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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教授在线问答:信托经理和PE经理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上有何不同?

2018-03-26 金融读书会


编者语:

近几年,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规模快速增长,业务体量拾级而上。截至到2017年信托及PE基金占据资产管理行业27.7%的规模。有网友问,同属于资产管理行业,两者在项目筛选和尽职调查上有何不同?请看巴曙松教授就此问题进行的专业解答。敬请阅读! 

 

文/巴曙松


在分析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明确信托公司和PE投资基金在业务范围和性质方面的不同。


中国的信托公司在从事债权融资业务时,业务的交易对手主要是成熟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较为充足的现金流,还具有较为充足的抵质押物,信托公司获得的收益是按季或按年借款利息回报,一般不超过10%/年。


而PE投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业务的交易对手主要是处于成长期中后阶段的企业,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但是往往还没有盈利,也没有太多的资产可以进行抵质押,PE投资基金获得的收益是未来企业股权的增值,尤其是如果完成IPO上市,可能会有数倍的回报可能,但是投资期可能在5年甚至更长。



两类公司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目标,以及对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定位,就形成了信托经理与PE投资经理在项目筛选和尽职调查方面的明显差异。

 

信托经理在进行项目筛选和尽调时,最看重的是借款人未来还本付息的能力,这个能力体现在两个还款来源上,我们称之为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是借款人自身经营所创造的现金流和利润,这部分要能覆盖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第二还款来源是借款人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抵质押物未来变现的资金,要能覆盖借款本息。因此,信托经理会更加关心借款人的财务指标,比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同时也会关注这些财务指标的真实性,一方面要求借款人提供经审计的报表,另一方面也会通过税务数据、开票数据等对财务数据进行印证。对于抵质押物,信托经理则重点关注其权属、抵质押是否有瑕疵,未来变现是否存在问题。

 

PE投资经理在进行项目筛选和尽调时,重点关注所投资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性,以及企业在行业内市场份额的占有趋势,以及企业未来盈利的增长能力,以及并购和上市退出的可能性,对于企业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和盈利状况并不是特别在意。因此,PE投资经理对于企业的评估使用的指标体系也与信托经理不尽相同,由于企业尚未盈利,传统用于股权价格评估的市盈率(P/E)指标无法应用,由于企业净资产一般也不是很大,传统的市净率(P/B)指标也无法应用,PE投资经理更多地看一些例如市销率(P/S,即股权价值比销售额)、用户数、活跃用户数等指标来评估投资价值。与信托经理更加关注借款人当期的财务数据不同,PE投资经理更加关注企业的未来财务数据增长情况,PE基金给企业的投资估值,都是基于企业未来(比如未来三年)的财务数据,主要是利润数据和未来的市盈率,这些数据是企业和PE投资经理共同预测的,由于在预测时会出现信息不对称,因为企业对自身的情况更为了解,为了获得投资的高估值往往有动力高估未来的利润增长,给PE投资机构带来风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PE投资经理在做这些预测时,一方面会参照对标企业的情况,即行业内发展阶段更为靠前的企业财务数据的变化趋势,有时也会通过对赌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约束,如果企业将来未达到预测的财务数据,会设置要求企业大股东溢价回购股权等惩罚措施。(完)

 

文章来源:“悟空问答” 2018年2月25日(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作为一位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

本篇编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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