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好”闺蜜,同吃同住同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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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在杭州余杭街道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零食店,前几天盘货的时候,他发现刚进的几款零食,少了很多。
黄先生调出了店里的监控,有两名女子来店里消费过,当时两人各带了一个环保袋,都拿过货架上的那几款刚进的零食,但两人结账的时候,这几款零食并没有记在账单里。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和视频追踪,锁定了这两名嫌疑人,并在辖区的一家旅馆里,抓获了嫌疑女子熊某和刘某。
杭州余杭派出所 民警:“知不知道为什么找你,问你( 嫌疑人:对不起)对不起,道歉有什么用呢,你可以不做的呀,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杭州余杭派出所 民警:“这些零食是不是偷来的,是的咯?一部分自己买的咯,买了几十块钱咯。”
一见到民警,女子熊某就承认零食是她和刘某偷来的。民警不仅在房间里找到了一大堆零食,还在熊某的车上找到了两大袋。
杭州余杭派出所 民警:“全部昨天的咯(嫌疑人:对)同一家店咯(对)”
女子熊某33岁,有两次盗窃前科,刘某今年48岁,两人之前是同事,又是好闺蜜,平时吃住都在一起。当天,熊某开车带刘某去逛街,想着快过年了,打算买些零食送给老家的亲戚朋友,熊某有这家零食店的会员卡,会员日可以打八五折,但当天不是会员日,没有优惠,于是熊某临时起意,没想到刘某看到闺蜜的偷窃举动后,两人竟然不谋而合。
杭州余杭派出所 孙警官:“她(刘某)看到对方在那里,偷偷地从货架上拿了,她也一样,有这种占便宜的心理。”
当天,两人共盗窃零食39种,有鸭舌、坚果、牛肉干等,价值1600多元。目前,熊某和刘某因为盗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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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俞晓磊
审核:卢珊、范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