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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教授在线问答:风口上的消费信贷,如何打出“线上线下”组合拳?

2017-10-11 金融读书会


编者语:

还有一个月即将迎来每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节,自7年前双十一的第一次举办,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方式,而以信用卡为典型代表的消费信贷也不断从线下延伸至线上。对于风口上的消费信贷,商业银行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合理发展线上线下渠道,已成为业内人员的关注重点。请看巴曙松教授给出的回答,敬请阅读。 

 

文/巴曙松


中国目前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市场主体主要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渗透,三类主要市场主体均开始尝试“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在不同的消费场景下,探索更好地在消费金融领域保持竞争优势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一、做强品牌仍是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业务“触网”的关键

 

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信用卡、汽车贷以及消费贷等服务,一般由银行基于申请资料向客户发放线下信贷。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冲击下,信誉良好、庞大的零售客户基础、大量的物理网点布局以及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成为商业银行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必须看到,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传统的线下渠道正在萎缩,传统客群有所分化和流失,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正在被削弱。针对这一问题,《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银行业要把创新贯穿科技工作始终,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积极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构建银行业互联网金融生态,积极推进核心应用体系改造升级,助推银行业务转型升级。

 

在发展战略上,《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传统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提出了互联网金融浪潮下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包括消费金融业务在内的主要科技策略,具体包括:第一,渠道体系方面,以网络化、移动银行为方向进行体系优化,主动迎合信息科技时代下客户对于银行接入渠道的偏好;第二,产品体系方面,以虚拟化、便捷化和个性化为中心进行体系重构,为“客户自定义”预留空间;第三,信息系统方面,建立基于数据挖掘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目标。在业务策略上则着重强调“互联网技术和思维”与商业银行业务的深度整合,逐步将互联网特性运用至渠道交互、客户营销、产品服务、风险合规等工作方面,加速网络时代商业银行新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在具体业务措施上,目前,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均依托上述科技和业务策略,推动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在网络时代的线上转型。一是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剥离消费金融业务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二是创新信贷产品。除利用互联网改造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外,还积极创新信贷模式,改进信用评估和缓释渠道和机制,扩展客户群体。三是延伸消费场景。与购物、装修、旅游等电商平台展开更深入的合作,提高客户粘性。

 

二、目前看,一些传统消费金融公司探索定位中低收入人群,并与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

 

一般来说,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贷款。一是现金模式。审核消费者的申请资料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贷款。二是代付模式。与购物平台或商户合作,将贷款资金支付给购物平台或商户,再由后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最后由消费者分期偿还贷款,即将消费金融嵌入到消费行为当中。互联网金融浪潮与居民消费升级的相伴而来,令传统的线下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已经无法有效适应展业需要,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特别是目前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仍以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叙做业务,其市场定位和业务重点亟待明确。

 

目前看,消费金融机构在发展战略上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探索,第一,功能定位方面,探索差异化的客户定位原则,进一步下沉客群,与商业银行构成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第二,风险控制方面,探索将传统银行征信数据、基于互联网特征的资信数据资源进行有机结合以更好管控风险。第三,业务创新方面,探索借助于大数据技术进行消费行为研究和精准营销,优化产品设计和客户管理,提供更贴合客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第四,运营管理方面,探索构建综合化业务处理平台,提升中后台运维支撑力。

 

在具体业务措施上,一方面,有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已逐步采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方式,借助后者的平台流量开展消费金融业务,从传统的线下渠道向线上渗透,进一步扩大中低端客户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有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始将业务重心转移至耐用消费品贷款、装修、教育、医疗等消费品贷款上,并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以期在客群分层以外形成更有针对性的产品细分市场。

 

三、互联网金融机构逐步发力消费大数据,并积极与线下持牌机构展开合作

 

消费金融最大的特点是信贷对消费场景的嵌入和渗透,目前曲线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大多都起家或依赖于电商平台。在电商平台发起的消费金融服务中,电子平台将依托用户以往消费数据,根据自有的授信模型计算出可以给用户提供的授信金额,在用户购买商品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选择使用其消费金融服务。显然,与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相比,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线上业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具体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消费金融商业模式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即“小贷/消费金融牌照+电商”模式和“P2P+电商”模式。前者以京东白条、蚂蚁花呗、苏宁任性付为代表;后者以分期乐、趣分期为代表。值得注意的是,两种模式正同时逐渐从购物分期付款的模式向单纯现金贷款的模式升级延伸。

 

与传统消费金融机构不同,至少在目前的发展阶段看,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线下消费场景欠缺,风险管理能力也相对不足。因此,在发展战略上,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正全面与线下持牌机构开展广泛合作,利用后者在品牌、客群、消费场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线下消费金融业务;并建立战略统筹机制,进行主业定位协调,提高线上线下发展合力。另一方面,结合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逐步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估部门和完善的风控措施,以提高风险管制效能。(完)

 

文章来源:“悟空问答”2017年10月10日(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作为一位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

本篇编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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