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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宇:讲共产主义理想就会吓坏民营企业家、影响民间投资吗?(系列评论之二)

2018-02-09 江宇 北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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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日,一篇题为《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围绕这篇文章的争论,不是简单的理论之争,而是关系到如何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


中国并非按照马克思设想的,先建立成熟的资本主义制度,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而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基础上进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决定了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要回答。


在针对《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一文的批评中,有几个典型的论点,是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


论点一: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公有制,经济效率低下。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则归功于私有制,这就说明,主张“消灭私有制”就是反对改革。


论点二:既然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归功于私有化,那么今天讲共产主义理想就会导致民营资本不敢投资,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论点三:既然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归功于私有化,那么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进一步扩大私营经济的比重,不主张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这些论点都是十分现实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说清楚,才能够理解围绕《消灭私有制》一文的争论。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这些问题进行理性探讨,是有利于改革深化的。


本文探讨第二个问题:讲共产主义理想就会“吓坏民营企业家”吗?


有观点认为:周的文章已经造成了社会的震荡和思想的混乱。民营企业家群体对此感到忧心忡忡,认为这是吹风之举,转而审视手头的资产,感到茫然无措。这种在意识形态上的不确定感,让企业本来就严酷的竞争处境雪上加霜,不安全感倍增。


我们不赞成这种观点。认为讲共产主义理想就会吓坏民营企业家、导致企业不敢投资,这是一种混淆是非的观点。这种观点既不符合事实,也低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感召力,低估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觉悟。




首先,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追求,是近代以来中国走上富强道路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包括民族企业家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识。



爱国的私营经济是中华民族经济的一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广泛存在。但是,由于封建势力和外部资本主义势力的强大,当时的私营经济并没有自主发展的能力,而是要么依附官僚资本,要么依附买办资本才能发展起来,这是中国的民族经济先天不足的地方,决定了当时的民族经济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30年主要依靠公有制经济启动现代化的原因。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漫长岁月,虽然有大批艰苦创业、爱国爱乡的实业家孜孜以求,但是由于当时的政府在政治上依附、经济上凋敝的状况下,这些实业家并没有施展能力的空间。一大批爱国的民族企业家,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也难以实现自己实业救国的理想。只有依靠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有制,才能打破这一宿命。所以,当时很多人都认识到,没有强大而独立的工业体系,是中国积贫积弱的根源,从而提出建立国有经济、集中力量实现工业化的设想。比如,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就提出发展国有资本、实行计划经济建设的思路。也正因为如此,从旧中国走过来的荣毅仁等爱国资本家也真心实意拥护共产党,拥护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族资产阶级的脆弱性和依附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承担起现代化和工业化的任务。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的一面,但是也有落后的一面。除了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的限制之外,一部分民族资本自身的缺陷也阻碍了其顺利发展。一部分资本家哄抬物价、扰乱金融、施放“五毒”、扰乱市场,同新政权进行了几次较量,特别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个别资本家向前线出售伪劣药品、囤积物资、发国难财,同新生的人民政权万众一心、舍生忘死的风格形成了强烈对比。对此,周恩来曾指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还有黑暗腐朽的一面,那就是由于他们与帝国主义的、封建的、官僚买办的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本身也同世界各国资产阶级一样,具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本质[1]。”这也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因之一。


改革开放之后发展私营经济,看起来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但实际上,这时的私营经济所面临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30年基本建设和公有制经济的建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条件。国家政治主权和经济体系的独立,可以使民营经济不需要再依附权力和资本,就可以自主地发展,一大批民族企业家得到了施展的空间。这个过程告诉我们,不能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有制与私营经济对立起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成长起来一批新型的民营企业家,今天中国的私营经济,已经同旧中国的私营经济、西方国家的私营经济有着显著的区别。



第二,中国的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发展私营经济和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并不矛盾。




今天中国的私营经济,已经同旧中国的私营经济、西方国家的私营经济有着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核心就是,中国的私营部门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因素的私营经济,从而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这些社会主义因素包括:


——中国的私营经济在政治上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其同资本主义私营经济的根本不同。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共产党就把党对私营经济的领导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大型私营企业设立党组织,尽管私营企业党组织并不如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那样突出,但是毕竟可以保障党的思想理论和路线影响企业。甚至有一大批有着党政部门和国有企业从业经历的民营企业家,在党的建设方面也很规范和重视,把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规范企业管理、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的一些民族企业家接受了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继承了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具备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责任感,有利于避免市场的盲目性和过度逐利。其中,当前中国民营企业的优秀代表:华为和三一重工就很能说明问题。华为是一家民营企业,但是在内部分配上实行全员持股,重视创新,总裁任正非在企业管理中,吸收了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和组织文化,企业具有崇高的理想主义氛围和凝聚力,积极参加国际竞争,成为电信领域走出去的引领者。京东的刘强东也多次说过,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中国政府和私营资本之间是一种新型的关系,在资本和权力之间有一道防火墙。不同于西方国家,大型垄断资本可以直接影响和操纵政权,中国的制度不允许资本影响政权,尽管目前确实存在着资本和权力进行交易的状况,但是这种做法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也是不符合党的纪律的。2016年3月,习近平同志以“亲”、“清”二字概括新型政商关系,“亲”就是党政部门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发展,搞好服务;“清”就是划清资本和权力的界限,遵纪守法办企业,不能通过权钱交易介入政治权力。这是中国制度的优势,可以避免形成资本“赢者通吃”的局面,避免经济资源转化为政治资源。





来源:共和国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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