有效,其他后礼的人只能做“撇申”拜,但如果几个清真寺都无法证明自己是最先入拜者时,法学家们作出了这样的判断:大家在礼完主麻拜后,再礼上撇申拜,以谨慎的态度来对待功课,因为穆圣 教导我们说:

“谁避开嫌疑,谁已保全了自己的宗教和名誉”

------布哈里圣训集

哈乃斐学派流传于世的四大著名教法蓝本和《希达亚法典》及《沙米法典》中,对主麻拜的条件都分别作了阐述和说明,这几部经典的作者都是伊斯兰世界公认的权威学者、著名的法学家。《沙米法典》是伊本•阿比丁长老用了大半生的时间,参阅了600多部哈乃斐学派法学典籍后才完成了的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在100多年前,以6大卷出版问世,在第一卷第756页中作者说:

“大学者麦格德思曾转述《法学巨洋》经上的话说:任何一个被怀疑其是否是“城市”的地方,为慎重起见,该地的穆斯林应当在主麻拜后再举意为撇申礼四拜主命拜,假设主麻拜不成,该地方的穆斯林也已经以礼过四拜撇申的拜功而脱去了主命拜的责任了,在《卡菲》教法经和《古尼耶》教法经上也是如此论述”。


当代著名的法学著作中,有两部在全球范围内穆斯林地区备受青睐和公认的著作:

(1)《四大学派之法学见解》全 4册

(2)《伊斯兰法学及其证据》全11册

这两部名著中都分别阐述了对主麻拜问题的说明和解答.

《伊斯兰法学及其证据》第二卷第279页上说:

“如果主麻是因故(如:难以集中在一个地方)而在几个清真寺举行,那么,大家的主麻拜都是正确的,无论是哪个寺的伊玛目先入拜,但为谨慎起见,主麻拜后再礼上撇申被定为圣行,以便通过礼撇申来脱去晌午后时间内主命拜的责任。


“主麻拜后礼撇申的情况:

① 如果是无任何故而在多个清真寺举行主麻,那礼完主麻拜后再礼上撇申拜就成了 “瓦直布”必须的。

② 如果是有故而在多处举行主麻,那礼完主麻拜后再礼撇申拜被定为 “可嘉”

③ 如果不知道在多处礼主麻是因有故或无故,那主麻拜后再礼撇申拜被定为“多余”。”


在281页作者说:“哈乃斐学派的主张认为:为了避免困难,在一个城市多个地方可以举行主麻,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城市里,因为要求在一个地方统一礼主麻拜势必造成困难。这一观点受到侧重,因为城市扩大,人口增多,应当为人们礼主麻提供方便”。


同一页注文上作者又说:“最好是采取谨慎小心的方法,主麻拜后再礼上撇申拜,从教律角度而言,为表示对真主的虔诚敬畏,采取谨慎小心的方法完全可行”。


《四大学派之法学见解》一书第129页,作者例举了四家伊玛目的观点,他说:

① 沙菲尔学派认为:“因故在多处礼主麻,多处的主麻拜都有效,但在主麻拜后,礼撇申拜被定为可嘉”

② 马利克学派认为:“在一个地方多处清真寺礼主麻,主麻拜只在最古老的清真寺里举行的有效”

③ 罕百里学派认为:“如果不知道哪一处的主麻最先入拜,那么主麻拜的有效只在其中不确定的一处,所有人都应该再礼上撇申拜”

④ 哈乃斐学派认为:“在可以礼主麻的城市,多处地方礼主麻无妨,但如果一处清真寺的人确切知道别处清真寺已先他们入拜,那他们在主麻拜后应该再礼上撇申拜,如果他们不清楚谁是最先入拜者,那主麻拜后再礼上撇申拜则被定为可嘉”


根据上面所说:要求礼主麻者在礼完主麻拜的两拜主命拜之后再礼上四拜主麻的圣行,然后,再举意礼四拜另一番撇申的拜功,最后,再礼上两拜撇申时候内的圣行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主麻拜和撇申拜的关系从属性上是平等的,而不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互不相容的关系,它们可以同时存在。但是,当以主麻为主,后面的撇升拜可以作为副功形式出现。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已有1350多年,历代的穆斯林都非常虔诚地谨遵伊斯兰的教义法规,认真履行着各项功课。传统的主麻拜礼法是符合伊斯兰法典论述的。也是和所有以罕乃飞学派为主流的穆斯林国家的遵循相同的。


明末清初,中国穆斯林先贤为中国穆斯林固定了以罕乃飞教法学派为主的功修特点。中国穆斯林之所以固定了罕乃飞教法学派,除了人为因素外,更主要的是罕乃飞法学观更适合于中国穆斯林的具体情况。根据伊斯兰教法规定的主麻条件,中国穆斯林确是出于谨慎而遵守了罕乃飞学派的观点,这无疑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和遵守。就以“必须集中举行主麻”这一条来说;中国很多地区是达不到的。所以,在做主麻拜之后,采取谨慎小心的做法再礼上撇升拜,实施两者兼礼的办法是合理合法的。


当然,除了上述观点外,伊斯兰世界还有少数当代学者的观点认为上述情况只礼主麻拜就行了。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遵各得,正如古兰经教导我们的那样,

“各人都有自己所对的方向,故你们当争先为善”

                          ------黄牛章第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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