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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判罪,10多年前一起诉讼让我知道香港司法不在中国人手里

2017-02-26 评论部老徐 北京论坛

七名香港警察因殴打违法“占中”示威者曾健超而被重判两年的案件引发大陆和香港的关注。22日晚在香港警察游乐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及“烛光诉求”活动,以表达对七警遭重判事件的强烈不满,总人数超过4万。


香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


我讲讲13年前我所经历的一起诉讼案,谈谈香港司法的现状。


香港回归了,行政权回归了,立法权不清楚,但我知道司法权并没有回归,还是英国人当大法官,大律师也多是英国人。


2004年末,我当时还在做记者,还在跑线。一个我所熟悉关系较好的企业家在香港突然被拘,从而引发一场诉讼和牢狱之灾。此案开庭时,我从深圳先后去过香港25次,重要环节我都到场旁听。


当你一走进法庭,发现法官都是外国人,也是黑色的法官袍,假头发。我悄悄看了几个法庭,都是这样。很多律师也是外国人。


我有点不理解。那位老板的律师告诉我。过去大法官、大律师都是英国人,也是英国法律。殖民地时期,香港人是很难当上大律师的,当大法官更不可能。香港回归了,但法庭还是按殖民地那一套运转,还是英国人当大法官,当大律师,还是那套法律,英语是法庭官方语言。香港人有人开始当大律师了,但大法官还是英国人。香港人要替换他们还比较困难,有一个过程。


香港法庭使用的还是英语。英国大法官当然就要使用英语。香港人如果讲香港话或广东话,就配一个讲广东话的翻译。这个老板说普通话,就多配一个普通话翻译。


你想,控辩双方的每一句话都这么倒腾几遍,一天讲不了几句话。因为法庭程序很严密,一句话倒腾过来,倒腾过去,要说几遍,说几次,讲后面一句话,还要把前面讲过一话重复一遍。再不同的语言翻译转化几遍,一天能说几句话?


因此,一个官司打半年,打一年,很正常。


我感觉很不舒服的还有,控辩双方的律师等有一大堆,法庭开庭时双方看起来是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但休庭休息,他们就一起嘻嘻哈哈,打情骂俏。


同志,香港的律师是按小时收费的,打一个官司,没有上百万、几百万,你打得下来?


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合起伙来,故意拉长时间,赚当事人的钱。


反正你是老板,你有钱。


我说,香港司法程序这么严密,看起来是非常公正的。一位律师悄悄告诉我:“你错了。香港的司法是最黑暗的。”


我很不解。


这个律师说了两点:香港人跟英国人打官司,你见过香港人赢过吗?香港司法是黑社会介入最多的地方。你要打赢官司,就要找英国人律师,钱很贵的。


当时,就有一个黑社会打了案件当事人的事件,轰动香港。而这个老板的律师,就是因为别的案件被 人用刀刮伤了脸,是在他躺在椅子上理发的时候,突然闯进来,对他下手。就是威胁他。


我感觉不舒服的还有两点:


一是文化的隔阂。香港和大陆就是两重天,两个世界。英国大法官更是高高在上,对大陆了解很少。一个简单的事情,要解释很多,还要几遍才能讲清楚。


案子涉及一笔顾问费。这个企业请了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退休老总当顾问,做事情拿提成,这笔钱不少。老总担心顾问费会出问题,就不愿以自己的名义领取,就由老板的一个亲属领出来,再转给这个老总。因为这家企业是香港上市公司,廉政公署就认为是这个老板用这种方式把这些钱领出来放到自己口袋里了,就是贪污。这个国有企业的老板出庭作证,他做了什么事情,提成多少,这些帐目都对上了,证明这些钱是自己领的,有一部分还没有领,是想把这笔钱放在香港,使用起来更方便。


法官就是不明白:你自己的提成为什么不自己领,为什么要别人代领?邓小平不是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吗?


这个老总反来复去地讲他是国有企业的老板,是中组部管的干部,是有忌讳的,讲了一上午,就是讲不通。


第二,对大陆的岐视。这个作证的老总是浙江人,普通话得很好。但法庭很细致,广东话、普通话、英语翻译之外,还特意安排了一个上海话的翻译。一句话这是几道翻译?转了几道弯,就变味了。怎么也不准确。这个老总急了。直接用英语跟法官和律师吵起来。


这个老头会讲英语?


法庭里一下子震惊了。一副不可理解的样子。


这个老总看他们是这个样子,就说,我不只会英语,还会俄语、朝鲜语。


这一下子就炸了锅。他们不理解中国大陆还有这样的人。特别他是一个四五十年代的老头。


谈到为什么他会当顾问?拿那么多的提成?


这个老总说起自己是大陆这个行业的老技术专家,大陆许多国有大厂都是他建起来的,自己这个厂长是时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江泽亲自任命的。现场哗然。第二天香港的报纸头版头条:"江泽民亲信香港出庭作证”。


这都是哪跟哪啊 !


还有通过这个案件。我认为香港的司法并不公正,政治色彩和干预很浓。


这个老板陷入这个案子,是因为当时大陆在东莞抓了几个嫖娼的香港议员,有报复之嫌。抓这个老板阵势很大,出动上百人,是在这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行动代号,是打老虎之类的。因为这个老板是全国政协委员,确实是抓了一个大老虎。可案件并不大。


案件审理多有不公,让人不可理解。这里就不具体讲了。


经过这个案件,我对在香港打官司有两点认识:


  一,香港打官司,法官的心证很重要。这个企业家的案子,实际上,不管你怎么说,法官就是不相信你。当然这里面有文化的隔阂问题。如果你走进香港的法庭,官方话是英语,大法官和律师都是洋人,就是在国外的感觉。举个例子,台湾陈水扁的案子到了那个叫周占春的法官手里,就释放回家了,你对他没有办法。


二是技巧决定胜败,事实并不重要。不要说什么香港法律公正不公正,打官司就是打官司,技巧特别重要。这个企业家的案子就是两个细节把所有的证据全部推翻了。最典型的一个案子,是这个老板的律师在接手案子之前刚刚跟廉署打的一个官司。廉署派了卧底,在房屋局的一个工程师的办公室里安装了摄像头和窃听器,将其受贿包括点钱的事实全部拍摄下来,录音带、录相带一大堆,证据确凿,无可辩驳。但这个律师仅仅用一个录音、录相不能作为证据这样一个法律漏洞,将廉署的那些铁证做废,将案件翻盘。香港司法诉讼讲程序公正,你获取那些证据的程序不对,就不能做为证据使用,仅管它是铁证。就是这个案件后,董建华才签署了一个文件,录音录相可以作为呈堂证据。后来当周正毅的老婆再用这一条打官司的时候,就已经不管用了。


而这个老板的香港律师一起案件,在这个老板的案子宣判前就被 判罪入狱。


这个律师的案件就是明显的政治报复。


这个律师叫林炳昌,被称作廉署克星,他出自草根,曾任廉署调查员,但因对廉署对有钱的人进行特赦,对一个送圣诞礼物的邮差收了客户的一点小费而判监不满,从廉署出走到英国学法律,回来后专门打廉署的官司,并且胜诉很多。特别是他和遭受廉署排挤的华人工作人员在立法院揭露廉署干涉香港与内地的政治事务,回归前接受警察部门的政治处、排定回归后的干部名单、监听包括范徐丽泰在内的亲华立法委员的电话等,与廉署结下梁子。林炳昌和廉署的恩怨,在何亮亮等写的《揭秘廉政公署》等书籍中,都有客观描写。林炳昌一案也有公报私仇之嫌。为林炳昌的案件,廉署甚至少有的搜查多家报馆,引起舆论哗然。廉署甚至诱使林炳昌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做林炳昌的污点证人。


香港七警被判重罪,一点也不意外。


10多年前的事情了,全过程是记不清了,但是一些重要的事情还是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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