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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说史丨汉武帝为何要将游侠赶尽杀绝

2016-11-22 殷夫 凤凰历史

最近一段时间,贾敬龙案引发了大家的关注。贾敬龙因婚房遭强拆,未婚妻也离他而去,绝望之下,愤而用射钉枪将村支书杀死。贾被执行死刑前后各种意见激烈交锋。有认为杀人偿命罪有应得;也有认为于法有罪但其情可悯的。

贾敬龙

贾案的争论,引发了很多人的一些联想:当自己成为与权利纠纷的主角时,自己无法获得想要的“公正”时,到底该怎么办?贾敬龙用自己的行为方式做出了回答。而他的行为方式,隐隐透出两千年前盛行一时,至今仍让人耳熟能详的游侠之气。

但熟知历史的我们也知道早在两千多年前,汉武帝时代,汉廷就已经将盛极一时的游侠赶尽杀绝。这是为什么呢?

秦汉之际游侠成风

游侠是秦汉社会一个特殊的群体,某个人被称为“侠”,不靠所操职业,也不靠财富的多寡,而是靠其特殊的行为和所秉持的精神,遗世独立,睤睨万物。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在秦汉时代,无论贵贱,皆慕侠成风。除了与秦汉民风剽悍,崇尚勇武有关,更重要的还是,游侠在世人眼中具有很多独特的品质:他们“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信守然诺,万死不辞”,他们“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从这些溢美之词中,我们已经能大致看出游侠们的行为逻辑和基本特征:这是一群讲诚信,讲道德,专门急人所急,打抱不平,在公家政府和法律之外为人们提供私人权益救济的人。至于救济的手段,往往无视律法,不加限制,但主要依靠的是私人武力和财富。

电视剧中郭解的形象

一些著名的游侠,如朱家、剧孟、郭解,都是一时的道德楷模。

郭解受人之托办事,只要可以办成的,立马给人办;办不成的也要争取让各方满意。剧孟则但凡有人求其办事,哪怕事情再难再危险,也一定挺身帮忙,绝不装作不在家或找其他借口。朱家则更为高标准,他“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散尽家财,养活了名士数百,庇护了平民数千,见到被自己救助过的人,宁可躲起来,也羞于接受别人的感谢,如果对方富贵了,则终生不见。

游侠因具有这些为人称道的品质,而博得了当时社会各界极大的追捧拥戴。剧孟、郭解等人,所到之处,万人空巷,无论贵贱,争相拜见。人们不仅崇拜游侠,还效仿游侠,当游侠有难时,也慨然报答。如郭解因为势力太大,被县令陷害而遭汉武帝强制移民茂陵时,平时同他往来的人赠送给他的钱财以千万计,陷害郭解的当地县令则被人杀死。后来郭解逃亡外地,也处处得到别人的帮助,甚至有人宁可自杀,也不让官府获得其线索。就连大将军卫青,也曾当着汉武帝的面为郭解开脱,使皇帝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除了卫大将军,被游侠精神所影响的,还有当时的史官们。

《游侠列传》是《史记》之中的比较有名的篇章之一

赞美还是否定:游侠让汉代主流史家抉择两难

对于这些出身底层,某些行为未免“无法无天”的游侠,秉承儒家价值观的汉代史学家们,并没有一味对其加以轻视与否定,某种意义上反倒是多有同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他们的道德和行为。司马迁的《史记·游侠列传》在这方面就很具有代表性。

司马迁在《游侠列传》的开头写道: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太史公曰:昔者虞舜窘于井廪,伊尹负于鼎俎,傅说匿于傅险,吕尚困于棘津,夷吾桎梏,百里饭牛,仲尼畏匡,菜色陈、蔡。此皆学士所谓有道仁人也,犹然遭此灾,况以中材而涉乱世之末流乎?其遇害何可胜道哉!”

司马迁正在写史记

短短176字,概括出了司马迁对于游侠的基本看法:首先,游侠的行为不合国家的王法,即所谓“正道”,但他们却具有言信行果、急人所难、舍身救人、羞伐其德的高贵品质;第二,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普通人,在生活中都会遭遇各种困难和灾难,这些困难和灾难有时候并不都能通过正当的合法途径来解决,而游侠扶危济困的精神和行为则往往能救人于水火,这就是游侠的价值所在。

另一位著名史学家班固,在其《汉书·游侠传》中,虽然站在维护朝廷秩序的角度对游侠多有批判,说他们“不入于道德”“窃杀生之权,罪不容诛”,但是字里行间仍然充满了对游侠的同情,称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虽古烈士,何以加哉!”,看似矛盾,其实合理:从国家层面来说,游侠是法律秩序的破坏者,但是从私人层面来说,必须承认游侠精神。

但是,班固又为何会说游侠“罪不容诛”呢?

班固撰写《汉书》的石雕

游侠必须被消灭

著名游侠郭解的下场并不好,他被汉武帝满门抄斩。游侠们在历史中的下场也不好,他们逐渐在史书中消失不见,最后仅存于武侠小说中。

韩非子很早即在《五蠹》里说:“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他这话是说给君主听的。在韩看来,君主要想富强国家,必须要消灭五类人,分别是儒生、纵横家、游侠、逃避兵役者、工商业者,其中游侠的危害主要是聚集党徒,标榜气节,为了显身扬名,不惜触犯国家法律。实际上,侠者之所以被汉武帝们所忌惮,必欲除之而后快,原因并不单只是触犯法律。

首先,侠客们讲道德,有人格,从中产生的感召力和凝聚力,甚至一度有凌驾于中央政府对基层组织控制的态势。比如朱家,京师以东各路英雄豪杰,“莫不延颈愿交”;剧孟,名将周亚夫得到他的支持,甚至像“若得一敌国”;郭解,公卿郡县“争为用”。

私人过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无疑都会触犯了帝王的大忌。功臣若是“功高震主”,尚且难以避免杀身之祸,何况这些拥有私人武装的平民。郭解的死,正是感召力杀身的绝好例子:某儒生私下里指责郭解,结果被郭解的手下杀掉,并被割下舌头,此事虽然与郭解无关,但是朝廷认为他不知情就能杀人,比亲自杀人罪行还重,大逆不道,满门抄斩。

被后人武侠想象化的汉朝第一大侠郭解

第二,游侠在地方上依靠自身的威望,挟持地方政府,很多郡县土豪发生矛盾冲突,不找官府,而是找游侠调解。游侠还常干预地方政府事务,如郭解通过私人关系给官府打个招呼,甚至就能免除某人的劳役。郭解所在郡县有某杨姓官员父子,因为得罪了郭解,皆被郭解的门人杀害,害的这家人进京告御状,可见郭解在本乡本土势力大到超越官府。当时中国统一未久,削弱诸侯王国的措施也才初有成效,正是后来成为中国传统的中央集权的逐步形成阶段。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帝王们对任何地方自发性组织,都不会有丝毫的留情,只能是铲除殆尽而后已。

最后,秦汉社会的人们之所以仰慕游侠,爱戴游侠,在于游侠确实能“扶危济困”,救人于水火,较之诉诸官府,这种方法往往更为有效,这也是包括司马迁这样的精英文人在内的社会普遍看法。

这表明,当时的人并没有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理想完全寄托在国家和法律上,而是认为民间私利对权益的救济同样具有正当性,这是一种民间的自发秩序,这种秩序以“善”为基本准则。当国家秩序与民间秩序相冲突时,人们就会以“善”为标准,来决定自己到底该遵从何种秩序,这说到底是一种独立人格精神的体现,当然也就不能为正在形成中的,视万民如刍狗草芥的中央集权体制所容忍。

后世文学化的游侠形象

司马迁后来因言论触怒了汉武帝,竟获罪惨遭宫刑。虽然遭受奇耻大辱,几欲自尽,但因为《史记》还没有完成,也只能无奈苟活。此时,不知他是否会想起,那些轻身死重然诺,游走四方打抱不平的侠士。

自汉武以降,真正可以对中央政府的权威形成挑战的“游侠”,就真的只能存在于类似李白《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文学创作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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