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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女真商人与东北亚丝绸之路

2018-03-04 满族文化网

明代女真商人与东北亚丝绸之路

栾凡

[内容提要]明朝沿用辽、金、元古道开设的东北驿路,不仅加强了明朝中央政府对东北地区的统治与管辖,而且在东北亚贸易方面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往来于东北驿路之上的女真商人,由女真各部的首领构成,虽然有别于普通意义上的商人,但在沟通中原地区与东北地区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的货物往来方面,他们的地位举足轻重。由于女真商人的存在,中原地区的丝绸得以流转到朝鲜、日本等东北亚的大部分地区,使这条驿路成为明代中国与东北亚地区之间名副其实的丝绸之路。

[关键词]明代东北亚丝绸之路女真商人

明朝时期,东北驿路承担着十分繁重的迎来送往与物资输送任务,是促进东北地区各民族与其他地区各族人民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明朝在东北建立驿站之初,主要是为了经略东北,扫清故元势力,运输军队、粮草等。在明朝确立对东北地区的统治以后,驿站的作用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更加扩大了。它不仅是联系女真与中原的桥梁和纽带,而且为东北亚丝绸之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明朝采取了赏大于贡的政策,使以女真为主的各少数民族首领的进京朝贡日益频繁,规模也不断扩大。在朝贡贸易的过程中,拥有贡使身份的女真商人往来于京城与女真地区之间,不仅得到丰厚的金银、丝绸、粮食和其他用品的赏赐,还获得了在中原地区进行贸易的机会。于是,大批的丝绸、绢、苎丝袭衣、金织袭衣等物品,源源不断地进入东北境内,最远到达黑龙江流域的库页岛地区,那里的人们又用这些赏赐的物品与北海道的日本人进行贸易,因此,此类中国丝绸被称为虾夷锦。运送这些丝织品的东北驿路,则成为一条名副其实的“东北亚丝绸之路”。①

一、明代东北驿路——以朝贡贸易为主要特征的丝绸之路

明代在东北地区设立的驿路驿站,多沿用辽、金、元以来的古道,辽东通往各卫所的驿路以开原为中心,有开原东陆路至朝鲜后门、纳丹府东北陆路、开原西陆路、开原北陆路、海西西陆路、海西东水陆城站。明代东北驿站、驿路是明朝经略东北地区的重要交通要道,明廷派往松花江流域、黑龙江下游地区的官员是通过这些驿路到达目的地的,女真、蒙古各卫也是通过这些驿路进京朝贡的,他们所获得的大量赏赐更是通过这些驿路运送回来的。

其中,第一条,开原东陆路至朝鲜后门的路线是建州左卫的贡道,也是女真商人与朝鲜政府、朝鲜百姓、朝鲜五镇进行贸易的丝绸之路。第二条,纳丹府东北陆路的路线是明初通往建州卫,其后通往毛怜卫的贡道。第三条,开原西陆路的路线是沟通福余卫等游牧部族的路线,是一条草原丝绸之路。第四条,开原北陆路的路线是从开原出发,向北经过龙安站等九个驿站,最后到达海西。这条驿路从海西宾州处分成两路,一路西行,通向兀良哈,另一路北渡松花江与海西东水陆城站相连通往奴儿干都司②。第五条,海西西陆路是由肇州出发,向西经洮儿河、台州等站,终点是兀良哈,是明朝初年兀良哈三卫的朝贡道。第六条,海西东水陆城站,其水路是从今吉林市阿什哈达出发,顺江而下,直抵奴儿干。陆路各驿站基本都在今黑龙江省境内,全线共有45个驿站,海西东水陆城站是明朝经略东北的最长的也是最重要的交通干线,是松花江、黑龙江下游等地的海西女真以及“野人”女真进京朝贡的贡道,也是中国丝绸等物品流入日本、俄罗斯的贸易通道。③

明代东北地区的驿路与驿站表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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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七年(1409),奴儿干头目忽剌冬奴等65位头领前来朝贡,请求明朝在他们那里设立“元帅府”。明成祖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决定设立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今黑龙江下游黑龙江与亨滚河汇合处右岸的特林地方)。⑤永乐九年(1411),明成祖任命亦失哈为钦差,率领一千余名官军,25艘大船,装满了从关内各地运来的布帛丝绸、粮食、器具等物资,从吉林船厂(今吉林省吉林市郊)起航,到达奴儿干地区,开设奴儿干都司。永乐十年(1412)八月,奴儿干地方的乞里迷、囊加尔等178名“野人”女真头目一道来京,向朝廷进献贡品。⑥

永乐十年(1412)冬,亦失哈第二次以钦差大臣身份巡视奴儿干。在这次巡视中,亦失哈等人在明朝东北驿路中的海西东水陆城站的终点站——满泾站(今俄罗斯境内阿姆贡河口北侧莽阿臣屯)左侧附近的山上修建了一座宏伟瑰丽的寺庙——永宁寺,同时还建碑一座,上刻“敕修永宁寺记”碑文。

从永乐九年(1411)到宣德七年(1432)的二十多年间,亦失哈曾多次奉命巡抚奴儿干地区。宣德七年(1432),亦失哈最后一次巡抚奴儿干,继承父职担任奴儿干都指挥使的康福,同时赴任。亦失哈一行来到奴儿干城,看到永宁寺已被人破坏。得知是当地的吉烈迷人干的,亦失哈并没有追究,而是立即组织力量,重建寺院。宣德八年(1433)三月,为了记述永宁寺的重建,亦失哈再次刻石立碑,碑文题为《重建永宁寺记》。它与《永宁寺记》碑一样,用汉文、蒙古文、藏文、女真文四种文字镶刻。这两块石碑现在都藏于海参崴阿尔谢涅夫博物馆,是这一地区自古隶属我国的历史见证。当亦失哈一行返回时,弗提卫女真指挥同知佛家奴等17人也随同亦失哈来到京城,向明宣宗敬献当地特产,受到了明朝的优礼和厚赏。

永乐十八年(1420),明朝又在吉林的松花江畔建立了造船厂,担负“造船运粮”和运送军队的任务。明朝积极发展东北地区的交通运输,增设驿站,建立船厂,不仅加强了女真和辽东及中原地区的联系,而且促进了东北地区各民族与其他地区各族人民及朝鲜、俄罗斯、日本等国家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在这里,我们之所以把明代东北地区的六条驿路全部展现给读者,是因为各条驿路是相互关联的,虽然这些驿路并不是全都通往朝鲜、日本北海道等国家和地区,但与朝鲜、日本北海道地区等的贸易货品是通过其他驿路运载而来,都可以称为这条丝绸之路的一部分。

二、明代女真商人

明代女真商人也可以称为贡使商人,兴起于朝贡贸易与马市贸易之中。明朝在女真地区实行羁縻政策,任命女真首领为各卫所官员,给他们颁发敕书。敕书,既是女真首领的任职证书,又是女真人进京朝贡和进入马市的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凭证。女真人进京朝贡,不仅能够得到明朝政府的优厚赏赐,而且还可以在京城从事贸易活动。除贡品以外的货物可以卖给明朝政府,也可以在京师的街市上自由贩卖。因此,具有进京朝贡资格的女真各部首领同时具备了商人的身份,由于这部分商人主要是女真各部进京朝贡的使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贡使商人。⑦

女真商人利用进京朝贡的有利条件借贡兴贩,从事长途贩运,甚至在京城设立根据地。不仅有自采自卖的情况,而且有专门的货物集散地,先收购再贩卖,为从事长途贩运的女真人提供货物(也可能自己贩运),从而导致中间商的出现。此外,还有马市的贸易、与蒙古的贸易、女真区域内部的贸易、与其他部族之间的贸易、与朝鲜政府及百姓之间的贸易、与库页岛等边远地区的贸易以及通过库页岛等地区的部族与日本北海道的贸易,等等。

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女真商人主要由具有进京朝贡资格的女真各部首领和在本地区及周边地区从事物品交换活动的人员构成。有的女真首领借朝贡之机,运来大批毛皮,由其妻子或部下长期驻守京城从事贩卖活动,而其本人则往返运输提供货物。此外,从京城获得的赏赐,或在京师贸易中获得的物品,还可以在归途或女真地区从事贸易活动。“三卫海建女真先后辐辏,计九百人。三卫悍而纵横无忌,女真诈而狡横白端。四夷行李多至千柜,少亦数百,恣买违禁货物,迁延旬月不回。宴赏程廪车马之数,费以数万。此三夷者,借贡兴贩,显以规利”⑧,“鞑子、海西、野人女直,归自京师,道过边境,辄以所得彩币或驽马,市耕牛及铜铁器皿”⑨。由于耕牛、铁器是明朝限制供给女真人的物品,而且禁止买卖,但女真地区对此却十分需要,因此,女真商人与汉族商人或百姓之间的私相贸易也是经常发生的。

以各部首领为主构成的贡使商人是女真商人的主体,除此之外在女真社会内部还出现了以从事女真地区内部、女真地区与朝鲜边境地区、女真地区与辽东地区之间贸易活动为主的个体商人。“大司谏赵元纪曰:臣受任咸镜道,前后民弊,启而祛之,但有一事未祛。狼尾土豹皮等物,国家以为方土所产,封而进上,此固非方土所产,必贸之于城底彼人,彼人亦知我之所好,贸于深处野人,须以大牛偿之。牛乃国家所禁,而守令亦禁,然进上封限临逼,则不得已,以牛偿价”⑩,明确指出朝鲜国民进贡的物品是通过邻近的女真人转贸于“深处野人”得到的。咸镜道都观察使康孝文,据钟城节制使申兴智呈,驰启:“愁州住兀良哈中福柳於麟哈来告曰:伊应巨住兀良哈都哈,因兴贩往火剌温地”⑪,“今十月二十八日,愁州兀良哈柳尚冬哈、要时老等来告曰:‘因贩卖到古背地面,见尼麻车兀狄哈亏豆也多右’”⑫。《燕山君日记》卷29,四年四月癸未条载“咸镜道观察使吕自新上疏曰:……今观六镇之困,甚于往者,非他……且野人等,利我国牛马铁物,常备貂鼠皮,以求买卖,而边民不堪侵渔之苦,以农器釜鼎,交市于虏。又有京中兴贩之徒,驮载绵布、周行边镇,贸备铁物牛只,交结通事,日事和买。虽贤首令,亦不能禁。”

上述史料中屡屡提到的“贩”,就是女真社会中的个体商人。他们“多储匹段布物。一人所有貂鼠皮,可至三百余张。鸡初鸣始起,终日舂米,隔一江有他种兀狄哈,持皮物贸米而去。其人或留二三日,载二三驮而归矣”⑬,当马市开放之日,个体商人还可以到马市中进行贸易。“初八日一起,买卖夷人磨磨等四十四名,从广顺关进入,到市与买卖人李见等易换牛只等物,共抽银一两八钱二分一厘”,“初九日一起,买卖夷人扯劳等三百四十五名,从新安关进入,到市与买卖人王锦等易换睡皮七张,抽银七名”,“十六日一起,买卖夷人八哈木等七十二名,从镇北关进入,到市与买卖人何金等易换牛只等物,共抽银五两二钱三分八厘”。⑭这里的“买卖夷人”也属个体商人,他们沟通了女真各部之间的有无,满足边远地区女真各部以渔猎产品交换粮食及生活用品的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女真地区与区外的商品流通。

由此可知,在明代女真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具有商人身份的群体,一种是从事朝贡贸易及马市贸易的、由女真各部族的首领组成的贡使商人;另一种是活动在女真地区、朝鲜边境地区以及辽东地区并可以进入马市贸易的个体商人。由于明朝政府的特殊优惠政策,以部族首领为主的贡使商人手中又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加上明代女真社会的贸易活动主要是对外贸易,个体商人的贸易活动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导致了明代女真社会的个体商人队伍不如在朝贡贸易中发展起来的贡使商人队伍壮大,个体商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也远较贡使商人为低。

三、明代女真商人与东北亚丝绸之路

明代女真商人通过朝贡贸易将渔猎产品与江南丝织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促进江南丝织品北上,扩大了与朝鲜、日本北海道等国际市场的贸易,形成了地域广阔的贸易关系网。⑮在贸易关系网中,江南生产的丝织品通过明政府、官商、私贾之手转到女真商人手中,又通过女真商人的转手贸易投放到朝鲜市场,甚至远销日本北海道地区,这条贸易通道可称之为东北亚丝绸之路。

女真商人以貂皮、马、人参等土特产向明朝进贡,同时在京城贸易,可以从两方面获得收益,一是明政府赏赐的江南丝织品,如绢、缎、丝,或以丝织品制作的衣物,如素丝衣、冠带、蟒衣等,这些物品深受各部首领的青睐。二是京城贸易中,女真人除丝织品之外还可以获得铁器、生活用品等。辽东马市是女真族与明朝方面进行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场所。在这里,女真人出售的物品主要是山货、皮货,明朝官商或汉族私贾携带苏、杭等地出产的绢、丝、帛等贵重丝织品及大量的铁器、耕牛、布匹、衣物、粮食、器皿等生产、生活资料,投放辽东马市。然后把女真地区生产的皮货、山货等土特产品带往其他地区销售,不仅为江南地区的丝绸制品在北方找到销路,而且也把女真地区的渔猎产品推向全国市场。明政府赏赐的丝绸制品都来自江南地区,当明朝断绝与女真地区的贸易之后,不仅影响了汉族富商大贾的生计,而且影响了江南丝织业的生产。有歌为证:“辽阳一失,商贾萧条,江南机杼之家,束手而坐。”⑯这是一位经营布帛近四十年的商贾,在努尔哈赤攻占辽沈后所作《辽东倡勇歌》,反映了辽东贸易断绝,江南丝织业皆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三朝辽事实录》卷8载:“其苏杭各处织造,自供应袍服及赏夷缎匹外,大加减免,俟事平之日,仍旧照例。”《三朝辽事实录》卷7载:“广宁失则市罢赏绝。市罢则土物皆归于废置,赏绝则老死不见金缯。”

由此可见,明代女真商人将本民族的渔猎经济与江南丝织手工业建立起密切的联系,促进了双方经济的发展。明政府从江南地区获得丝绸制品,通过赏赐,把丝绸制品转到女真人手中,带到女真地区,同时也把丝绸制品赏给手下的官员。从女真那里获得的马、貂皮以及人参等皮货、山货,明政府把马匹发放给军队,把貂皮、东珠等赏赐或分发给大臣及官员,供他们穿戴之用。

“野人”女真居于黑龙江及后来的东海女真地区,是优质貂皮——黑貂的主要产地,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无法与明政府保持正常的朝贡关系,他们的渔猎产品(主要是貂皮)有许多是通过建州或海西女真商人投入市场的。他们用貂皮等皮货与建州、海西女真换取粮食、匹缎、布物等。“其作室之形,一梁通四五间,如僧舍,以大铜釜排置左右,一釜炊饭而食,一釜用秕糠作粥以养马……多储匹段、布物,一人所有貂鼠皮可至三百余张。鸡初鸣始起,终日舂米。隔一江,有他种兀狄哈持皮物贸米而去。其人或留二三日,载二三驮而归矣”⑰。其中的匹段、布物是通过贸易而来,是直接与明朝或朝鲜贸易,还是通过建州、海西女真进行的转手贸易,我们不能做确切的回答,但“他种兀狄哈持皮物贸米而去”,则是一种转手贸易。从“一人所有貂鼠皮可至三百余张”来看,其貂皮产量不低。

此外,与蒙古的贸易是明代后期女真商人重要的贸易活动。当明朝断绝与女真族(后金)的贸易,并胁迫朝鲜也不能同后金贸易(当然这种胁迫并没有完全禁止朝鲜与后金的贸易,但确实使这种贸易受到一定的限制)之时,后金统治者一方面通过武力恢复与朝鲜的贸易,另一方面多方开辟贸易通道,其中主要是与蒙古的贸易。“是日往喀喇沁部贸易之人还,奏言:我贸易人为明兵堵截,三人被杀,所携财物,俱被掠去等语”⑱,“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属下蒙古十人携带牲畜前来贸易”⑲,双方互派商人往来贸易,可见其正常的贸易已经开展起来,但这种贸易同样受到明朝的限制,“所携财物”被掠,就是明朝派兵所为。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挡女真与蒙古之间的贸易。

明代女真商人对外贸易主要是与朝鲜的贸易,包括与朝鲜政府及朝鲜百姓的贸易。与朝鲜政府的贸易是通过向朝鲜政府进献土物,从朝鲜政府那里获得赏赐实现的。与朝鲜百姓的贸易是用貂皮等土产品和从明政府、汉商那里获得的丝织品等易换耕牛、农器、箭镞等。

根据《朝鲜李朝实录》的记载统计,朝鲜政府回赐女真人的物品大致有:各色绵布、白苧布、冠弓矢、油席、衣服、带囊、刀、鞍具马、各类缎子、酒、肉、米、酱、靴鞋、笠、缨具、青红紬、各种纸类、木棉等,其中,尤以绵布居多。明代女真商人输出的物产有马、貂皮、人参等,从朝鲜换取的有:铁器、兵器、耕牛、农具、盐、酱、布物等。

女真商人把从明朝方面获得的江南丝织品,拿到朝鲜去换取牛畜等生产资料,扩大了江南丝织品在朝鲜的销售市场,“女真人这时朝贡的目的并非专为取得本身需要的消费品,也是想充当中间商人趸入商品”⑳。表明女真商人从明朝中原地区、朝鲜等地输入的手工业品,已经不仅是单纯的生活资料,而是充当了转手贸易的商品。女真商人在这样的转手贸易中,获得了更大的利益。

关于明代丝绸远销日本北海道地区,杨旸先生《明清东北亚水路丝绸之路与虾夷锦研究》一书做了详尽的研究。明朝内地“丝绸诸物”赏赐卫所头人,经由东北亚古道至黑龙江下游地区,卫所的头领再用这些赏赐进行交易,“当时库页岛土著费雅克先民、日本北海道土著称黑龙江下游土著即现仍居其地的鄂伦春族、赫哲族先民为香旦,即邻人的意思。后来这种交易发展扩大到与日本北海道今阿依奴人先民虾夷人。虾夷人则讹香旦为山旦,在日本文献中又写作山靼、三靼等,因此称之为山丹交易,也称山靼交易、三靼交易,是贡赏交易的延伸”。虾夷人得到中国内地的丝绸诸物,返回日本北海道,“这就形成了较早时期日本北海道和中国大陆间的贸易”,“虾夷人得到中国内地的丝绸袍服以后,冠以他们的族名,称之为虾夷锦,而且一直认为这种丝绸官服是中国古代龙袍。交易中也往往包括朝贡赏赐的绸缎、鞋、袜等,山旦人则换得虾夷人的水獭、貂、狐等毛皮,以及日本内地斧、刀、锅、针、酒、米、烟草和漆器之类的生活用品”,“山旦交易,形成一种独特的虾夷锦文化现象。因为在山旦交易中,中国的丝绸袍服是主要交易物品。可见虾夷锦文化,也是汉文化传播的结晶。汉文化是东北亚区域的主体文化”。㉑

综上所述,明代东北驿路在沟通东北亚地区的贸易经济往来中起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而女真商人则是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具体执行者。明代女真族的渔猎经济通过贸易与江南丝织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促进江南丝织品北上,扩大了与朝鲜、日本等国际市场的贸易。江南生产的丝织品通过明政府、官商、私贾之手转到女真商人手中,又通过女真商人的转手贸易,投放到朝鲜市场,甚至远销日本北海道地区,这条贸易通道是一条名副其实的东北亚丝绸之路。

[注释]

①③杨旸主编:《明清东北亚水路丝绸之路与虾夷锦研究》,沈阳:辽海出版社,2001年,第23页,120-124页。

②(明)毕恭:《辽东志》卷9,《外志》,《辽海丛书》第1册,沈阳:辽沈书社,1985年,第471页;李健才:《明代东北》,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4页;薛虹、李澍田:《中国东北通史》,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334页。《辽东志》卷9《外志》将贾道站、归仁县顺序颠倒,海西宾州站与龙安站颠倒。

④参见(明)毕恭:《辽东志》卷9,《外志》,《辽海丛书》第1册,沈阳:辽沈书社,1985年,第470-471页;李健才:《明代东北》,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5-135页;杨旸主编:《明清东北亚水路丝绸之路与虾夷锦研究》,沈阳:辽海出版社,2001年。

⑤《明太宗实录》卷62,永乐七年三月癸巳。

⑥《明太宗实录》卷84,永乐十年八月丙寅。

⑦参见栾凡:《明代女真社会的商人群体》,《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4期;《15—17世纪东北社会的女真商人》,《明清论丛》第三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第298-317页。

⑧《明神宗实录》卷557,万历四十五年五月壬寅。

⑨《明英宗实录》卷54,正统四年四月已丑。

⑩《朝鲜李朝中宗实录》卷16,七年八月庚戌。

⑪《朝鲜李朝世祖实录》卷28,八年四月丁丑。

⑫《朝鲜李朝世祖实录》卷34,十年十一月庚申。

⑬《朝鲜李朝成宗实录》卷255,二十二年七月丁亥。

⑭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编:《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下册,“马市”,沈阳:辽沈书社,1985年,第716-717页。

⑮栾凡:《明代女真的贸易关系网及其社会效应》,《北方文物》2000年1期。

⑯《九十九筹》卷一,转引自滕绍箴著《满族发展史初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62页。

⑰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30页。

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册,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88页。

⑲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译注:《满文老档》,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74页。

⑳[日]三田村泰助:《清朝前史的研究》,日本:同朋舍株式会社,1965年,第227页。

㉑杨旸:《明代东北亚丝绸之路与“虾夷锦”文化现象》,《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1期,第123-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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