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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晋江通报2名阳性!轨迹公布!均为外省货车司机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一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即到即检”阳性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81号
2022年10月1日傍晚,我市接其他县市追踪协查通报,1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初筛阳性感染者前往我市,其于10月1日中午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省外入泉人员“即到即检”中发现。接报后,泉州市、晋江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该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泉州市定点医院诊治。其在晋江境内活动轨迹清晰,社会面传播风险较低。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23日从广东省驾驶货车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5日-29日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9日凌晨,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驾驶货车前往福建省;
10月1日11:11,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采集核酸;
10月1日16:45,抵达晋江池店禾富市场后接受管控。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出行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谎报迟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85673736(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关于1名外省货车司机
混管阳性入鲤协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2022年10月1日晚,我区接到区外追踪协查通报,厦门市在杏林高速口“落地检”中发现二混一初筛阳性(系同一辆外省入闽货车的司机),该外省货车在鲤城辖区内。接报后,市区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混管阳性相关人员全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密接排查、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其中1名司机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已闭环转运至泉州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近7天活动轨迹如下:9月24-27日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月28日10:00从新疆火焰山出发,高速经停甘肃、宁夏、陕西、湖北、江西高速服务区,其中9月29日、9月30日在高速服务区采集核酸,两次结果均为阴性,9月30日23:00从江西进贤服务区出发。10月1日02:00-06:00在福建南平朱洋服务区休息,08:40到三明秀春服务区加油,11:30-11:50到厦门云埔服务区加油,12:20到厦门杏林收费站采集核酸,12:30从收费站返回高速,13:30到达南安水头收费站,13:50从收费站进入国道,15:13进入鲤城区南环路水果市场卸货,17:15驶离卖场,车辆行驶到泉州南高速入口附近(南迎宾大道),就地停靠管控。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单位或酒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泉州市外入(返)鲤人员落实“即到即检”和3天2检,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请广大市民和游客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0月2日
2022年10月1日傍晚,我市接其他县市追踪协查通报,1名外省入泉货车司机初筛阳性感染者前往我市,其于10月1日中午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省外入泉人员“即到即检”中发现。接报后,泉州市、晋江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开展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该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泉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已转送至泉州市定点医院诊治。其在晋江境内活动轨迹清晰,社会面传播风险较低。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23日从广东省驾驶货车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5日-29日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9月29日凌晨,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驾驶货车前往福建省;
10月1日11:11,在德化戴云山高速服务区采集核酸;
10月1日16:45,抵达晋江池店禾富市场后接受管控。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出行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不扎堆,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病例有接触或轨迹交叉,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谎报迟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95-85673736(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日
关于1名外省货车司机
混管阳性入鲤协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4号)2022年10月1日晚,我区接到区外追踪协查通报,厦门市在杏林高速口“落地检”中发现二混一初筛阳性(系同一辆外省入闽货车的司机),该外省货车在鲤城辖区内。接报后,市区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混管阳性相关人员全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密接排查、区域协查、环境消杀等工作。其中1名司机经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已闭环转运至泉州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单位或酒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泉州市外入(返)鲤人员落实“即到即检”和3天2检,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请广大市民和游客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0月2日
来源: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一审:林明谈二审:黄美清三审:潘海阳、黄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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