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对贵州强盛集团一煤矿瞒报事故严肃追责问责
2022年3月2日
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
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3369万元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
成立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
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
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
对贵阳市工信局、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
等7家责任单位和25名相关责任人员
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3人
责令书面检查3人
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摘要
2022年3月2日4时17分,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事故发生后,贵州强盛集团公司未按规定报告,还采取违法转运遇难人员遗体、销毁证据等方式瞒报。
2022年3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到该矿核查高值瓦斯超限时,煤矿仍未如实报告。通过深入核查,发现该矿隐瞒事故的事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随即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人民政府报告。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3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派出督导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及瞒报侦查工作。
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贵州强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强、总经理程涛、利民煤矿总经理刘平等人预谋瞒报事故。刘平、赵春洪、李于宏指使谢长元、李涛关闭和删除监控视频,指使陈士权、江开松、姜海等参与救援人员不得对外声张有人遇难事实,指使魏永生、周方针、胡中桂、曹丽娟等人隐匿、销毁、伪造工人工资表、工人登记名单、矿灯发放记录和入井检身记录等证据,统一谎报口径,蓄意隐瞒事故。
此外,贵州强盛集团利民煤矿还存在出现突出预兆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隐瞒7号煤层隐蔽区域、蓄意逃避监管、通风管理混乱和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重大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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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重要通知
煤矿出现以下10种情况
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
01
井下所有作业场所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的;
02
井下发生明显响煤炮声,喷孔、顶钻,煤壁外鼓、掉渣,瓦斯涌出持续增大或者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等突出征兆的;
03
井下出现煤层变湿、挂红、底鼓、淋水加大(含砂)等透水、突水、溃水征兆的;
04
井田及周边地面积水坑水位突然下降并溃入井下的;
05
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的;
06
发现明火且不能立即扑灭的;
07
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出现强烈震动、巨响、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08
全矿井计划外停电且不能立即有效恢复的;
09
露天煤矿遇到暴雨、8级及以上大风等特殊天气,以及边坡出现明显沉降、变形加速、裂缝增大或贯通、大面积滚石滑落等滑坡征兆的;
10
其他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应当停产撤人的。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
编辑:孟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