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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玉田县住建局发布公告,有关天然气,赶紧看看吧!

2017-08-15 玉田生活网

导读

近日,玉田住建局公布了一条重要公告,具体详情如下↓↓↓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b0537v1ebka&width=500&height=375&auto=0

公     告

《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加强我县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1、在已批准的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区域内,除特许经营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服务本特许经营区域的供气、储气设施,已建成的停止使用。

2、经批准的燃气工程施工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经批准的居民住宅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告知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住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管道通过。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物、道路、绿地等的损坏部分恢复原状。

3、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5)堆放大宗物品;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5、对于玉田行政区域内没有依法办理燃气使用相关手续的单位,请在2017年8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手续向我局提出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如被我局查实,将依法处罚。

望社会各界严格按《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各种行为,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认真查处,违反法律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0日

来源:玉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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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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