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送儿子去哈佛的前一夜

2017-11-21 何江 智课


我一定是从母亲那儿学会了“坚韧”这个词。当我向母亲抱怨学校里作业太多的时候,她会告诉我,她是怎样学会织渔网的。 





1

一九八八年的大年初一,我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停钟村。我爷爷觉得龙年正月初一出生是个好兆头,预示着我今后将像龙一样飞跃。

为了让我一生都有好运,爷爷决定给他的大孙子取个大气的名字。我们何家到我这辈,五行都缺水,因此孩子取名或多或少和水相关,爷爷给我取名为“江”。

我四岁起,便进了村里的小学——倒不是因为我天赋异禀,而是四岁那年,父亲觉得我妨碍他们做农活,便说服老师让我进了学前班。于是我也就成了村里入学最早的学生。

我在村里小学读书的时间很短,只有一年。一年后的暑假,一场大雨淋垮了好几间教室,学校从此就解散了。我于是不得不在升入一年级的时候,转学到邻村的学校——竹山小学。学校离家有好几里路,要穿过长长的田埂和好几个小山头。

孩子们无论年纪大小,都是自己走路上学,我每天要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才到得了学校,要是碰到雨雪天气,花的时间便更多。冬天里天黑得早,亮得晚。有时候早晨我还要摸黑上学,被山林里的虫鸟声吓坏,再联想一些听到的鬼怪故事,好几次,在上学路上,我被吓得大哭。

进学校的头几年,我的成绩并不算太好,可能是因为我年龄太小,跟不上进度。不过,我那时也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因为村里没多少人念过高中,很少有人能用切身经历告诉我们,读书如何改变命运。村里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个高中文凭便显得高人一等,我那时的梦想就是拿一个高中文凭。

父母对我和弟弟的教育虽然支持,可他们也并不确定,我们兄弟俩能否通过读书翻身。

2

小学毕业后,我们又要转学到另一个村子去读初中,当然离家也更远了,有十几里的路程,走路要花两三个小时。为了缩短上学时间,我不得不学会骑自行车。

要是冬天路被冻住了,一不小心,我便会滑倒在路上。我曾无数次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学校,该死的路,可就是舍不得咒骂我那不合适的自行车。

初三结束,我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学校离家将近有四十里路,我不得不寄宿在学校。

我也是第一次走出乡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城乡的差距。县城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是新奇的,水泥路、红绿灯、小轿车、自来水、霓虹灯……我若是在县城看到新奇东西,都会跑到电话亭打电话回家,与母亲分享。

3

我在二零零五年参加高考,那一年,湖南有好几十万考生,我考到全省三百名左右,然后顺利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录取。高考前的日子,老师常会向我们说,高考是我们人生的分水岭,要想有个好前程,我们必须奋斗冲刺。我们也给自己定了目标,铆足了劲儿要为自己的未来努力。

就在二零零五年秋天,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生活在一个省会城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安徽合肥,当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我激动不已。十几年来,我只在书上见识过长江的浩荡,第一次目睹长江的时候,我真正被那股奔流不尽的气势所震撼。

我想,人或许只有走出了原有的视野空间,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东西我们未曾见过,未曾听过。我十分庆幸,我走出了我的小世界。

在大学里,我读的是生物。生物专业在当时非常热门,每个学校都宣传生物相关的行业是“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非常值得攻读。

学生物还有个好处,要是我父母在乡下病了,我的一些生物医学知识没准可以帮助他们。乡村医疗条件虽说比我出生那会儿改善了很多,可很多农民还是看不起病,用乡村土办法治病的事情仍多有发生,比如,用蜘蛛来吮吸蜈蚣毒,用火疗治理蜘蛛咬伤……这些在生物专业的人看来,显得格外的落后。

大学四年里,我有了蜕变式的成长,变得比以前更有自信了,对未来也有了更多憧憬。小时候,我的梦想只是走出乡村,进入城市。我对城市没有一个具象的概念,也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还好,我庆幸自己曾在成长阶段满怀好奇地学我想学的东西,为自己的兴趣播下了种子。

4

二零零九年,我大学毕业,并拿到了学校本科生最高的荣誉——郭沫若奖学金。同时,我也收到了哈佛大学生物系的录取通知书。不出意外,我成了村里知识水平最高的,也是第一个出国留学的小孩。

乡下人对国外的印象并不明晰,哈佛是个什么学校也不一定弄得清楚。不过,大家听到何家有小孩要出国留学后,都感到特别新奇。出国前的那一夜,父亲邀请了村里的皮影戏艺人又演了一出《杨家将》,那是我印象中我们何家又一个热闹的夜晚。

母亲显得非常兴奋,她的大儿子要去美国留学了,是村里第一个走出国门留学的人,她觉得脸上很有光彩,想让儿子快去美国,好告诉她,那个陌生的国度究竟是什么模样。她对美国了解得不多,只知道美国在地球的另一头,美国人讲一口她听不懂的洋文。

她觉得知道这些已经足够了,此刻,她在帮着儿子检查旅行箱,保证儿子带齐了所有该带的物件。 

“儿子,你带针和线了吗?我在你包里没看到啊?”

“没有,妈,带针线干吗?” 

“你衣服要是在那边坏了,好自己补一补嘛。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够不带过去呢?”

“我不会自己补衣服,要是同学知道了,那多没面子。”

“面子面子,你就知道这些虚东西!要是衣服掉扣子了,随手补补又不花时间,哪会有人笑话你?带着吧,肯定用得上。”

“好吧,你塞进去,但你放了也没用,我不会用的。”

母亲从衣橱里拿出了几团棉线,有黑色的、绿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她将一团团棉线的分别别上一根细针,然后打包好放进了我的行李箱。 

“儿子,你行李箱里的布鞋呢?昨晚我给你检查箱子的时候还在,怎么现在不在了?”

“我早上拿出来了。我的行李箱已经装满东西了,再装就会超重。”我把布鞋从床底翻出来,不耐烦地解释着。行李箱中其实还能装不少东西,只是我不想要这几双土气的布鞋。

“一双鞋能添多少重量?儿子,把鞋放进去,都放进去。鞋是我今年春天的时候新做的,棉花也是新采的,肯定保暖,你带过去穿着一定舒服。”

“那就放一双吧,我到美国不会穿布鞋。”

“还有,你要不要带点吃的?你常抱怨大学食堂的菜不好吃,没家里做的味道正宗。是不是该带点?我特地到田里捕了不少黄鳝、泥鳅,用陈年的木头锯出的木屑熏好了。你闻闻,有一股很香的木材味道。要不要放些进去?哦,对了,家里的剁辣椒你最爱吃,在美国不一定有,也带几瓶吧。”

“妈,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飞机上不允许带吃的,尤其是肉,过海关的时候查得严。”

“那些烘干的长豆角、黄瓜皮、白辣椒和蕨菜总没问题吧?你都塞点,免得没带过去你又后悔。” 

5

去美国那天,一大早我们一家人吃完早餐,围坐在一起聊家常,可是话刚起了个头,却又撂了下来。一家人沉默地坐着,等待从村里进城的汽车。母亲似乎有什么话想和我说,但欲言又止。

她再次拉开我行李箱的拉链,简单地查看了一下,又合上了,然后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我。我摇了摇头,告诉她我已经喝饱了水。“你就不用瞎忙活了,干吗不坐着?”我的语气中带着几丝不耐烦。于是,母亲把水放下,望着窗外晨光照耀下的村落。

停钟的汽车站很简单,就是在路边上立了一块牌子,牌子旁边是一条很深的水渠,初秋时候,由于上一季水田的泥巴渗入,水渠现在已经灌满了泥土。菱角在这个季节刚好成熟,深绿的菱角叶上沾着露水,在清晨的微弱光线下,看起来十分漂亮。

一家人在家里等得不耐烦了,便提着行李来到汽车站旁。几个乡邻背着锄头在田埂上除草,看着我们一家人都提着行李,就问问谁要远行。 

“我的大儿子。”母亲的口吻里充满了自豪,她告诉他们,她的儿子要去美国,那个只在电视新闻里听说过的国家。“儿子,我当年织渔网的时候,看着你和你弟在渔网里打滚,以为你们以后会以打鱼为生。可我没想到,你读书读得走出了国门。”

很快,一辆汽车拖着扬起的灰尘,驶入村中的公路。我朝汽车看了看,而母亲在此刻却将视线移到了我的身上。她想笑,毕竟这次远行能够给我一个更好的未来,作为母亲,她应该为儿子的未来祝福。

可是,母亲又意识到这驶来的汽车将把她儿子送到一个她不熟悉的地方,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见不到儿子,这让她有点伤感。 

母亲并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些动情的离别赠言,她只在电视剧里看过,在现实中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笨拙地握住我的手,尽管这个动作在她看来显得那么不自然。我显然也感受到了这份不自然,故意说要去提包,顺手甩开了她的手。母亲大概明白我的意思,于是,她也弯腰去帮我提包。 

母亲和我就这样提着本可以放在地上的包,静静地等着汽车到站。 

“儿子,你还记得菱角是什么味道吗?现在正是采菱角的时候。”母亲指着水渠边的菱角问。

“当然记得呀。这是小时候我们经常吃的零食,怎么会忘了呢?”我笑了笑,“我上次吃菱角还在上大学之前,一转眼已经过去四年多了。” 

“你想不想吃几个菱角?美国吃不到。”

我点了点头,但感觉来不及了。 

“你等等我,我这就去弄几个来。”话音还没有落,母亲放下包,朝水渠边跑去。她趴到地上,想用手抓住靠近岸边的菱角叶,可她的手不够长,怎么也够不着。我看了便阻止道:“我下次回来再吃吧。”

母亲根本听不进我的话。

乘客已经陆续上了到站的汽车,我一个人站在车门边,看着母亲正努力拔菱角的背影。 

“妈,算了吧,我上车了。”我喊着。

母亲急了,她站了起来,脱掉鞋子,抓住水渠旁边的草,一点点滑进了水渠。 

“哗啦!”母亲踩进了水渠的深泥巴里。我听到响声,惊讶地回头,只见母亲在齐胸的泥巴水里走着,碰到水渠里长熟了的菱角便抓进手里,扯掉菱角叶,在水渠里洗了洗,便朝着岸上扔了过来。

 “儿子,快捡几个大的赶紧上车去。这司机也真是性急,又在按喇叭了。别看我,朝我看干啥?我待会儿回家换身衣服就好了,你快点捡几个菱角上车去!”

我满眼泪水地站在车旁,看着还在水渠中笑着的母亲。 

我想告诉母亲自己有多么爱她,可是,乡里孩子很少会用“爱”这个字,即便是母子之间。我不知该和母亲说些什么,捡起菱角,在裤脚擦掉了沾在菱角上的泥巴,用牙齿咬掉了硬壳,把菱角掰成两半,跑到母亲身边,递了一半给她。母亲站在水里接过去咬了一口,我站在岸上咬着带汁的另一半菱角。

作者何江,哈佛大学毕业生

本文节选自何江作品《走出自己的天空》

每年,美国常青藤院校录取中国学员超过 150 人,智课的学员,占据了半壁江山。

每年,美国 TOP 30 的美国院校录取中国学员超过 500人,其中,大部分学员都来自智课。




随着国民收入提升,跨国出行和国际交流增加,国内家庭的教育需求也出现消费升级。海外的课堂是什么样的?海外高校青睐什么样的学生?作为家长应该做哪些准备?智课教育CEO韦晓亮陪您聊聊留学的那点事儿。


本周四晚18:00点

 中国交通广播FM99.6

不见不散!

👇👇👇




戳“阅读原文”,快来抢课呀!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