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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毛主席提出防止资产阶级腐蚀的六条措施,有几项在贯彻?

2018-04-06 万象中国

建国前,毛泽东坚决反对“毛泽东主义”的提法。建国后,毛泽东不同意把湖南大学改名为“毛泽东大学”。他说:“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不得以领导人的名字命名。”在建国前夕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防止资产阶级腐蚀、反对突出个人的六条措施:



1.不给党的领导祝寿;

2.不送礼;

3.少敬酒;

4.少拍掌;

5.不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

6.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

 在起草新中国宪法时,毛泽东拒绝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并及时阻止部分人大代表的一项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毛泽东主席最高荣誉勋章”的提案;毛泽东删除了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为国家之元首”的条文。 对此,毛泽东指出:“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谨慎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 


在制定宪法草案会议上,国民党起义将领傅作义在发言中说:“最后我愿意提到,在召集人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但是这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 在共和国将帅授衔时,人们公认毛泽东是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创建者之一,为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功劳最大,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都享有极高的威望,应该给毛泽东授勋和授予大元帅军衔。毛泽东虚怀若谷,即不要勋章、更坚辞大元帅军衔。毛泽东不接受“大元帅”军衔,对全军指战员特别是到地方工作的原解放军高级指挥员是一个很大的教育,解决了评衔工作中的许多矛盾。


在毛泽东等领导人的影响下,一些被授予元帅和大将军衔的军队领导人,以身作则,纷纷提出降衔。 而毛泽东不接受“大元帅”军衔,则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成了我国历史上的一个空衔。 位高权重拒绝特权 在毛泽东看来,利用地位、权利,为亲朋谋取私利,是与共产党的宗旨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的。因此,他始终廉洁自律,无论是吃的、还是用的,必须全部照价付款,哪怕是在外面喝一杯茶都要管理人员去结账,即便是在大会堂也一样。毛泽东一直用自己的工资或稿费招待来北京的亲友和家乡客人;孩子因事派公车,他必须要付车费;招待民主人士、故旧老友的饭费、车费、住宿费、医药费等,甚至身边工作人员的医药费与出差补助,都是毛泽东自“掏腰包”。所有礼品一律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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