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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大年炖猪肉 汉民吃猪肉和回民信仰并不矛盾

2018-02-15 秦子 北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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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二十九,上坟请祖上大供

腊月二十九前面这几天,中国元首习近平主席在四川进行视察,其中有一天去了彝族所在地进行扶贫调研,慰问那里的困难群众,彝族同胞家里的猪肉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过年了,在四川人的餐桌上,猪肉是绝对不可以少的,而且习近平主席多次在不同场合说道自己在梁家河时期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广大百姓都可以饱餐一顿肉,这个肉对于汉族百姓来说指的就是猪肉。



“腊月二十六 ,杀猪割年肉”,这是一句流传了很久的民间谚语,说的是这一天主要筹备过年的肉食。所谓杀猪,当然是杀自己家养的猪;所谓割肉,是指没养猪的贫困人家到集市上去买过年吃的肉。将“割年肉”放入年谣,是因为农耕社会经济不发达,人们只有在一年一度的年节中才能吃到肉,故此称为“年肉”,腊月二十六的传统民俗是“炖猪肉”。



而在最近几年,腊月二十六,杀猪割年肉这句话在有些地方被改成了炖牛肉、炖羊肉。说是为了照顾伊斯兰回族同胞的信仰和感情,其实这样是完全不必要的,照顾了回族同胞就不照顾中国大多数的汉族同胞了?照顾回族同胞就可以随意更改汉族同胞的传统文化了?这属于典型的画蛇添足,本身汉族和回族都有各自的节日,自建国以来都是相安无事,你吃你的猪肉我吃我的羊、牛肉,为何要更改一些流传了几百年的俗语呢?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最近一段时期有关汉族和伊斯兰信仰的回族问题在舆论界颇受关注,其实,大多数回民朋友还是比较理性的,我们尊重他们,他们也尊重我们,绝对不会采用极端的方式,不会自己不吃猪肉也不允许身边的人吃猪肉。这样才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来源:亚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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