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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微课堂:强制报告,你我有责
2020年5月,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自此,强制报告不再是相关单位和个人道德的选择,而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谁有强制报告义务?
哪些情形需要强制报告?
不履行报告义务将会面临
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为什么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让我们一起认识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帮助未成年人远离不法侵害
成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坚实防线
来源:封开检察
编校:翁绮琳、李豪
编审:罗鉴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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