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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男子接警方来电“涉嫌犯罪”,去警局投案自首竟然…

2016-09-27 看下集点这👉 新疆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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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说

 “警方”来电,说你涉嫌犯罪,你信吗?以后遇见这样的情况,大家一定要冷静不亲信、不转账、不汇款,赶紧去警局。


“逮捕令”“资产冻结令”原是骗术升级

警方及时阻止一起新型电信诈骗

新疆网讯 (文/记者 索蓉芝 通讯员 苏刚伟)“警方”来电,说你涉嫌犯罪,你信吗?不信,马上给你发“逮捕令”。近日,这种被骗子改良、翻新花样的电信诈骗骗术在沙湾县出现,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9月25日,记者从沙湾县公安局了解了事发经过。

“我是不是要被捕了,我又没干啥违法的事,除了卡里这几千元钱,我哪来的什么资产呀,你们是警察,快帮我看看这是不是真的,我的照片、身份证号、老家的住址可都在上面,我要不要把卡里的钱转过去……”。9月24日一大早,在沙湾县柳毛湾镇某企业务工的甘某急匆匆的跑进辖区的柳毛湾派出所,拿着自己的手机对着值班民警一顿毫无头绪的询问,让在场民警是一头的雾水。

民警在甘某手机上看到了一张假的不能在假的“逮捕令”、“资产冻结管制令”和多条催促转账的微信、电话记录。

9月23日17时许,甘某接到了一个号码为 “01402786979110”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北省公安厅的民警,并称其所持有的银行卡被他人复制、盗用,并参与了一宗非法洗钱案,要求甘某配合调查。“他们要求我立即找就近的工商银行ATM机将所有银行卡里的钱转移到对方提供“安全账户”,待结案后再返还给“。

紧接着,一个名为“湖北省公安厅”的微信号码添加了甘某的微信,留下了联系方式,并发来了一张带有甘某个人照片、真实身份证号、详细家庭住址等信息的公、检、法三部门合签的“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

直至深夜,对方多次电话、微信催促甘某尽快按程序转账到公安机关“安全账户”进行验资,甘某一再辩解自己没有违法等等期间,对方则态度很强硬的告诉甘某,如果不按照程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则会通知新疆警方对甘某实施逮捕,还会判刑.....

甘某告诉民警,当时看到这张“逮捕令”时,自己一下子就慌了,脑子里是一片空白,想报警又不敢报警,真害怕如对方说的自己的卡被坏人给复制盗用了,那自己可就说不清了,这要报了警不就是“自投罗网”吗。煎熬了一夜的甘某,最终做出了明智的选择,9月24日一大早选择了向辖区的柳毛湾派出所“投案自首”

为打消甘某被“逮捕”的念头,柳毛湾派出所刘德宏所长现场拨通了骗子留下的手机号,以甘某哥哥的身份向对方了解甘某的“涉嫌洗钱案”。

通话期间,刘德宏有意无意的向骗子“透漏”甘某是生意人,银行卡里有几十万的现金,如果转账了会怎么样?如果不转账,会违反那条法规?除了被逮捕外,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当听到甘某银行卡里有大量现金时,骗子多次要求尽快转账到他所提供的湖北省公安厅“安全账户”,案件查清后会及时返还等等,却对民警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回避不予回答。

见此,刘德宏立即表明身份并询问对方的警号时,那面却匆匆的挂断了电话

随后,在民警细致解释与案例讲解下,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

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缪建强说:此类冒充公、检、法部门名义以涉嫌“包裹藏毒、洗黑钱”等等罪名为由,要求受害者将自己的全部钱财转账给骗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以证清白,并通过网络发来“逮捕令”配图等系近期在全国多地发生的新型电信诈骗手段。

缪建强介绍,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但给受害人造成了财产损失,还损害了公检法部门的公信力。

“公、检、法三部门不可能会去签发同一张这样的“逮捕令”,而且公安机关签发的只有“逮捕证”,没有“逮捕令”这一说。“缪建强说,公安机关如真正要通缉、抓捕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事先去联系当事人。况且“逮捕证”属于机密文件,不会随意上网发布。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如有接到类似的可疑电话、短信、微信等,请保持冷静,切勿慌张,不亲信、不转账、不汇款,及时向就近的公安机关、银行工作人员等咨询或拨打110报警,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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