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新闻调查》采访当地公检法三家

2015-01-13 央视新闻调查 央视新闻调查

12月15日,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再审判决书,送到了呼格吉勒图父母手中。


当年,呼格吉勒图被认为是作案人,以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判处并执行死刑。而18年之后,再审判决书的最后一句明确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再审到底是依据什么推翻了当年的判决?当年的判决错在哪里?又为什么会犯那样的错误呢?

为了找到答案,《新闻调查》独家采访了内蒙公检法三家。


公安机关呼格案复查组负责人 杨小平

杨小平:错案始于侦查,因为它是整个这个案件的初始。我们在复查这个案子回头看的时候就发现,依法进行侦查、调查和取证,那么就应该有很多的痕迹、物证可以发现、可以提取、可以鉴定,但是这些都没有做到位。我个人认为,它既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主观的因素所致。

记者:主观的因素指的是什么?

杨小平:一开始他就犯了这个先入为主的错误了,就是片面地、简单地认为,作为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深更半夜在第一时间他怎么能知道女厕所里边有女尸呢?所以就产生了高度的怀疑,进而从怀疑入手,去收集他的有罪证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马迎春

马迎春:我们检察机关存在审查不严不细这样的问题。就对证据中存在这样的疑点和矛盾没有认真地去核实、把关。也存在重视供述,忽视辩解这样的倾向,导致这么一起本来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通过了我们检察机关的批捕关和起诉关,进入到了审判程序。检察机关是有过错的,有责任的。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建平

记者:母亲拿到再审判决书的时候当时说了一句话,说我希望将来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不知道当时您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您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

赵建平:这句话对我的内心确实有很大的触动。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是法院工作人员,我们是办案子的,我们把案子办到这个程度,我们应该感到内心有愧。

记者:您怎么看这件事情,觉得当年这样的一个错案,为什么会形成的?

赵建平:整个案件的办理流程有一个完整的流程,从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到执行。如果说当时几个环节,有一个环节把这个关给把好了,这样的错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可是遗憾的是,这些关口一路都放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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