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全部编制!珠三角招聘教师1171人

酒酒老师 广东教师考试 2020-09-07


本期公告速览

东莞市教育局招编制教师248人佛山顺德区教育系统招编制教师169人深圳南山区教育系统招编制教师469人深圳光明区教育系统招编制教师195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招编制教师90人



东莞教育局招聘编制教师248人


「添加老师,加入东莞交流群」

获取岗位表 | 备考资料 | 专业答疑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公办中小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我们于2019年11月中旬赴华中师范大学现场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24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市公办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本次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岗位248个,其中基础文化课(即普通中小学教师和中职学校文化课教师,下同)岗位192个,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56个,具体岗位见《东莞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0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1. 基础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就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包括以下四类:

(1)2020年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有关择业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①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②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③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除有相关文件规定择业期外,外省户籍外省(境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1年以内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2.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包括以下两类:

(1)应届毕业生:条件与上述基础文化课应届毕业生要求相同。

(2)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①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备岗位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③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可在上述基本学历学位、职称要求上适当提高,以《岗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2.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以及我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专业要求

①所学专业相符:报考人员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学段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附件《岗位表》);普通高考招聘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考生持有本科及以上多个层次学历的,高层次学历的专业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低层次学历的专业不能报考要求高层次学历的岗位。例子1:某考生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士)毕业和历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既可报考语文教师本科岗位也可以报考历史本科和硕士教师岗位。例子2:某考生早年已于数学专业本科(学士)毕业,同时应届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可当作应届毕业生报考数学教师岗位或物理教师岗位。

②职称或技师类职业资格专业相符: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或技师和高级技师专业(类别)与岗位专业相符;或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相符且具有相关专业(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以合同和社保材料证明为准)。

③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专业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上传成绩表进行报考,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3)教师资格证要求

①2020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对应层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和报考中职专业课的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

③非以上两类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教师岗位。例如:某考生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高中(中职)或初中、小学、幼儿园段教师岗位。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一年后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退出教学岗位。

(4)职称要求。除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港澳居民外,其余社会人员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需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条件,其中第一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中师毕业及以上:

①获地市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党委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等);

②地级市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主持人,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③省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研究院(省教研室)、省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省职教协会专业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职业技术教研室、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组织的各种现场教学或技能专项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④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网上系统报考——现场报考(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考和复审
1.报考、复审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考:2019年10月22日—10月29日,
报考系统:东莞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0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报考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dgedu01/)。
*网上报考需于报考系统中上传5分钟试讲视频,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相关的教学内容,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现场报考人员不要求上传试讲视频。
现场报考(复审): 2019年11月14日(9:00—15:00),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洪山区珞喻路152号)佑铭体育馆。
2.报考方式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网上报考和现场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网上报考提交资料成功后,不得因个人原因变更报考岗位。招聘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基础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招聘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1)网上报考。考生登录东莞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0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报考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dgedu01/)进行报考,未按网上报考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报考资料的视为报考不成功。11月6日,考生可登陆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dgedu01/)查询是否入围面试考核。网上报考未能取得面试考核资格的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现场报考。

(2)现场报考(复审)。考生于11月14日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报考(复审)。网上报考并入围面试考核考生或现场报考考生须提交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报考(复审),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现场报考(复审)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方面的复印件。2020届本科学士毕业生报考基础文化课教师岗位须提供: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和研究生(硕士、博士)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已取得的可提交)。其余人员报考须提交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④除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港澳居民外,其余报考社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

⑤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⑥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0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⑦符合放宽学历、学位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二)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考核(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加试实操。考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和考核成绩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成绩未能达标的均不计入总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先按考核成绩再按面试成绩,总成绩=面试50%+考核50%,需要加考实操的岗位,考核成绩=试讲50%+实操50%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式。

(1)面试时间地点:11月16日,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或中途未经批准离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面试后,将面试成绩达到80分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原则上基础文化课按1:3、中职专业课按1:2进入考核环节,面试成绩达80分的考生人数不达上述比例的,可全部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试讲+实操)。分科目试讲形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加试实操。

(1)考核时间地点:11月17日,华中师范大学校本部,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3)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现场备课(约30分钟)——试讲(10分钟)——候分——签领成绩后离开。加试实操的岗位流程一般为:考生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熟悉考试内容和场地——实操——候分——签领成绩。

(4)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考前进行抽签决定考试顺序,佩戴序号进行考试,考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5)成绩在本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在考核成绩达80分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考核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武汉市内指定三甲医院,体检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上午,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网签协议书除外),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

2、社会人员: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其他材料按调动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东莞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递补录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如需替补,按考试总成绩依序替补下一位达标考生),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社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2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六)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总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八)所有拟聘用的毕业生应当参加我市组织的岗前和见习期规范化培训。

(九)本公告有关事宜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有关咨询请致电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详情见《岗位表》)。

本公告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9-23126003;具体岗位情况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附件:
东莞市教育局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0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东莞 获取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佛山顺德区教育局招编制教师169人


「添加老师,加入佛山交流群」

获取岗位表 | 备考资料 | 专业答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及2018年、2019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
三、招聘基本条件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8年10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78年10月25日后出生)。(四)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3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五)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形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2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为网络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为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现场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选取招聘学校和岗位(学科),通过招聘学校电子邮箱提交电子资料进行报名(10月24日、25日)或现场提交纸质资料进行报名(10月28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证明材料。
招聘学校收取报名资料、面谈及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情况择优遴选人员参加面试。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二)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内容和形式由招聘学校自定。招聘学校该环节面试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在初试合格(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岗位推荐比例人数,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所有参加招聘学校按岗位(学科)类别分别进行组团招聘。经初试且招聘单位确认同意推荐,参加复试的每位报考人员,最多可选择组团内的两所学校填报志愿。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在面试总分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属组团招聘的,以组团内同类招聘岗位数计算,如高中学校语文组团招聘8名教师的,则按面试成绩排序推荐17名报考者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入围人员时一并公布。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者,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属组团招聘岗位的,还需与报考者志愿相结合统筹安排)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

(六)公示。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拟聘人员要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0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聘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可网络报考或到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现场报考。凡被招聘学校择优遴选,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在设点公开招聘高校进行面试。

(三)有关面试、笔试等相应环节情况请报考者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网站的信息发布。

(四)招聘学校联系电话、邮箱见相关附表,有意向报名者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或将报名材料发至招聘学校指定邮箱。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22830293、22830229;监督电话:0757-22830252。

(六)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顺德 获取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深圳南山区招聘编制教师469人


「添加老师,加入深圳交流群」

获取岗位表 | 备考资料 | 专业答疑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下(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总计469人,具体报名地点及岗位详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19年下半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 招考对象

1、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目录表》(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既可按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也可按支教时任教的学科报考。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40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0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下载《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应聘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10月22日(星期二)8:30—12:30

地点: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华中师范大学:

时间:10月22日(星期二)8:30—12:30

地点: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B112室、A107室。

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10月29日(星期二)8:30—12:30

地点: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大路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一)。

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10月29日(星期二)8:30—12:30

地点: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8、A21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点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审查办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二)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1.基本材料如下

(1)本人报名表(附件3,需贴相片,交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落款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同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章代替。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等)。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本公告所有岗位均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小学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或中学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高或高中岗位,要求具备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须在毕业后1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资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10月24日16:00后。

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10月31日16:00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同步公布,报考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四)成绩公布及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考生将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将根据预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本考点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网上公布,公布网址: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目。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南山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山区教育局在南山教育在线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含承诺教师资格证事项)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考生毕业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0月12日。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南山教育在线:http://www.szns.edu.cn

联系电话:0755-26486381,26480211。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
2.专业目录表
3.《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市外定点公开招聘在编教师报名表》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其他事项承诺书。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2日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南山 获取



深圳光明区招聘编制教师195人


「添加老师,加入深圳交流群」

获取岗位表 | 备考资料 | 专业答疑


为补充公办学校正编教师,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10月下旬起将赴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4个考点定点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9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0年10月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3、4,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招聘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重点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此类人员若符合招聘条件并考试入围,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转正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如: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数学。A考生为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物理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研究生专业不符,本科专业虽然符合,但不是应届本科生,所以不符合要求。B考生为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没有获得硕士学位,数学专业。因考生不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所以不符合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报考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且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即1978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10月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9年8月及之前毕业(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和2020年9月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网上预报名方法及时间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考点现场报名前,登录本次招聘预报名网站(网址:guangmingjiaoyu.zsjcyxm.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按照规定时间带齐相关应聘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二)报名方法及时间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应聘材料,参加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下载《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相关应聘材料参与现场报名。2.报名时间与地点:(1)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二楼南海厅;(2)2019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3)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学十六楼)140多功能厅;(2)2019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聘大厅b112。(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已与我区签约确认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报名表(原件,贴照片,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复印件,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承诺在毕业后1年内(自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当地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名的当天上午招考单位收取考生报名资料,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首轮面试及最终面试名单的产生专家组根据上午考生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首轮面试人员名单,并于当天下午组织首轮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首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围最终面试人选。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七)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光明区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此次招聘通过最终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最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通知入围最终面试名单及公告公布时间:收简历次日17:00前。(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公布入围最终面试名单时同步公布,报考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考察确定为拟聘人选。《招聘岗位表》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各考点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面试完第二天上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http://www.szgm.gov.cn/)。

四、体检、考察、公示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光明区教育局报光明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9月30日。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报到,由教育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安排到区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八)咨询电话:0755-88211817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1: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x.xlsx

附件2: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x.xlsx

附件3: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师范大学考点x.xlsx

附件4: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x.xlsx

附件5:5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docx

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7:7教师资格证承诺书x.docx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光明 获取



广州天河区招编制教师90人


「添加老师,加入天河交流群」

获取岗位表 | 备考资料 | 专业答疑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天河区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管理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管理人员1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7.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8.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应聘英语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应聘其余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成绩。

(3)年龄限1990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社会人员(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报考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与招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初级或以上职称。

(3)应聘英语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应聘其余职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成绩。

(4)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限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1979年9月1日(含)后出生。

3.社会人员(应聘幼儿园管理人员职位)报考要求。

(1)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或在园长助理、行政助理、保教主任、后勤主任、教研组长岗位上工作一年(含)以上(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2)具有三年(含)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3)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4)非广州市户籍的考生,需具有幼儿园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限 1979年9月1日(含)后出生。广州市户籍的考生,需具有幼儿园初级职称且年龄限 1984年9月1日(含)后出生;或具有幼儿园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限 1979年9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 》)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2020届毕业生”是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社会人员”是指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步骤

1.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待审核”,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19年10月 22日(星期二)9 :00 至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17 :00。

(2)广州市天河区考点:2019年11月5日(星期二)9 :00 至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17 :00。

3.现场确认并审核期间,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0月25日)、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3日)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二)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在省外考点(即华中师范大学和东北师范大学考点)限报1个职位,在广州市天河区考点限报1个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四、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确认及审核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和《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审核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审核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审核时间:2019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审核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3.广州市天河区考点审核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各招聘学校(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三)经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打印面试准考证,按报考岗位参加面试。打印准考证时间: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2019年10月26日下午15:00开始。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2019年11月4日下午15:00开始。

3.广州市天河区考点:2019年11月11日上午12:00开始。


五、面试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0月27日。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5日。

3.广州市天河区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12日。

上述各考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为准。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能力测试或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不带入综合成绩,只做筛选比例参考。


六、资格复审



向上滑动浏览更多内容

(一)华中师范大学考点、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免资格复审环节。在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比例进入能力测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能力测试名单。

(二)广州考点,在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能力测试资格。当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能参加能力测试。

(三)广州考点资格复审初定在2019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为准。


七、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0月28日。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6日。

3.广州市天河区考点: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19日。

上述各考点的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dex.html)的通知为准。

(二) 测试形式。

能力测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职位考生须一并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能力测试成绩,报考者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三)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八、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报考者于2019年10月28日晚上20: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0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2.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考者于2019年11月6日晚上20: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7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3.广州市天河区考点:报考者于2019年11月23日上午12:00开始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能力测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thxxw/tzgg/thdt_list.shtml)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政策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非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


十二、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原则上聘用或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 [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穗天教〔2018〕91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六)本公告由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监督电话:020-38622508。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管理人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天河区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管理人员资格审核目录表.doc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扫码回复 天河 获取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9日


往年广东21市教师校招考情表(附赠2g校招面试礼包)统统 免费送 

免费领取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

后台回复 校招资料 即可获取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