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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缕玉衣骗贷案”牵连的那些人和涉及的那些罪

2017-08-15 刘双舟 雅昌艺术网论坛



在收藏界,“金缕玉衣案”作为专家虚假鉴定评估的典型案例几乎人人皆知。在艺术金融课堂上,也是讲艺术金融风险时必然会浓墨重彩提及的典型案例。收藏界至今还在质疑为什么出具虚假鉴定评估报告的五位专家不被追责?其实,专家虽然没有被追责,但是有另外一批人却因受此案牵连而获罪,并在金融界引起很大的震动。今天就来与大家一起聊聊这起案件牵连获罪的那些人和涉及的那些罪。

  

整个事件起因与北京一个名叫“东华金座”的房地产项目。位于北京市宣武区两广路的南侧,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7044.76平方米,由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开发,因资金压力大,于2000年将该项目距转让给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转让费3.2亿余元。

  

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谢某主动找到了中鼎公司,希望从中鼎公司手中收购该项目,东华金座项目的开发、销售权连同中鼎公司的股权一起作价1.2亿元被华尔森实业集团成功收购,原3.2亿元的转让款也由华尔森实业集团继续支付。中鼎公司成为华尔森实业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取得“东华金座”项目的开发收益权后,谢某和华尔森集团以融资开发为名,指使他人通过多种方式雇人假冒购房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5家支行签订虚假《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555份,骗取贷款总额6.6亿余元,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归还。

  

2002年底,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颜某和副行长赵某凭借经验,发现华尔森集团在骗贷,为此找谢根荣谈判。谢某一方面组织对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造假,另一方面,着手炮制了“假金缕玉衣”和“假银缕玉衣”。

  

据谢根荣交待,开发工程没有钱进行不下去,讨债不离门,银行又贷不到款,只有想点别的办法。他制造的假金缕玉衣和银缕玉衣,没有费多少周折。谢某先从南浔镇的江南一条街小商贩手中购买好玉片,然后请北京某文物鉴定中心鉴定委员会主任牛某用金丝线和银丝线串连起来,成本并不值多少钱。他知道,要使这两个工艺品值钱,必须要得到专家评估认可并写出鉴定书。

  

随后,谢某出钱请牛某找来了世界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主任王某、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杨某、北京大学宝石鉴定中心主任杨某、中国宝玉石协会原秘书长李某、原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史某五位专家来鉴定,专家们出具了鉴定结论为真和评估价24亿元的鉴定评估报告。

  

谢某领着行长颜某等人参观了“根荣陈列馆”,指着“金缕玉衣”和“银缕玉衣”说,这是我的镇山之宝,是经过国家顶级专家鉴定的,市价24亿元,华尔森集团肯定能还上银行的贷款;只是目前资金周转有困难,希望银行能再次合作。

  

彦某等看到确有5位知名专家作出的评估报告并集体签名,于是相信了某,不但没有追责,反而又开具了累计金额达4.5亿余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被贴现1.5亿余元。2008年事发后,北京华尔森集团董事局主席谢某、建设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行长颜某等人相继被逮捕。该案共有6人判牵连获罪判刑,其中涉案建设银行有5人被判刑。

  

北京燕山华尔森实业集团法定代表人谢某犯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颜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处罚金20万元;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赵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处罚金10万元;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李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7万元;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潘家园分理处经理王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10万元;

  

建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万源路分理处经理崔某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该案涉及到贷款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三个罪名。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即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我国刑法修正案(六)对违法发放贷款罪做了规定,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四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多次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四)接受贿赂违规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以往的一些文章或讲座中,曾提及谢某借用专家从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以假金缕玉衣和假银缕玉衣向银行质押,骗取银行贷款10亿元,造成5.4亿元贷款无法收回。社会上持这种观点和认识的人也不少。最近经过对该案件相关材料的仔细研究,发现这不是一起艺术品质押骗贷的案件,专家鉴定和出具价值24亿元评估结论是有的,但是假金缕玉衣和银缕玉衣并未用来进行质押贷款。

  

经谢某和彦某交待,真实情况是,谢某带着彦某等看过假金缕玉衣、银缕玉衣后,因为有著名专家签字的鉴定评估结论,让彦某等相信了“华尔森集团毕竟还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企业,不会欠贷不还。”另一个还有一个背景是,当初按揭贷款就是颜某批下来的,如果骗贷的事情暴露,作为行长的他乌纱难保。所以才决定继续给华尔森集团贷款。

  

也不是传说中的一次性贷款10亿元。其实在“金缕玉衣”鉴定之前,华尔森集团已经利用555份虚假《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骗取了银行贷款6.6亿余元。看过“金缕玉衣”后,2003年3月又做了2笔各5000万元的承兑汇票。2003年6月华尔森集团有4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到期。因为华尔森集团没有支付,支行就又给其做了5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累计金额4.5亿余元。华尔森集团总共涉嫌骗贷10亿元,最后无法收回贷款是5.4亿元。

  

这个案件已经过去十多个年头了,涉案获罪的相关人员的刑期已经近半了,有的还获得了减刑。虽说时过境迁,但是该案件无论是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还是对艺术市场的鉴定评估专家,都是一个值得时刻警醒的典型案例。


小贴士:

金缕玉衣主要出土于中国汉代,玉衣也称“玉匣”、“玉柙”,是汉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皇帝和高级贵族死后穿用的殓服,外观与人体形状相同。


玉衣是穿戴者身份等级的象征,皇帝及部分近臣的玉衣以金线缕结,称为"金缕玉衣",其他贵族则使用银线、铜线编造,称为"银缕玉衣"、"铜缕玉衣"。


金缕玉衣是汉代规格最高的丧葬殓服,大致出现在西汉文景时期。据《西京杂志》记载,汉代帝王下葬都用“珠襦玉匣”,形如铠甲,用金丝连接。这种玉匣就是人们日常说的金缕玉衣。当时人们十分迷信玉能够保持尸骨不朽, 更把玉作为一种高贵的礼器和身份的象征。


由于金缕玉衣象征着帝王贵族的身份,有非常严格的制工艺要求,汉代的统治者还设立了专门从事玉衣制作的“ 东园”。这里的工匠对大量的玉片进行选料、钻孔、抛光等 十多道工序的加工,并把玉片按照人体不同的部分设计成不同的大小和形状,再用金线相连。制作一件中等型号的玉衣所需的费用几乎相当于当时一百户中等人家的家产总和。用金缕玉衣作葬服不仅没有实现王侯贵族们保持尸骨不坏的心愿,反而招来盗墓毁尸的厄运,许多汉王帝陵往往因此而多次被盗。到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下令禁止使用玉衣,从此玉衣在中国历史上消失了。解放以来,汉墓中所发现的玉衣已在十件以上。河北省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的二件、定县西汉中山孝王刘兴的一件、江苏省徐州东汉楚王刘戊(一说为第二代楚王刘郢客)的一件、 安徽省亳州东汉末年曹操的宗族曹腾(曹操祖父)的一件,共5件,已经完全复原。以满城汉墓的二件为例,刘胜的玉衣共用玉片2498 片,金丝重1100克,窦绾的玉衣共用玉片2160片,金丝重700 克,其制作所费的人力和物力是十分惊人的。


1986年在河南省永城市芒砀山僖山汉墓出土的西汉金缕玉衣 ,长为1.76米,分别由2008块玉片用金丝编缀而成,为西汉梁国国王梁孝王之陪葬品。按人体部位分别为头罩、面盖、上衣、袖、手套、裤、脚套等,1988年参加了北京故宫举行的全国出土文物精华展,1991年作为中新建交的先行使者赴新加坡参加展出,为中国赢得了荣誉,现分别收藏于河南博物院“河南古代玉器馆”和商丘博物馆。徐州博物馆馆藏国宝“金缕玉衣”,“金缕玉衣”于1994~1995年徐州狮子山楚王陵出土,由徐州博物馆花费两年多的时间修复完成。是目前国内出土的金缕玉衣中玉质最好、玉片数量最多、工艺最精的一件。这件金缕玉衣目前有很多全国之最:年代最早,距今超过2000多年,推断墓主人是第三代楚王刘戊;玉片最多,玉衣长174厘米、宽68厘米,用1576克金丝连缀起4248块大小不等的玉片;玉质最好,玉衣全部用新疆和田白玉、青玉组成,温润晶莹;工艺最精,玉衣设计精巧,作工细致,拼合得天衣无缝,是旷世难得的艺术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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