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泉州新增1例确诊病例、2例疑似!福建多地发布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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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海峡导报等
泉州新增1例确诊病例、2例疑似病例!
2月6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例。其中:
福州市1例(闽侯县1例);
厦门市2例(思明区1例、集美区1例);
泉州市1例(永春县1例);
三明市1例(沙县1例);
莆田市2例(城厢区2例);
龙岩市2例(永定区2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例。
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45例。其中:
福州市13例(晋安区7例、长乐区3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2例);
厦门市2例(思明区2例);
漳州市1例(龙文区1例);
泉州市2例(丰泽区1例、南安市1例);
三明市2例(大田县1例、沙县1例);
莆田市10例(城厢区7例、涵江区3例);
南平市1例(松溪县1例);
宁德市14例(蕉城区1例、古田县8例、屏南县4例、寿宁县1例)。
截至2月6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24例(危重症8例、重症11例,无死亡病例)。其中:
福州市57例(仓山区4例、晋安区8例、长乐区7例、闽侯县3例、连江县8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6例、永泰县2例、福清市15例、宁德市古田县1例、湖北省武汉市2例);
厦门市23例(思明区9例、湖里区1例、集美区3例、泉州市石狮市1例、湖北省武汉市9例);
漳州市16例(芗城区9例、龙文区1例、云霄县2例、诏安县2例、东山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40例(鲤城区1例、丰泽区3例、洛江区1例、惠安县1例、安溪县2例、永春县2例、石狮市2例、晋江市17例、南安市11例);
三明市12例(三元区2例、宁化县1例、尤溪县1例、沙县4例、将乐县1例、永安市3例);
莆田市44例(城厢区22例、涵江区3例、荔城区6例、秀屿区6例、湄洲岛北岸3例、仙游县4例);
南平市12例(延平区4例、顺昌县1例、光泽县1例、松溪县2例、武夷山市3例、湖北省孝感市1例);
龙岩市4例(永定区4例);
宁德市16例(蕉城区3例、霞浦县4例、古田县1例、周宁县6例、福安市1例、福鼎市1例)。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5例,目前住院病例209例。
现有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共94例。其中:
福州市27例(鼓楼区2例、台江区1例、晋安区11例、长乐区6例、闽侯县1例、连江县2例、罗源县1例、闽清县2例、永泰县1例);
厦门市13例(思明区5例、海沧区1例、湖里区4例、集美区3例);
漳州市5例(芗城区1例、龙文区2例、云霄县1例、龙海市1例);
泉州市7例(丰泽区1例、晋江市1例、南安市5例);
三明市4例(宁化县2例、大田县1例、沙县1例);
莆田市15例(城厢区9例、涵江区4例、秀屿区2例);
南平市3例(建阳区2例、松溪县1例);
龙岩市6例(新罗区1例、永定区2例、武平县2例、连城县1例);
宁德市14例(蕉城区1例、古田县8例、屏南县4例、寿宁县1例)。
目前,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2508人,尚有364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面对疫情,福建多地紧急行动发布禁令!
泉州部分医院门诊关闭
中心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区
谢绝探视住院病人
部分高速收费站交通管制
厦门思明区
小区、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
泉州发布通告!
中心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区
谢绝探视住院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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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发布通告!
未经批准不出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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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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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江镇温麻、温泉社区
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一、严控居民出行。
二、严控外来人员。
所有小区采取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通行。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逐一落实“五问四查三登记”:查从哪里来、是否去或经过湖北、温州,是否与湖北、温州籍人员接触、最近是否与发烧等病人接触、是否有发烧等症状,查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查交通工具(车辆、动车、航班等)、查返岗人员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健康情况证明,登记基本信息、登记房东信息、登记健康情况。
三、严控公共场所。
对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严格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物业公司及出租房房主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居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因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上述地区有接触史的入连人员,必须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物业公司联系、就诊,严禁自行就诊。
各级干部、职工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七、 本通告自2020年2月7日起施行,解除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敖江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最新
平潭发布禁令
2月5日起实行“七个一律”严管严控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验区实际,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具体公告全文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8号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验区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七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本省车辆、非本省户籍人员,一律严控进入平潭。人员进出必须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拒不配合卡口、检查点交通检疫的人员,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二、实验区所有村(社区、居民小区)一律实施封闭式管理,倡导居民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每户每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三、近14天内,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返岚、来岚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的,一律必须在来岚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凡不主动报告、拒绝测温、擅自外出的,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严禁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棋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凡组织聚集性活动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强制集中隔离观察,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片区、村(居)干部、落实防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五、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来岚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已收留或出租房屋的企业、房东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及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出现上述症状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要求出入人员、职工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举报电话:12345、8617787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为配合疫情防控
按照各设区市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
对所辖区域高速公路收费站
陆续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截至2月6日15时!
全省高速公路最新路况汇总
出行请注意!
特别提醒
再次提醒市民朋友们:
疫情当前,
一定要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
(点击下图了解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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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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